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 作品数:234 被引量:462H指数:11
- 相关作者:杨为忠郭大磊吴波邵旻黄敏更多>>
- 相关机构: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走向平衡: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关系思考被引量:7
- 2004年
- 注重对刑事诉讼中人权的保护是全世界范围内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无论在理论探究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有着很强的时代意义。通过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历史的回溯,现实的观察,以及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的视角,总结了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权利保障关系方面一直存在的不同的声音和做法。并以全球范围内新一轮司法改革的价值为引导,从哲学的角度进行系统的分析,力求厘清权利保障平衡的相关关系,从而符合寻求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权利保障的平衡这一变化趋势,指导司法实践工作,并在最后以此平衡关系作为一个新颖的视角,对国家被害人补偿制度进行探讨。
- 吴波
- 关键词:被害人被告人权利保障机制刑事诉讼法哲学
- 涉案会计事实证明中为何忌用抽查法——暨析涉案会计事实证明中易与诉讼证据规则要求冲突的若干问题
- 从法理上说,涉案会计事实证明忌用抽查法这一问题很值得思考。因为,既然是概率,就必然存在不确定性,亦即抽查结果用以证明涉案会计事实有可能是对的,也有可能是错的。用法言法理说,它没有排他性,不符合客观性等诉讼证据规则要求。由...
- 杨为忠
- 关键词:抽查法
- 文献传递
- 议刑事诉讼监督与制约
- 2004年
- 刑事诉讼监督是刑事司法权实现的有力保障。从法理学角度看制约就是监督 ,而监督的外延大于制约 ,监督包含制约 ,在刑事诉讼监督中 ,既包括权力对权力的监督 ,也包括权利对权力的监督 ;既包括权力之间的制约 ,同时也包括权利对权力的制约。
- 赵萍傅勇平
- 关键词:刑事诉讼监督权力制约司法监督
- 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十三个不宜被引量:1
- 2010年
- 我国司法会计没有现成的理论、运用与探索同时起步、理论研究又是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打下了明显的烙印,也留下了诸多亟待理清的问题。这些问题既关系到基础理论研究,也关系到实务理论研究;既关系到理论研究,也关系到实务规范;既关系到发展方向,也关系到与相邻学科的关系。客观、理性地认识这些问题,将使司法会计得以科学可持续地发展。
- 杨为忠
- 关键词:司法会计法务会计
- 侵犯商业秘密罪检察实务研究被引量:7
- 2020年
- 2010年至2018年,上海检察机关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实践呈现案件体量小、总体成案率不高、犯罪人员多涉及内部人员、案发集中于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犯罪对象以技术秘密居多等特征.实践认定中存在法律规定不尽完善、对“重大损失”及“犯罪数额”认定较模糊、证据收集有一定难度等问题,可从界定商业秘密的原则、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构成要件、明确“重大损失”的计算方法、建立举证责任适度移转制度以及完善刑事诉讼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 侵犯商业秘密罪检察实务研究课题组谭滨
- 关键词: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数额
- 涉案会计事实分类及其证明要求研究
- 2007年
- 凡是必须由会计事实证明的刑事案件,涉案会计事实无外乎可以分成ABC三类。因涉案会计事实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不同,每一类涉案会计事实的证明要求也有所不同。这类研究对于把握相关案件的诉讼证明要领、合理配置各种证明手段资源、提高证明效率和案件质量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 杨为忠
- 当前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被引量:4
- 2011年
- 由于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起步始于检察机关,也比较集中于检察机关,具有比较注重查账实务总结,理论层次界线不太明显和易与相邻理论混淆等一些特点,比较容易出现以表象代替本质、以个别代替总体、抽象常与具体矛盾和盲目扩张排斥友邻等一些欠妥之处,因而在方法上应当遵循宜清不宜糊、宜小不宜大、宜细不宜粗、宜简不宜繁、宜缓不宜急、宜宽不宜窄和宜实不宜虚等主要原则。
- 杨为忠
- 关键词:司法会计
- 网络赌球运作方式及犯罪认定被引量:1
- 2006年
-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网络赌球成为一种新兴的赌博方式在社会上风行起来。由于通过互联网赌博影响范围广、投注总额大,较之一般的赌博方式,其对社会公共秩序所构成的威胁更甚。2005年上半年杨浦区检察院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赌博案件19件21人,均系网络赌球。
- 胡卫康王建平
- 关键词:犯罪认定赌球社会公共秩序互联网应用赌博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探究
- 2011年
- 背信行为的本质在于违反诚实信用义务,滥用委托权限。认定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应当坚持"背信的滥用权限说"所主张的观点。本罪中的"受托义务"不仅包括约定义务,而且还包括法定义务。本罪不属于目的犯,构成本罪并不需要有谋利或加害等特定的目的。本罪与挪用类犯罪既存在共同点,又有所区别。背信罪本质的多种学说之争在于背信犯罪刑事可罚性的非普遍认同性及其与他罪的易混淆性。我国刑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两个特殊背信犯罪将"背信"的含义定义在"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违背受托义务"上。这对认识背信犯罪的本质提供了立法依据和新的思路。从条文上分析,我国的背信犯罪发生在市场的经济活动中,其核心在于作为本人事务处理延伸体的行为人没有以本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事务,在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与本人利益发生冲突时,没有服从本人的利益。欠薪不仅是一种侵犯劳动者财产权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具有违背社会信用的性质,对于危害严重的欠薪行为应当予以入罪,以发挥刑事保障社会信用底线的功能。建议改变刑法修正案(八)的"补充性"立法方式,单独设立"欠薪罪"的罪名和法条。为遏制和制裁金融市场出现的"老鼠仓"问题,《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应注意对未公开信息与内幕信息的区分,同时还应当注意本罪打击的范围,防止犯罪圈无限制扩大。德国是规定背信罪最早、研究背信罪最多的国家,具有丰富的实践和理论经验。研究德国背信罪的立法现状以及相关学说,有助于对背信罪和背信行为的正确理解,为我国今后增设背信罪打下理论基础。
- 刘源候倩倩
-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公诉
- 德国背信罪之研究被引量:3
- 2011年
- 背信行为的本质在于违反诚实信用义务,滥用委托权限。认定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应当坚持"背信的滥用权限说"所主张的观点。本罪中的"受托义务"不仅包括约定义务,而且还包括法定义务。本罪不属于目的犯,构成本罪并不需要有谋利或加害等特定的目的。本罪与挪用类犯罪既存在共同点,又有所区别。背信罪本质的多种学说之争在于背信犯罪刑事可罚性的非普遍认同性及其与他罪的易混淆性。我国刑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两个特殊背信犯罪将"背信"的含义定义在"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违背受托义务"上。这对认识背信犯罪的本质提供了立法依据和新的思路。从条文上分析,我国的背信犯罪发生在市场的经济活动中,其核心在于作为本人事务处理延伸体的行为人没有以本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事务,在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与本人利益发生冲突时,没有服从本人的利益。欠薪不仅是一种侵犯劳动者财产权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具有违背社会信用的性质,对于危害严重的欠薪行为应当予以入罪,以发挥刑事保障社会信用底线的功能。建议改变刑法修正案(八)的"补充性"立法方式,单独设立"欠薪罪"的罪名和法条。为遏制和制裁金融市场出现的"老鼠仓"问题,《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应注意对未公开信息与内幕信息的区分,同时还应当注意本罪打击的范围,防止犯罪圈无限制扩大。德国是规定背信罪最早、研究背信罪最多的国家,具有丰富的实践和理论经验。研究德国背信罪的立法现状以及相关学说,有助于对背信罪和背信行为的正确理解,为我国今后增设背信罪打下理论基础。
- 吴波陈玲
- 关键词:背信罪中国刑法新中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