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A820053)
- 作品数:5 被引量:10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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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走马楼吴简看孙吴时期的口算与徭役被引量:1
- 2013年
- 从走马楼吴简看,孙吴时期仍然实行汉代的算赋、口钱征收制度,对十五至六十岁的成年男女征收算赋,对小于十五岁的部分小男小女征收口钱。与汉代一样,孙吴的成年女子也是徭役征发的对象。孙吴徭役征发的对象为十五至六十岁之间的成年男女,与算赋征收的对象相同,说明在正常情况下,算赋与徭役的征纳是重合的,即交纳算赋的对象,同时也是服徭役的对象,交纳算赋的年龄段,同时也是服徭役的年龄段。但由于各种免役情况的存在,服徭役的数量往往少于交纳算赋的数量。
- 李恒全
- 关键词:走马楼吴简口算
- 罗马法之神圣物与唐律之神御物比较研究被引量:2
- 2013年
- 罗马法以完善的私法体系为世人所称道,其私法是建立在对"物"富有思辨的分类之上。唐律虽没有如此明确的对"物"的分类,但律文对物的区分是事实存在的。唐律之神御物与罗马法之神圣物,便是古代中国与罗马不同文化背景下产生的类似的物的分类概念。对二者的比较研究让我们看到唐律和罗马法都存在详细的对圣物崇拜的规定,如破坏圣物,其量刑有着惊人的相似性;相对于唐律而言,罗马法中有较强的"人的生命至上"的观念;唐律神御物与罗马法神圣物中的"神"的内涵的不同,反映出中西方对于神灵崇拜的不同,此点又突出体现在古代中西方对皇帝的崇拜上。
- 张文晶
- 关键词:罗马法
- 走马楼三国孙吴简牍“私学”考论被引量:2
- 2012年
- 走马楼吴简中的"私学",一为私学弟子,一指私立教育机构。私学弟子有的是外地而来的客居者,有的却是本地人,表明其并非逃亡户口。在走马楼吴简中,缴纳"限米"者,与缴纳"税米"、"租米"者几乎重合,说明以是否缴纳"限米"作为划分国家正户的标准,不能成立。孙吴时期的吏民著籍于同一种户籍,即黄籍之上,均属国家正户,并不存在吏民分立户籍的情况。私学弟子是著籍于黄籍的国家正户,属政府官吏后备军,其不服徭役的可能性较大。孙吴时期,官学废弛,私立教育机构承担了更大的社会责任,故享有政府派役的待遇。
- 李恒全
- 关键词:走马楼吴简私学
- 从出土文献看六朝时期西北地方法的特点——以鄯善、河西、高昌诸政权与中原的比较为重点被引量:1
- 2014年
- 本文将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相结合,探讨了六朝时期西北地区鄯善、河西、高昌诸政权法制建设的特点及户籍法、奴隶身份法的几个问题。指出六朝时期西北诸政权大多以六朝等中央政府为正朔所在,在国家行政体制、社会基层组织、文化教育传统等方面,既形成了自己的地方特色,又保持了与汉晋文化的高度一致性,成为除江南以外保存汉文化最多的地区,因此才能成为陈寅恪先生所讲隋唐制度渊源的"河西因子",深深影响到北魏的各项改革,成为隋唐帝国典章制度的重要来源之一。
- 李天石李常生
- 关键词:六朝时期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