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霞
- 作品数:15 被引量:68H指数:2
-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政府采购与标准制定被引量:2
- 2008年
-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所属单位为了日常政务活动的开展或者为公众提供服务.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从市场上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具有采购资金来源的公共性、采购目的的非盈利性、采购过程的公开性、采购范围的广泛性、采购的政策性等特点。
- 姜杰凡刘军霞郝晓健
- 关键词:政府采购政务活动非盈利性
- 过密农业背景下的农村养老保障路径选择
- 2009年
- 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传统的社会秩序正面临严重挑战,随之而来的是养老问题的凸显,传统的家庭养老受到多方面挑战。通过对西方养老保险历程的发展分析,找出一条适合我国目前国情的,以家庭养老为主,加强土地保障,强化政府责任的农村养老保障路线。
- 姜杰凡刘军霞谷艳芳
- 关键词:农村养老政府责任
-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法律关系架构及监管
- 2014年
- 本文针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问题,从法律角度论证了基金投资的正当性,并根据我国国情设计了基金投资的法律关系架构和监管的目标体系、原则和具体制度,以期排除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法律障碍,对立法提供借鉴。
- 刘军霞
- 关键词:个人账户法律关系法律监管
- 河北省环境资源输出补偿问题的法律研究
- 2007年
- 京津和河北省的区域位置决定了京津对河北省资源、环境的依赖性。如北京81%的用水,天津93%的用水都来自河北。为了保证京津发展的资源和环境条件,河北省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尤其是经济发展的损失。十一五规划正式提出了建立京津冀发展区域,因此如何处理好京津和河北省之间环境效益输出和补偿之间的矛盾就摆上了桌面。
- 刘军霞姜杰凡张永升
- 关键词:环境效益资源输出法律研究京津冀经济发展
- 与土地相关的环境权利研究被引量:1
- 2008年
-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它承载了经济和生态环境双重价值。土地立法中长期对其生态价值的忽略导致了土地的生态灾难。本文针对我国有关土地环境权利的立法中存在欠缺,对土地环境权利的立法及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 张永辉刘军霞
- 关键词:土地资源生态价值环境权利
- 首例虚拟财产纠纷案引发的法律思考——兼论虚拟财产的保护被引量:47
- 2004年
- 就首例虚拟财产纠纷案引发的法律问题 ,如虚拟财产的界定、虚拟财产保护的民法基础、虚拟财产保护的障碍、途径等一系列问题作了讨论。
- 刘军霞
- 关键词:虚拟财产民法所有权人民事责任
- 论假释制度的完善被引量:1
- 2006年
- 教育刑和自由刑是行刑制度发展的理论动力。在我国作为教育刑、自由刑重要实现制度的假释,其适用范围过度狭窄,严重影响了其激励作用的发挥。针对假释制度的障碍,笔者设计了服刑人假释申请权、假释委员会的决定权和公安机关的监管权、检察院的监督权三位一体的权利制衡体系,并对作为假释司法依据的现行《刑法》八十一条的修改提出了建议。
- 刘军霞
- 关键词:假释行刑制度
-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制度分析与对策
- 2016年
-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逐步实现全球化,其中经济全球化成为全球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中流砥柱。但经济全球化也为中国经济带来了危机和考验。为了应对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我国中央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投入四万亿资金,拉动投资,保障经济稳定增长以缓解市场危机;另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通过举债的方式获得资金并投入市场,以保障地方经济稳定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过快,各级地方政府为保障经济增长,不断向外界借债,导致地方政府债务增加过快,问题凸显。主要产生了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地方政府过度负债严重影响其信用度;二是地方政府过度负债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秩序;三是地方政府过度负债增大了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多方面的风险。本文对地方政府债务现状进行分析,以期找到地方债务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化解地方债风险,促进经济发展。
- 刘军霞
-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债务管理债务风险
- 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保护之法律问题研究
- 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是证券理论和实务界所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范围很大、很复杂的问题。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市场的一个金融产品,基金持有人是整个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一部分。因此,本文立足于基金持有人的角度,在证券投资基金范围内,...
- 刘军霞
-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保护金融产品证券法
- 文献传递
- 股东派生诉讼的源起被引量:1
- 2008年
- 股东派生诉讼(Derivative action)是普通法国家创设的一种独特的责任机制。它指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代表公司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这一制度最初形成于19世纪初的英美国家,是衡平法上的一种特殊制度,它的确立和日益完善是同20世纪公司法倡导股东地位平等和强调公司少数股东利益保护的思潮密切相关的。大陆法中通常把这种特殊的制度称为代表诉讼。
- 马晓琴刘军霞
- 关键词:股东派生诉讼股东利益保护公司法不法侵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