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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A820115)

作品数:7 被引量:34H指数:3
相关作者:徐冬根郭万明刘兆昕乐怡更多>>
相关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经济管理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法律
  • 1篇代位
  • 1篇代位求偿
  • 1篇代位求偿权
  • 1篇电子货币
  • 1篇新股
  • 1篇新股发行
  • 1篇新股发行市场
  • 1篇新股发行市场...
  • 1篇学科
  • 1篇衍生品
  • 1篇优先权
  • 1篇域外
  • 1篇域外管辖
  • 1篇上市公司
  • 1篇市场化
  • 1篇碳税
  • 1篇欧盟
  • 1篇求偿
  • 1篇求偿权

机构

  • 7篇上海交通大学
  • 2篇安徽财经大学

作者

  • 5篇徐冬根
  • 2篇郭万明
  • 1篇乐怡
  • 1篇刘兆昕

传媒

  • 2篇上海财经大学...
  • 1篇江西社会科学
  • 1篇新金融
  • 1篇西安电子科技...
  • 1篇井冈山大学学...
  • 1篇武大国际法评...

年份

  • 4篇2013
  • 2篇2012
  • 1篇2011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复合标准应成为我国国际板拟上市公司国籍界定的基本准则
2012年
复合标准应成为我国国际板拟上市公司国籍界定的基本准则,这是因为从学理上看,复合标准代表了公司国籍界定的发展趋势;从立法上看,复合标准代表了公司国籍界定的国际主流方向。采用复合标准界定公司国籍,不但有利于实现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层的政策导向,而且有助于我国国际板市场建设平稳起步。我国应该确立以公司登记注册地为基础的复合标准。
乐怡徐冬根
关键词:资本市场国际板上市公司
从国际法视角看欧盟航空排放单边征税措施的违法性被引量:3
2013年
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发布的第2008/101/EC指令,规定从2012年起,所有飞往或飞离欧盟成员国的航班均成为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管制对象,并且该体系对排放量的计算标准是从飞机起飞地至降落地的全部里程,而不是飞经欧盟领空的里程。欧盟所采取的航空排放单边征税措施不但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等国际法上所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非歧视原则,而且违反了《芝加哥公约》中的领空主权原则、避免单方收费原则和空中规则原则,其实施的域外管辖权侵犯了其他主权国家的排他性管辖权,违反了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从国际法视角看,欧盟航空排放单边征税措施是违法的。
徐冬根常紫星
关键词:碳税域外管辖
“高风险金融交易”法律行为的理论解说——以多学科为视角的概念创新研究被引量:7
2012年
"高风险金融交易"作为一类特殊的法律行为,是国际金融法的规制对象。"高风险金融交易"法律行为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个创新概念,是对那些具有为追求高额利润回报而自愿冒高风险的共同性特征的风险投资、远期、期货、期权、互换、对冲基金等在逻辑上可以被归纳为同一类从事金融投资与交易的法律行为的概括和提炼,它在逻辑上属于类型概念,具有开放性,其外延将随着新的从事同类金融交易的法律行为的不断产生而延伸。提出"高风险金融交易"法律行为概念,不但是为了适应法律规制的需要,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国际金融法学的研究水平。
徐冬根
关键词:法律规制
从注册制与核准制之争到监审分离:论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路径被引量:12
2013年
针对当前我国A股市场新股发行上市暴露出的高市盈率、高股价、超高募资,审核过程过于繁琐,寻租现象严重,新股发行进度行政化等等弊端,结合我国现有法制与市场环境,我国新股发行改革应当以市场化为改革大方向,实行监审分离,尝试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使新股发行审核标准透明化、程序精简化,并加强信息披露等其它配套制度的完善。
郭万明
关键词:新股发行注册制核准制
存款保险机构代位受偿优先权及其导入我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011年
在存款保险中,如果银行无法向存款人给付存款,存款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存款保险合同向存款人进行赔偿,当存款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后便取得代位求偿权。这种代位求偿权,相对于一般债权,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赋予存款保险机构代位受偿优先权,不但符合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而且也符合公共利益原则和优先权制度设立的初衷。我国有必要确立存款保险机构代位受偿优先权制度,这样有助于提高金融安全和对新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提供法律更好的保障。
徐冬根刘兆昕
关键词:存款保险机构代位求偿权优先权
论法偿货币——兼论电子货币非法律意义上的货币被引量:12
2013年
法律意义上的货币,必然是法偿货币。法偿货币必须是法定货币;法偿货币不但具有广泛流通效力,而且还具有绝对债务偿付效力。由于电子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具有广泛流通效力,也不具有必须强制接受的绝对债务偿付效力。所以,电子货币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货币。各国调整法偿货币的货币金融法,并不适合用于调整电子货币法律关系。对于电子货币的法律规制,国家应制订具有针对性的专门立法予以规范和调整。
徐冬根
关键词:法定货币电子货币
场外金融衍生交易监管之新动向
2013年
从一些金融衍生交易较发达的国家的场外金融衍生品监管理论和实践来看,对于场外衍生品的监管,呈现以场外衍生品监管方式场内化为主,并伴随着场外与场内监管方式融合为辅的发展趋势。场外金融衍生品监管场内化趋势又以场内化的中央对手方结算为主,兼采提高场外衍生品合约的标准化和交易的透明度来降低场外衍生品交易风险的监管目的。
郭万明
关键词:场外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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