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二系
- 作品数:65 被引量:311H指数:9
- 相关作者:谢德成周兴生杨倩曹燕刘华平更多>>
- 相关机构: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湛江海洋大学法学院西安文理学院法政系更多>>
- 发文基金: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中国西部地方环境立法问题初探被引量:4
- 2002年
- 地方环境立法是我国西部大开发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但西部现有地方环境立法已不能适应西部大开发的需要。其中主要表现为 :地方立法不健全 ,立法不科学 ,重点不突出 ,制度创新性差 ,缺乏主动性、灵活性和前瞻性。在西部大开发中 ,要加快地方环境立法的速度 ,建立科学的立法体系 ,实现西部地方环境立法与国家环境法律、国际环境法律的接轨 ,结合西部特点强调以防为主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及公众参与的范围和途径 。
- 马燕
- 关键词:环境立法生态保护
- 德国劳动法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探析被引量:13
- 2003年
- 本文从德国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在保护雇员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均衡、对特殊人群的保护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 李星光
- 关键词:劳动法社会保障
- 中小企业“二次创业”的法律问题初探
- 2001年
- 本文围绕中小企业“二次创业”问题 ,在明确“二次创业”涵义的前提下 ,针对“二次创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的范围、内容、难点等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论述 ,文章归纳了“二次创业”的基本法律特征 ,并对“二次创业”过程中的相关制度设计提出 :战略上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重视中小企业重要地位和作用 ,要始终把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富民强国的战略措施来抓。
- 杨为乔
- 关键词:二次创业中小企业法律法律特征法律范畴产权改革
- 城市化过程中转型人口的养老保险问题被引量:2
- 2005年
- 养老保险是经济发展工业化进程中不可缺少的社会政策,应当适应我国城市化过程中转型人口的需要,由政府及时组织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我国虽已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多年,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不能适应改革和工业化进程的要求,需要建立起更符合实际要求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应当建立最能体现个人积累性质的养老保险制度。
- 刘华平
- 关键词:养老保险工业化市场经济个人账户
- 《墨子·经说上》中“湿故”的考释——墨家法律逻辑的重构被引量:1
- 2005年
- 在墨家法律逻辑重构中存在一些疑难之处,疑难的核心在于,《墨子》一书中关于墨家法令绎结程序的记载含有背离墨家理论系统之处,此即“湿故”概念。对《国语.周语》等涉及法令运用程序的典籍的考据显示,“湿故”是因“实故”之讹造成的衍乱。此讹误的辨析与清除使《墨子.经说上》包含的法律逻辑的系统性得以重现。
- 周兴生
- 关键词:墨家法律逻辑故实
- 关于劳动关系的法社会学分析被引量:4
- 2005年
- 现代企业实际上是一个合作竞争的经济团体,劳动关系的发展经历了从身份到契约和从契约到身份、契约的综合的过程。劳动关系之中应该包括劳动合同关系、企业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关系。劳动法应该是调整上述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而不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 朱时敏
- 关键词:劳动关系社会学劳动法
- 西部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利益补偿被引量:6
- 2005年
- 我国西部生物遗传资源极为丰富,但近年来资源破坏、流失严重。因此应该通过货币、技术、知识产权等各种方式,依法对生物遗传资源所在地区进行适度的补偿,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国家补偿机制,使我国西部宝贵的生物遗传资源不至于被破坏或流失。
- 孙昊亮
- 关键词:生物遗传资源基因
- 略议规制传销的必要性——借鉴德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引量:2
- 2005年
- 上世纪 90年代以来 ,“传销”的蔓延造成了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它源于行政法理论界探讨所得的“谨慎尝试”观对许可“传销”的倡言 ,但对这些法律研究的反思未曾开展。补作这项工作需要以系统法律理论分析“传销”及其相关问题。对德国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6条的系统分析显示 ,以普通法规制“传销”比以行政法有根本性优点。笔者进言采纳德国新的规制模式 ,以竞争法摧毁“传销”这种社会“顽疾”。
- 周兴生
- 关键词:传销行政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 试析专利的合法垄断性被引量:1
- 2006年
- 专利的垄断性与排他性有其存在的合理原因。为保证专利授予后市场安全,从专利授予中对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鉴于专利的排他性,对专利在工业化运用中的限制,排除不正当竞争等方面,防止专利权利的滥用。
- 姜建兴王瑾葛翠玲
- 税收执法与税收司法衔接的法律思考——以增强税收执法刚性为指导被引量:3
- 2006年
- 税收法治要求税收法律的实施依靠税收执法与税收司法,以实现税收立法的终极目的。由于税收执法刚性的弱化,致使执法效力减弱。因此应通过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设置独立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提高执法主体的执法能力,从税收行政执法与税收司法执法衔接的角度,和谐构建两者相互配合的执法体系,以保障税收法律的实施。
- 席晓娟
- 关键词:税收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