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
- 作品数:8,785 被引量:45,995H指数: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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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法学院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理论的实证检验及路径探索
- 2019年
- 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理论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从民事司法裁判中进行多重维度的梳理后发现,我国基本权利条款存在三种效力模式,分别为"基本权利—公民义务"和影响合同效力型的直接裁判效力、运用民事概括条款的间接裁判效力、价值指引的非裁判效力。但总体上裁判逻辑混乱,原因在于,混淆公法与私法的界分前提、忽视基本权利条款的适用条件、缺乏合宪性解释方法。据此,应从法律条款的抽象程度和基本权利的类型方面限定规范条件,从纠纷的类型方面限定事实条件,并充分运用合宪性解释方法,由此建构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理论的中国模式。
- 石晶
- 关键词: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中国模式
- 法学研究之文本形态的反思与理论建构
- 2012年
- 对文本的真实性的追问一般是评价法学研究文本的有效性与合法性的唯一标准,这种观念建立在对文本形态单一性的判断前提之上,造成了认识上的误区。在文学作品、拟制案件以及真实案件三种作为法学分析文本的文本形态中,对真实性追问并非对每一种文本形态都是有效或者恰当的。三种文本形态彼此区别又相互联系,它们有其独特的法学目的、自我认识及任务、意义,并在各自的系统里运转并发挥作用。
- 刘星显
- 关键词:文本文本形态
- 自愿承担风险原则研究
- 2012年
- 自愿承担风险原则时美国侵权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对美国侵权法中的自愿承担风险原则的历史渊源、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进入深入探讨后,提出我国应引入自愿承担风险作为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
- 朱雪林
- 关键词:抗辩
- 论作为我国宪法学基本范畴的非国家公权力被引量:9
- 2014年
- 非国家公权力是指我国宪法"国家机构"一章规定的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享有和行使的公权力,其作为宪法学基本范畴意味着公民权利、非国家公权力、国家公权力三者关系成为宪法学的基本问题。非国家公权力作为宪法学基本范畴包含宪法规范和规范宪法两个议题:前者应从实证主义立场阐明规范之真实,包括真实的中国宪法和中国宪法的真实含义;后者则需从立宪主义立场探求非国家公权力规范的应然状态及其实现路径。我国宪法学研究应建构公民权利—非国家公权力—国家公权力三元框架的转型宪法学理论。
- 李海平
- 关键词:宪法学
- 犯罪概念的历史演进:由刑法之内到刑法之外
- 2014年
- 随着人类对于犯罪这一社会现象认识的不断加深,犯罪概念经历了由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等一元的犯罪概念向二元的犯罪概念的历史演进。通过对这四类犯罪概念展开学术史和综述式的考察,发现犯罪概念经历了由分到合、再由合到分的进化过程,这也充分体现出犯罪概念的内容丰富庞杂与体系逻辑缜密。步入21世纪,刑法导向观发生较大转向,犯罪概念建构的基本思路趋于多元化,需要由刑法之内走向刑法之外。
- 于阳
- 关键词:犯罪概念犯罪刑法
- 走向国际法的强国被引量:42
- 2015年
- 走向国际法的强国是世界近代史上大国崛起的共同表现和基本经验。国际法的大国包括理论、实践、人才和教育四个方面的指向。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以及中国成为世界政治大国、经济大国的现实要求促动着中国成为国际法的强国。由于文化和历史的原因,中国在相当长时间都不是国际法的强国,这种情况亟需改变,而且也初步具备了改变的能力。如果能够树立起国际法在处理国际事务中重要地位的观念、提升中国国际法的教育水平、构建起实践导向的国际法研究机制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全面提升中国的国际法实践能力,中国成为国际法强国的目标就有可能实现。
- 何志鹏
- 关键词:国际法强国
- 马萨诸塞州法律选择方法评析
- 2017年
- 马萨诸塞州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抛弃《第一次冲突法重述》中僵化的方法,转而接受《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灵活的功能性方法——最密切联系原则。但迄今并未完全接受《第二次冲突法重述》,而是采用了"复合的现代方法"。对《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的接受体现了它的先进性和马萨诸塞州在冲突法发展方面的努力,对它的一些保留既体现了马萨诸塞州对其他一些因素的考虑,也折射出它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问题主要包括在第6条中列举的七种因素的层级不明晰,对现实中各联系因素的质和量的比重没有规定等。这些问题导致了法院在适用《第二次冲突法重述》时存在过度的灵活性,不利于法律冲突的有效解决。
- 吕岩峰宋浩
- 关键词:法律选择方法最密切联系原则
- 论人格权及人格损害的赔偿被引量:51
- 1990年
- 本文指出,人格权成为独立于人身权的一项法律权利是现代侵权行为法的重要特征,它标志着法律日益重视对权利主体社会心理方面的保护。由此,对权利主体在身体和精神方面的自由和完整性的侵害便构成了对人格利益的侵犯。而进一步从法律技术入手,通过一定的中介,使人格利益物化为财产利益,就可以使这种非财产损害在民法上得到以拟制恢复为手段的财产补偿。在此基础上,文章就我国民法采用何种方式确定人格利益范围,确认人格损害及评价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和探讨。
- 申政武
- 关键词:人格权人格利益侵权行为法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非财产损害法律技术
- 人的法哲学——评雅维茨《法的一般理论》
- 1989年
- 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大张旗鼓地进行改革的时代,苏联法哲学家雅维茨的力著《法的一般理论》的中译本1986年在我国出版了,读书内容,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苏联法学的新发展,而且对于深化和改进我国的法学研究也具有一定启示。 该书无论是从体例上,还是从其内容上讲都是与五十年代的苏联的法学理论大不相同,作者认为。
- 林志敏
- 关键词:法学理论哲学家法学研究法哲学中译本法律规范
- 权利冲突逻辑结构的理论思辩——以权利冲突界定的“靶式结构”为视角被引量:2
- 2008年
- 权利冲突已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而对权利冲突的界定则是进行研究的首要前提。针对国内法学界无限扩大权利冲突形式的界定思路,应先从"权利冲突"的语义分析入手来揭示其本身的意蕴,在此基础上,再以由强式、次强以及弱式意义上的权利冲突构成的"靶式结构"为视角来廓清权利冲突的逻辑结构,最终明确,相关法学研究应以对关涉法定权利的权利冲突的研究为重心。
- 王林李凡
- 关键词:权利冲突逻辑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