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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FZS017)

作品数:7 被引量:7H指数:2
相关作者:雷炳炎林晓玲赵月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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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历史地理

主题

  • 7篇明代
  • 6篇宗室
  • 6篇宗室犯罪
  • 6篇犯罪
  • 2篇十恶
  • 2篇明律
  • 2篇《大明律》
  • 2篇大明律
  • 1篇述论
  • 1篇庶人
  • 1篇特权
  • 1篇判罚
  • 1篇取证
  • 1篇宗藩
  • 1篇享乐
  • 1篇明代中后期
  • 1篇明中后期
  • 1篇乐户
  • 1篇关系述论
  • 1篇高墙

机构

  • 7篇湘潭大学

作者

  • 7篇雷炳炎
  • 2篇赵月耀
  • 2篇林晓玲

传媒

  • 1篇江苏社会科学
  • 1篇求索
  • 1篇云南社会科学
  • 1篇衡阳师范学院...
  • 1篇北华大学学报...
  • 1篇南华大学学报...
  • 1篇湘潭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13
  • 6篇2011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试论明代王府官铨政制度被引量:1
2011年
王府职官是自汉代正式形成的,专门辅导宗室、管理藩府日常生活和行政的特殊职官群体。明代对王府官的铨选、考核、升转和致仕的重视程度与宗藩地位的变化有莫大的关系。明代王府官铨政制度以正统为界,先后经历了由重视到歧视的更替过程。正统以后,王府官铨政制度的弊端导致了王府官庸、劣、老病问题日益突出,这是与明中后期藩禁制度的形成,宗藩权利受限以及明廷为解决"选人—官缺"供求矛盾休戚相关的。
赵月耀雷炳炎
关键词:明代
闲宅与明代罪宗庶人的安置问题被引量:3
2011年
闲宅是嘉靖以后贬废罪宗的羁押所,闲宅之设,一则是因为高墙规模无法承荷,再则是由于各王府宗室重犯遣送高墙,路途遥远,沿途供亿,扰害地方。闲宅管理,制仿高墙,它具有高垣深池的外在形式和全封闭式的内部严格管制。由于朝廷主要依靠藩府亲王去约束,并未委派专员监管,闲宅犯宗的管理很快出现约束不力,出入自由等问题。
雷炳炎林晓玲
关键词:宗室犯罪庶人高墙
王府乐户与明代宗室犯罪关系述论
2013年
乐户制度由来已久,明代宗室乐户是朱元璋在"分封建国"政治背景下,保全宗藩体尊,参与王府祭祀、迎接诏敕和宴享等活动的特殊社会群体。王府设置乐户,其目的也是利用儒家礼乐教化功能,实现家国之治,维护藩府之稳定。然而,由于乐户本身职业的特殊性,加上明中期以后宗室放纵享乐情绪的滋长,在王府乐户的导引下,宗室往往置朝廷藩禁、婚禁制度于不顾,作奸犯科十分频繁。
赵月耀雷炳炎
关键词:乐户明代宗室犯罪
论祖训对明代宗室犯罪判罚的影响被引量:2
2011年
明代祖训是朱元璋训导后世子孙的皇室家训,是明初预防宗藩犯罪的法宝,也是当时朝廷惩治宗室犯罪的基本依据,并被奉为处理皇族内部事务的圣条。经过明初的政局变动和后来宗藩政策的变化,至明中期,祖训的神圣性虽不曾改变,但罪宗的量罚并不完全遵依祖训教条。不过,由于受祖训规条的影响,以祖训为规诫、假借维护祖训的罪宗量罚,使得犯罪宗室的议处始终超越大明刑律而得以"从薄罚治",宗室的特权地位也得到永久维护。
雷炳炎
关键词:宗室犯罪《大明律》十恶
论明代宗室犯罪的察勘取证与议罪方式被引量:3
2011年
明代宗室犯罪,有别于普通臣民的量刑定罚,不论是十恶重犯,还是一般的违法乱制,量罚一向强调重证据实,察勘取证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受遣官员到藩府可以"拘集人证,询察体审"。以勘明事实为基础的量罚,明初主要遵依祖训规条,直接由帝王判决。永乐以后,演变为宗亲权贵、文武群臣通过朝议、奏议方式初定处理意见,帝王最终定罚。
雷炳炎
关键词:宗室犯罪取证
试论明代中后期的宗藩问题与宗藩改革
2011年
宗藩问题根源于宗室分封制度,明中期以后,由于宗藩特权无法破除,加上政治藩篱的设置,朝廷对宗室给养的全面包办,迅速引发了明王朝的财政危机和社会危机。嘉靖以后,在朝臣的吁请下,明廷虽不乏改革之举,但其着眼点并不涉及宗藩根本弊窦,仅限于解决当时财政难关,因而很多问题也伴随明王朝走向崩溃。
雷炳炎林晓玲
关键词:明中后期宗室犯罪特权
明代祖训与宗室犯罪的量罚问题
2011年
祖训是明太祖训导后世子孙的皇室家训,是明代预防宗藩犯罪的法宝,朝廷惩治宗室犯罪的利器,并被奉为处理皇族内部事务的圣条,经过明初的政局变动和后来宗藩政策的变化,祖训的神圣性虽不曾改变,但罪宗的量罚并不遵依祖训教条,而只是一种旗号,假借祖训名义的量罚,对于惩凶除恶、打击犯罪有害无益,宗藩问题的特殊性始终没有改变。
雷炳炎
关键词:宗室犯罪《大明律》十恶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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