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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HNSK09-69)

作品数:3 被引量:3H指数:1
相关作者:潘永强徐丽林筱璟更多>>
相关机构:海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哲学宗教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经济管理
  • 1篇哲学宗教

主题

  • 2篇地租
  • 2篇建设用地
  • 2篇城镇建设用地
  • 1篇地产
  • 1篇绝对地租
  • 1篇级差地租
  • 1篇价格影响
  • 1篇房地
  • 1篇房地产

机构

  • 3篇海南师范大学
  • 2篇东北师范大学

作者

  • 2篇潘永强
  • 1篇林筱璟
  • 1篇徐丽

传媒

  • 1篇理论前沿
  • 1篇中共中央党校...
  • 1篇海南师范大学...

年份

  • 1篇2010
  • 2篇2009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城市级差地租对房地产的影响被引量:3
2009年
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中不仅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对我国房地产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运用级差地租杠杆来进一步规范我国房地产建设用地行为,不仅可以缓解城市土地紧张的矛盾,而且可以使有限的城市土地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大大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徐丽
关键词:价格影响
正确认识级差地租量的规定及其变动趋势——兼谈级差地租量的规定理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影响
2009年
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中的级差地租量规定的表述,并不是马克思的最后规定,而只是马克思在论述级差地租理论行程中的中间结论;在现代农业生产中,虽然土地的改良使各种不同的等级的土地之间差距在不断地缩小,但是级差地租量的变动趋势并不是下降,而是上升;在城镇土地经济活动中,由于土地这个生产要素的稀缺性表现得更为突出,因此级差地租作为一种经济杠杆,对城镇建设用地更具有调节作用。
潘永强
关键词:城镇建设用地
正确认识马克思绝对地租量的规定理论
2010年
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中的绝对地租量规定的表述并非马克思的最后规定,而是马克思在论述绝对地租理论过程中的中间结论。各级土地绝对地租在量上只能等于同等面积的劣等土地初次投资所生产农产品社会生产价格低于社会价值之间的差额,绝对地租率是指绝对地租量与农业所投全部资本中的初次投资量之间的比率,绝对地租作为一种经济杠杆,对城镇建设用地更具有调节作用。
潘永强林筱璟
关键词:绝对地租城镇建设用地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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