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军
- 作品数:197 被引量:665H指数:11
- 供职机构:安徽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安徽省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历史地理更多>>
- 虚拟货币性质与监管的法学研究
- 虚拟货币是网络社会的一种新的货币形式,对它的法律性质和监督管理机制法学界才刚刚开始研究。本文首先界定了虚拟货币的基本概念,并指出它的发展趋势;其次,比较详细地研究了它的财产性质,包括财产属性、财产类型和财产权利归属;在此...
- 刘少军
- 关键词:虚拟货币财产属性法律救济
- 文献传递
- “虚拟经济法”的理论思考被引量:3
- 2009年
- "虚拟经济法"是近几年才提出的一个概念,学术界对此还少有研究。特别是在虚拟经济的特征、虚拟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关系,经济法与虚拟经济法的关系等方面更少有人进行系统性的研究。本文试图在对虚拟经济的特征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进行较系统性的探索。
- 刘少军
- 关键词:虚拟经济
- 法边际均衡论
——经济法哲学
- 本文认为法是一种特殊的利益调节机制,是各种社会利益的一种边际均衡状态,法律是对这种均衡状态的理性抽象和总结性描述,社会利益的边际均衡状态是法存在的基础,各种社会利益的和谐共识是法稳定的前提。但是,这种均衡状态是运动的,运...
- 刘少军
- 民间金融的类型与法理分析(下)被引量:2
- 2012年
- 民间金融是目前我国比较突出的金融问题,也是法律上的难点问题。对于它的合法性,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政府部门都提出了许多观点和意见。但是,在金融和法律层面上还缺乏对它的完整认识,其合法与非法的认定标准还没有明确的定论。文章提出,为更好地判定民间金融的合法性,在具体的民间金融司法实践中,应从金融权的公平性,民间金融的行为目的,公众财产利益保护,社会综合金融环境,整体的金融效率、秩序与安全等五个方面入手,找到它们最佳的边际均衡点,将之作为合法与非法金融的判断标准。
- 刘少军
- 关键词:民间金融法律分析法理思考
- 论法律监督权与经济公诉权被引量:1
- 2015年
- 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立法权、行政权、警察权、监察权、监管权、检察权、公诉权、司法权等,是一系列既相互联系又有明显区别的权力体系。其中,法律监督权与经济监管权、司法警察权、行政监察权、经济公诉权之间存在着许多权力交叉和矛盾。文章试图在对世界各主要国家相关权力配置情况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找出法律监督权与经济监管权、司法警察权和经济公诉权分配的一般规律。并据此提出我国法律监督权、经济监管权、司法警察权和经济公诉权合理配置的方案。
- 刘少军
- 关键词:法律监督权
- 关于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法律思考被引量:6
- 2002年
- 作为刑事诉讼的一种错误矫正机制 ,刑事再审程序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其对于维系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性及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性意义重大。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存在章名的不准确、申诉规定的笼统化、启动主体的多元化、启动程序的随意性、再审理由的实体化以及未确立“禁止不利被告”原则六个方面的问题。借鉴外国相关立法的规定 ,我国立法应确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兼顾的原则。
- 刘少军
- 关键词:刑事再审程序程序公正保障人权
- 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两个维度及其保障机制被引量:5
- 2018年
- 对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考察和保障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问题。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本质上属于心理学范畴,包括认知活动和意向活动两个维度。在自愿性的认知活动方面,认知对象是被告人对自愿性指向对象的感知集合,认知能力是指被告人具备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认知范围则应从正反两方面进行确定。自愿性的意向活动包括愿意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出认罪的意思表示,愿意向被害人认罪、道歉和赔偿损失,愿意接受可能的诉讼程序与处理结果。应当从认知活动与意向活动两个层面建立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机制。
- 刘少军王晓双
- 关键词:证明标准
- 关于刑事案件卷宗改革的法律思考被引量:1
- 2003年
- 刑事案件的卷宗 ,是刑事诉讼机制赖以正常运作的载体。但司法实践中长期奉行的卷宗中心主义对卷宗过度信任、依赖 ,导致案件事实发现与人权保障的刑事诉讼目标难以真正实现 ,必须予以改革。考虑我国国情和司法实际状况 ,刑事案卷制度的完善应以相对合理主义为指导 ,区分不同的诉讼阶段采取相应的改革举措 ,走渐进的改革之路。
- 刘少军蒋鹏飞
- 关键词:刑事诉讼卷宗相对合理主义
- 金融性财产冻结的权益冲突与分配研究被引量:4
- 2017年
- 当代经济被称为金融经济,它是以流动性和效率性为核心的经济,财产权利中的行为性权利在某种意义上比归属性权利更重要,是保障财产价值增加或损失减少的核心权利。但是,在我国目前财产冻结的法规中,并没有区分金融性财产和消费性财产,将财产的价值性权利与行为性权利一并冻结。虽然在近期的规定中对此有所考虑,但还没有将其作为原理性问题进行统一规定。[1]这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同时给其带来了潜在的财产损失,甚至出现了导致许多企业破产、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不良社会效果的现象。因此,在当代社会必须充分认识到财产的行为性权利,在行政机关、监管机关、司法机关和财产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冻结权益,以实现社会综合效果的最优化。
- 刘少军
- 关键词:法律性质权益冲突
- 诉源治理视角下我国企业合规制度的改革被引量:1
- 2024年
- 诉源治理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多元主体共治”为基本理念,旨在通过多种治理方式从源头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实现社会治理的高效性。在诉源治理已上升为治国方略的时代背景下,作为社会治理模式之一的企业合规制度改革应当遵循诉源治理的基本理念,正视自身所存在的企业合规内在动力尚未激发的源头问题、行政合规的预防功能尚未彰显的诉前问题、多元主体的治理格局尚未构建的主体问题,逐步实现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从“事后合规”向“事前合规”的推进,从“一元治理”向“多元共治”的迈进。
- 刘少军商艺涵
- 关键词:源头预防多元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