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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BFX042)

作品数:3 被引量:11H指数:2
相关作者:孙志煜邓瑞平陈小曼王玫黎更多>>
相关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赔偿
  • 1篇义务
  • 1篇义务主体
  • 1篇油污损害
  • 1篇油污损害赔偿
  • 1篇责任公约
  • 1篇商事仲裁
  • 1篇损害赔偿
  • 1篇赔偿责任
  • 1篇赔偿责任限制
  • 1篇权利
  • 1篇权利主体
  • 1篇仲裁
  • 1篇历史演进
  • 1篇民事
  • 1篇民事责任
  • 1篇民事责任公约
  • 1篇公约
  • 1篇国际商事
  • 1篇国际商事仲裁

机构

  • 3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1篇邓瑞平
  • 1篇王玫黎
  • 1篇孙志煜
  • 1篇陈小曼

传媒

  • 1篇学海
  • 1篇暨南学报(哲...
  • 1篇湘潭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09
  • 1篇2008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国际商事仲裁的历史演进被引量:8
2009年
国际商事仲裁从其萌芽发展至今,历经自治、压制、渐趋开放三阶段。国际商事仲裁在这三个阶段的表征不同,实践迥异。自治型国际商事仲裁强调民间权利的自由表达;压制型国际商事仲裁展示国家权力的深层渗透;开放型国际商事仲裁力图在两者的角力中寻找一种平衡。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的蓬勃发展需要一种新型理论的指导,开放型国际商事仲裁体系的构建可能成为国际商事仲裁今后的理论命题。
邓瑞平孙志煜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历史演进
试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被引量:3
2015年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一项历史悠久的特殊海事法律制度,是海商法赋予责任人的一种法定权利,区别于民法的以全面赔偿为核心的一般损害赔偿原则。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限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达到保护商船队、鼓励海上救助、促进海上保险业务的发展。目前,主要由1957年《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1976年《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和《1996年议定书》共同构建了国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体系。虽然我国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立法在不断改进,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应当尽快加入《1976年公约》,并相应地修改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陈小曼
关键词: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国家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探讨
2008年
对国家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义务主体的观点中,肯定者与否定者都有不同的见解,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目前既没有明确的国际公约、国内法为国家作出承担责任的要求,也没有直接的国家实践支持国家承担责任的事例,目前在整个国际损害责任领域国家责任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实际上国家是不应该作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义务主体对待的。
王玫黎
关键词:义务主体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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