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海
- 作品数:19 被引量:68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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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当事人陈述在案情查明中的作用--以民事诉讼为范畴被引量:6
- 2009年
- 根据大陆法系通说及通例,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陈述除了具有阐明案情之事实主张的功能外,还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功能。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也明确将当事人陈述规定为证据种类。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部分学者对当事人陈述的证据属性提出了理论质疑,认为当事人陈述属于"待证事实"而非证据。本文认为当事人陈述不属于构成"证明逻辑起点"的证据,但其通过"激发经验法则的检验功能"和"激发潜在证据的证明功能"的作用机制,而能对案情查明起到重要的"帮助作用"。司法实务应当更加重视当事人陈述在案情查明中的作用。
- 宋小海
- 关键词:当事人陈述
- 法律监督考被引量:8
- 2014年
- 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是关于"法律监督"的含义是什么,存在"监督法律统一实施或遵守"、"权力制衡"以及"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的相对分离又辩证统一"等三种阐释进路。法理学上关于"法律监督"的一般解释过于宽泛,无法提供现成答案。本文通过语源考察的方式,揭示"法律监督"的本义为"监督法律的统一实施或遵守",检察机关的各项职权在性质上均符合该含义范畴,检察权即法律监督权。对我国检察制度的认识以及谋划检察改革,应当始终坚守"法律监督"的基本意涵与定位。
- 宋小海
- 关键词:检察法律监督语源
- 中国历史方位的理论解析被引量:1
- 2018年
- 我国政治学界语境中"历史方位",是指一个社会、国家、政党或制度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具体阶段,其蕴含了"发展"的逻辑主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人类社会历史与经济发展分别形成了"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论"。中国共产党对不同时期国家"历史方位"作出了相应的科学判断,为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事业找到了明确的方向标。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关于我国发展当前所处历史方位的权威论断,包含着非常科学与丰富的内涵。
- 毛跃宋小海
- 关键词:历史方位科学论断
- 程序自然法视域中法律解释的任务被引量:2
- 2011年
- 一直以来,大陆法系关于法律解释目标或任务存在主观论、客观论和折衷说的分歧,难以解决。而实际上,富勒"程序自然法"学说蕴含了对该问题的答案。其"法律的公布"、"法律的明确性"和"官方行为和公布的规则之间的一致性"三项原则构成了法律文本的解释性准则,并由此决定了法律解释的任务是"重述"法律文本的公开性内容。即法律解释指向并限于法律文本;立法资料不能构成解释法律文本的依据;法律解释是且仅是对法律文本公开性内容的重述。这是属于客观主义的解释立场。
- 宋小海
- 关于浙江建设廉洁政治的思考
- 2013年
- 为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本刊近期组织了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青年学者对党的十八大报告进行了专题学习和座谈,现将部分研究文章刊发如下。
- 宋小海
- 关键词:廉洁政治青年学者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初步研究被引量:9
- 2017年
- 中共中央决定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其目标是通过建立监察委员会体制,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从而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政治上加强了党对国家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制度上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系,在理论上开创了国家政体结构的新模式,体现了理论自信与制度自信。为了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既要做好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有机衔接、相互制衡,还要科学构建(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内部的"纪法衔接"程序机制:实行执纪与执法的事务分工,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平滑的事务衔接程序,应当优先选择"纪法衔接"的"并行衔接"模式而非"先后衔接"模式。
- 宋小海孙红
- 关键词:反腐败
- 论“法律监督”的概括性意指被引量:3
- 2014年
- 学界关于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的关系存有诸多争议。这里其实涉及一个尚未为学界所充分注意的"法律监督的意指"问题。本文认为,"法律监督"的基本含义为"监督法律的统一实施",其系职权概念,"法律监督"意指检察权。但检察权作为整体具有结构性:即由依据法律监督对象划分所形成的"基本检察权"以及作为基本检察权之构成内容与实现手段的诸多"具体检察权"所构成。"法律监督"仅意指"基本检察权"以及由其所构成的检察权之整体,而并不意指"具体检察权",故系概括性意指。这意味着"具体检察权"的构造相对分离于"法律监督"的定位而具有较大的自为空间,亦即法律监督的具体程序与方式可以充分考虑诉讼规律及其内生要求而妥当设置。
- 宋小海
- 关键词:法律监督检察权意指
- 关于廉政建设中“不想腐”机制建构的思考被引量:1
- 2018年
-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提出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机制。前两者属于他律范畴,而"不想腐"则属于自律范畴,具有特殊意义。腐败的心理是多样化的,但作为腐败直接原因的思想动因则主要包括贪欲心理、情碍心理、攀比心理、从众心理和代偿心理等五种类型。"不想腐"机制的建构必须针对腐败的思想动因而综合施策。完善思想教育的内容,"拔高"教育和"放平"教育应有机结合;重视对公职人员现实利益的合理保障,疏解其对基本生活的顾虑;实施公职人员拒腐防变技能培训,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严厉惩治贪污腐败,持续改善整体政风。
- 宋小海
- 论民事抗诉监督的诉讼结构——以新民事诉讼法为背景被引量:1
- 2017年
- 民事抗诉监督的诉讼结构问题涉及到对民事抗诉制度的合理性评价,值得深入研究。"四边形结构论"、"三棱锥结构论"和"棱形结构论"等现有理论,都存在类似的思维定势上的基本不足。民事审判检察监督其实属于概括性意涵,通过民事抗诉制度得到整体表达与功能实现,民事抗诉监督结构分析应当直接面向民事抗诉制度之整体,无需预设所谓检法之间的"监督线"。新民事诉讼法框架下,民事抗诉制度之整体属于五阶构造。前四阶属于检察阶段,其为申请抗诉一方当事人和被申请一方当事人平等对立、检察机关居中审查的等腰三角形关系结构。第五阶属于审判阶段,其为当事人两造对席、法院居中审判的等腰三角形关系结构,检察机关在审判阶段的程序角色是形式性的而非实质性的。总之,民事抗诉监督的诉讼结构为"双等腰三角形"结构。这一结构符合诉讼结构的原型,同样具备公正性的标准。
- 宋小海
- 关键词:民事抗诉法律监督诉讼结构
- 论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的功能被引量:17
- 2007年
- 当事人陈述是在任何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都存在的一种诉讼材料。在大陆法系国家,当事人陈述可分为事实(主要事实)主张、自认和其他陈述三个部分,各部分具有不同的功能。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陈述仅具有单一的证据功能。但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诉讼理念的转变,当事人陈述的功能逐渐走向了多元化,从而与大陆法系国家当事人陈述的功能趋于一致。在此背景下,仍有必要在审判实务操作中强调和重视当事人陈述的证据功能。
- 翁晓斌宋小海
- 关键词:当事人陈述诉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