庄绪龙
- 作品数:32 被引量:274H指数:7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食品销售领域惩罚性赔偿“明知”要件的司法认定被引量:4
- 2018年
- 在食品安全领域,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责任承担应有所区分,作为食品的研发、生产者,社会公众对于其食品安全的期待显然高于经营者。在论理解释的角度,生产者的责任承担并不需要"明知"要件,但经营者责任承担应当以"明知"要件为前提。司法实践中,经常有混淆生产者与经营者惩罚性赔偿责任要件、不当扩大经营者义务范围的情形,将法定义务违反作为推定明知的规则人为机械化、形式化,造就了"明知"认定的泛化现象。笔者认为,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主观心态为故意,"明知"的认识因素仅包括明确知道和推定知道,而不包括"应知而不知"。在"推定明知"的认定过程中,应当确保常态联系构建的合理性和精准性,综合经营者自身能力、销售行为的妥当性以及政策性因素等情况综合判断。此外,还应该赋予经营者"不明知"的反驳权,裁判文书也应当对推定明知的基本事实与理由进行科学论证,以契合司法裁判的公共认同。
- 宁尚成庄绪龙
- 关键词:食品销售惩罚性赔偿推定
- 涉刑企业家的民事权利保障被引量:3
- 2010年
- 涉刑企业家的民事权利标的一般指向企业家自身的利益、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与企业有经济联系的第三方利益。在"先刑后民"的理念下,涉刑企业家的民事权利大多无从保障,这对于此三方主体的利益都会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在法理上,民事权利的享有与行使并不因刑事程序的介入而丧失,二者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综合实务与法理之观点,建立以国家刑权力和企业家民权利相制衡为基本理念的涉刑企业家民事权利保障机制是现阶段经济社会之客观诉求。
- 庄绪龙
- 关键词:民事权利
- 刑事拘留国家赔偿的制度漏洞与补正机制被引量:1
- 2017年
- 侦查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合法职务行为,客观上无疑造成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被实际剥夺的结果。但在后续的审判程序中,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被宣告无罪。一旦被告人被宣告无罪,也就意味着其先前遭受的人身自由被剥夺的事实需要在法律上作出弥补性回应。但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往往坚持认为其作出并实际执行的刑事拘留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属于合法的职务行为,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这种辩解虽然存在合法的支撑,但是在无罪判决的基础上显然与被告人人身自由被剥夺的客观事实形成激烈冲突。在国家责任承担的理念下,解决此类"合法不合理"现象比较科学的思路应当是:在尊重现行国家赔偿法的立法规定和坚持侦查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适用"违法归责"原则的前提下,通过"补正"研究,探索合法刑事拘留致损的"国家补偿机制,以契合侦查机关查处、打击犯罪的积极性与人权保障之间的有机平衡。
- 庄绪龙
- 关键词:刑事拘留国家赔偿
- 侵犯商业秘密罪危害结果认定标准新论——基于一种数学模型的考虑被引量:7
- 2010年
-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入罪标准——"重大损失"的认定,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基本存在三种观点:一是以商业秘密本身的价值为认定标准;二是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为认定标准;三是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的所获利润为认定标准。然而,通过分析不难看出,这三种认定标准在价值评判意义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从刑事法治主义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角度考虑,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之入罪标准"重大损失"的认定应该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作出涵盖多个影响因素的"综合量化"分析。
- 庄绪龙
- 关键词:侵犯商业秘密罪
- 刑事被害人过错责任细化研究——兼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之有关内容被引量:5
- 2010年
- 近日开始试点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将被害人过错责任粗略地界定为"重大责任和一般责任",这并没有真正解决细化量刑、准确量刑的问题,也没有为"被害人过错责任上升为法定量刑情节"这一呼声带来希望。从理论的角度考虑,以刑事被害人过错程度为区分标准,应该将被害人的过错责任分为完全责任、重大责任、较大责任、一般责任和"拟制责任"。过错责任的细致、明确划分,是人民法院恰当准确量刑的基础,也是被害人过错责任上升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必要准备和重要前提。
- 庄绪龙
-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过错责任量刑指导意见
- 法益恢复行为的刑法评价探讨——以我国古代“首露”的规定为视角
- 2017年
- "首露"规定始于唐律,元明清时期称之为"首服",其本质是一种特殊自首。对"首露"行为作轻刑化、非罪化处理的依据是,行为人犯罪既遂后自动有效控制犯罪结果发生或者对已经被侵害的法益进行有效恢复,法益侵害在实质角度而言并不存在。"首露"规定与自首、恢复性司法、认罪认罚从宽等规定存在较大区别,具有独特的轻刑化、出罪化刑法评价特质。关于"首露"规定的适用范畴,理论上存在财产犯罪与亲告罪的范围限制观点,究其实质是因为没有深入探究"首露"规定的本质。在本质上,"法益可恢复性犯罪"的概念归纳,可以作为"首露"规定轻刑化、非罪化的实质根据。借鉴我国古代的"首露"规定,我国刑法未来可以在财产犯罪、经济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以及持有类犯罪等领域科学运用"首露"规定,以契合刑法轻刑化、非罪化的国际趋势。
- 庄绪龙
- 关键词:刑法评价
- 占有说理论在财产犯罪中的地位及其竞合解释
- 2017年
- 占有说及其折中说主张突破所有权范围,将财产罪法益保护触角延伸到非法占有领域,基本契合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在整体上基本处于财产罪法益保护的通说地位。理论上有观点认为,如果财产犯罪采占有说,那么将会制造财产罪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想象竞合,直接导致后者适用的荒芜。事实上,此观点并未考察财产罪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在司法实践中的细微差别,虽然两者之间在相当部分犯罪的法律适用中存在竞合,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从一重处罚原则'下后者适用的绝对荒芜;相反,占有说理论的运用恰能体现刑法法定刑幅度精密设计的合理梯度。
- 庄绪龙
- 关键词:想象竞合
- 财经犯罪刑法补充性评价
——“条件性出罪机制”研究
- 近年来刑事立法机关对于涉税犯罪、信用卡诈骗犯罪等财产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处理逐渐呈现出罪化、轻刑化的趋势,并将特定类型的财经犯罪通过制度设计纳入到“条件性出罪机制”,这对于刑法评价某些财经犯罪提供了崭新的视角。从理论上分析,...
- 庄绪龙
- 关键词:犯罪分类犯罪既遂
- 对“有限开放代孕”之批判观点的思考与回应被引量:5
- 2017年
- 涉及代孕的理论争议一直存在,主要存在"全面否定说"与"有限开放说"两种观点。在不孕不育和失独现象日渐成为社会困境的现实背景下,"全面否定说"主张及其主要支撑点经不起论证和推敲:"违法说"并无实质依据,部门规章的禁止性规定并不能提供明确支撑,相反"有限开放说"却存在相对充分的法理渊源;"生育权实现需要自身具备条件说"实质上是一种罔顾法理与人性的诡辩,与国家公共管理的本义和要求存在差距;"少数人权利关系不大说"在形式上貌似契合"法律不理会细小琐碎之事"的法理原则,但在实质上混淆了权利保障与惩罚谦抑的范畴,充满了不确定性的道德风险;"违背人性说"忽视了人工生殖领域中的类比性解释对接,实际上是一种偏向性的理念选择;"法律家长主义说"的解释,在代孕禁止的论证视域并不周延,存在价值偏差。
- 庄绪龙
- 关键词:违法性道德风险
- “法益可恢复性犯罪”概念之提倡被引量:88
- 2017年
- 停止于既遂形态的犯罪行为,虽无回溯中止的可能,但尚存经由"法益恢复"路径得以轻刑化甚或出罪化评价的机会,相关法律文本对此命题已经进行个别化的确认。对于"法益恢复"现象的解释,"特殊中止说"回避了犯罪既遂"构成要件齐备说"的通说观点,否定了犯罪既遂标准多样化立法权力选择的正当性。"个人解除刑罚事由"存在基础理论薄弱、范畴局限和类型化区分不足的弊端,科学性不足。依托类型化思维工具,"法益可恢复性犯罪"的概念抽象、条件判断及其从宽评价,在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惩罚根据的双重视域均得自洽,在法益保护可逆性路径以及恢复性制裁的论证视域理由正当,且系刑法从宽事由体系的有益补充,宜作为"法益恢复"现象轻刑化或出罪化评价的理论基础。
- 庄绪龙
- 关键词: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