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苑
- 作品数:16 被引量:83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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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社会学更多>>
- 从威权管制到社会治理——关于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几点思考被引量:28
- 2010年
-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正在进行之中,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仍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除了基于气候变化问题对二氧化碳的规制作出回应,以及结合我国大气污染现状提出大气污染防治应引入分区管理制度外,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仍然呈现出以政府为主体,以污染企业为规制对象的单一化威权体制特征,其法律实施效果不佳,也不符合现代社会自我管制与和谐发展的要求。为此,需要加强市场激励机制的作用,为社会自我管制和公众参与提供条件,并基于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动因的不同,改变目前法律责任规定中重行政责任轻民事责任的现状。
- 胡苑郑少华
- 关键词:二氧化碳法律责任
- 上海城市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瓶颈与建议被引量:1
- 2018年
- 上海作为全国第一批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经过18年的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球城市的定位相比,还存在体制性、制度性和机制性短板瓶颈,亟需加强完善。
- 胡苑张锋
-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垃圾分类体制性
- 村规民约中环境规制的生演逻辑——基于制度经济学的解释
- 2023年
- 以村规民约形式存在的环境规制可以为乡村环境治理“保驾护航”。借用制度经济学理论有助于理顺村规民约中环境规制的产生、演变逻辑。起初,乡村环境问题刺激了环境的规制需求,后来基于共享心智模型的路径依赖环境规制成形于村规民约。然而,环境规制的演进涉及村庄治权与国家治权的角力,为寻求制度结构性博弈均衡的结果,需重点探讨村规民约与正式法律体系间实现环境共治均衡的契机及均衡的界点,实现“自然秩序”与“法定秩序”融合,促进村民遵守规则维持生态可持续发展。
- 林雅静胡苑
- 关键词:村规民约环境规制制度变迁理论
- 马萨诸塞州诉美国联邦环保局案的述评
- 2013年
- 马萨诸塞州诉美国联邦环保局案是美国第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气候变化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体现了美国各州和民间力量通过公民诉讼方式促进政府采取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艰巨努力。该案从联邦上诉法院一审到联邦最高法院再审,始终存在较大争议,其中关于原告诉讼资格的争议更是人声鼎沸。在联邦最高法院判决中,原告仅以微弱优势胜诉。尽管关于原告胜诉的理由仍有颇多争议,但该案在明确温室气体属于《清洁空气法》的调整范围、拓展气候变化公民诉讼原告的诉讼资格以及确立公民诉讼可以促进政府采取减排行动等方面,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 杨兴胡苑
- 关键词:公民诉讼气候变化
- 论基层环境行政中的柔性帮扶执法——基于对华北地区A镇的观察被引量:5
- 2022年
- 近年来,柔性帮扶环境执法是中国地方环境行政监管实践中呈现的执法新趋势。然而学界对这种环境执法在基层中是如何运作的还缺少深入研究。论文以我国华北地区A镇环境执法日常巡检安排为例,阐述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是如何开展柔性帮扶环境执法以应对基层复杂的环境工作形势。案例分析发现,在基层环境执法领域,刚性执法与柔性帮扶产生了特殊的深度性嵌合,帮扶与执法的目的紧密链接,意在追求环境违法问题的实质解决。具体实践中,A镇的柔性帮扶执法呈现出社区化的执法逻辑、“刚性缓冲”的柔性执法以及压力机制驱动的积极行政的微观运作形态。A镇的柔性帮扶执法受到上级环境督察、监督帮扶等机制的常态化压力传导,特定情形下与上级环境执法形成联动,并受上级环境行政机构的弹性调控。从结果来看,辖区企业从A镇帮扶执法过程中获得以信息服务为主的行政支持,柔性帮扶式的环境行政降低了中小规模为主的企业达成环境合规的成本与难度,且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传统威慑型环境行政在基层实践中的合法性危机,有助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
- 胡苑黄冠宁
- 关键词:基层执法柔性执法非强制行政
- 论物质循环法律责任——欧盟模式与美国模式之比较被引量:3
- 2011年
- 循环经济的推进有赖于物质循环法律责任的确定和履行,当前物质循环法律责任主要可分为欧盟模式和美国模式。欧盟的生产者延伸责任模式强调了生产者的义务但忽略了责任的分担问题;美国的产品全程管理模式虽然突出了责任的分担,但缺乏责任的具体指定,容易导致所有人的责任成为实际上没有人承担责任的情况。适当的物质循环法律责任应当选取兼具二者长处的以生产者为主的共同责任模式。
- 胡苑
- 关键词:法律责任生产者延伸责任
- “垃圾围城”求解:论产品导向型环境法律责任被引量:5
- 2012年
- "垃圾围城"问题也即城市废物危机问题。城市废物危机的出现,表象上是政府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传统环境法律责任体系的根本性缺陷。由于政府职能范围的有限性与现代社会废物增长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冲突,城市废物危机不可能完全依赖政府末端处理的方式得到解决,而只能通过基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理念重新建立和分配生产者、消费者以及政府等主体之间的环境法律责任——即确立产品导向型环境法律责任——来从源头上加以解决。
- 胡苑
- 关键词:垃圾围城法律责任
- 环境法律“传送带”模式的阻滞效应及其化解被引量:10
- 2019年
- 环境法律及其实施具有高密度事前管控、涉多元正当利益衡平以及高度专业化、技术化等特性,传统的法律"传送带"模式将环境执法机关作为立法机关的附庸,导致了立法对环境执法的有效规范供给不足,法规范所传送的内容受限形成的环境执法僵化,以及立法内容抽离场域而不具有可实现性等阻滞效应。为应对"传送带"模式下环境立法和环境执法链接不畅、环境法治受限等问题,环境法规范模式需要从立法中心主义逐步向规制中心主义转型,即在环境事项上的权力配置逐步由立法机关主导转向规制机关主导,环境法律规则主要在行政阶段产生并由执法机关采用更有效的方式实施,以实现更加灵活和更具适应性的规则生成机制和规制执法机制,同时通过现有的司法体系和社会自我规制力量,为这一转型提供缓和性措施。
- 胡苑
- 关键词:环境法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治理
- 生态文明与企业行为:从“公司社会责任”到“环境、社会与治理”被引量:1
- 2023年
- 生态文明是当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企业通过自身的行为和实践,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企业社会责任”(CSR)是公司社会行为的主要理论框架,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责任的平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全球环境问题的加剧,一种新的理论框架“环境、社会与治理”(ESG)逐渐兴起并被广泛讨论。ESG更加全面地考虑了企业在环境、社会与治理方面的责任,并将其作为企业行为的细化评估标准。
- 胡苑
-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公司社会责任全球环境问题生态文明
- 生产者延伸责任:范畴、制度路径与规范分析被引量:6
- 2010年
- 生产者延伸责任是法律设定的生产者之角色义务,生产者延伸责任是对现有之生产者环境责任的补足,但与作为承担法定不利后果之产品责任及废物致害责任有着根本的不同。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形式包括行为责任、经济责任和信息责任,但其关键在于行为责任和经济责任,其中经济责任往往是行为责任的代履行方式。我国现有法律已经明确了生产者要承担列入强制目录的产品或者包装物在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及处置责任,进一步的立法需要注意根据不同产品类型设定生产者延伸责任实现的不同模式,以及注意生产者在联合履行延伸责任的情况下其个体责任的实现机制。
- 胡苑
- 关键词:生产者延伸责任法律责任循环经济促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