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无)

作品数:2 被引量:12H指数:1
相关作者:董妍耿磊更多>>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市人民政府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信息公开
  • 1篇信息公开制度
  • 1篇预算信息
  • 1篇预算信息公开
  • 1篇问责
  • 1篇问责机制
  • 1篇财政

机构

  • 2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天津市人民政...

作者

  • 2篇董妍
  • 1篇耿磊

传媒

  • 1篇南京大学学报...
  • 1篇理论界

年份

  • 1篇2011
  • 1篇2010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澳大利亚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述评——以1998年《预算诚信章程法》为中心被引量:11
2010年
澳大利亚具有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与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法律体系。作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基本法律《预算诚信章程法》于1998年在经过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多次博弈后获得通过。该法确立了合理财政的基本原则,并建立了报告制度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实施机制,实现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制度化。但该法的非强制性、用语含糊以及选举前报告易为政客所滥用等问题也影响了其实施效果。该法可以为我国制定专门的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法律、建立周密健全的报告制度以及有条件地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计量方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董妍耿磊
关键词:信息公开制度
问责机制中的信息公开被引量:1
2011年
在我国,问责机制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理念、规章建制还是操作层面上,都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和空间。问责从决定启动到最终决定的作出要经过诸多步骤,在这个过程当中,每个步骤的信息都有公开的必要和可能。问责程序的启动应当伴随着信息公开,问责主体应当以主动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其作出启动问责的决定。问责过程应当是有限公开,对于问责的发展过程及阶段应当公开,但是对具体的内容不应当公开。问责决定(结果)应当全面公开。被问责官员复出要公开的是其问责的事情的处理结果及其将要出任职务的情况。
董妍
关键词:问责机制信息公开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