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12JJD820010)
- 作品数:23 被引量:403H指数:10
- 相关作者:汪劲吴卫星邓海峰丁霖竺效更多>>
- 相关机构: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派生性环境权宪法渊源的比较研究——兼论中国环境权宪法化的路径选择被引量:4
- 2016年
- 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权入宪成为当代宪法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趋势。除了在宪法中明文规定一个独立的环境权条款之外,环境权的实质内容也有可能涵摄于宪法的其他条款之中,这种派生性环境权的宪法渊源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性尊严和环境政策等宪法条款。但是,派生性环境权面临环境权保护的“碎片化”和不周延性、宪法解释的不稳定性两大固有的局限性。通过宪法解释可以从我国《宪法》第9条、第26条、第33条和第38条引申出环境权,但鉴于派生性环境权固有的局限性和我国的现实,以宪法修正案形式确认一个独立的环境权乃是我国环境权宪法化的最佳选择。
- 吴卫星
- 关键词:生命权健康权人性尊严
- 自然资源利用权利的类型重构被引量:8
- 2014年
- 自然资源利用权利研究需要引入类型思维。基于资源类型的主流自然资源利用权利类型划分方法存在局限,未能实现理论研究应有的指引功能,也未能回应自然资源开发的特殊需求。以利用方式为标准,自然资源利用权利的类型可以重构为资源载体使用权和资源产品取得权。载体使用权-产品取得权的类型划分方法揭示了自然资源权利研究的主要方向,符合了资源中心主义的发展趋势和相应的制度设计机理。
- 王社坤
-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制度省思与权能重构被引量:20
- 2014年
-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规定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该制度在立法目的与制度逻辑上,确立了国家对于自然资源的概括所有,且其意义最为宽泛,但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运行存在制度运行目标落空、制度实施逻辑错位、制度拓展引致质疑和制度后果功能异化等困境。既有研究从国家所有权权利构造、国家所有权权利实施异化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物权化等角度反思了当前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这些反思性研究指出了制度问题与症结,但也存在过于绝对、难以操作以及难以因应自然资源特殊性等问题。我们可以通过细化与具体化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四项所有权权能内涵,以及拓展权能种类、体系化构建管理权能来完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
- 刘超
- 关键词:权能
- 排污权抵押制度研究被引量:13
- 2014年
- 作为一种具有明显稀缺性的环境资源功能体,环境容量资源是准物权话语体系中的重要权利客体,建构于其上的环境容量资源所有权及使用权满足财产权的基本特征。以表征环境容量的他主用益为目的创设的排污权亦具有财产性与可转让性,这为其成为担保物权中权利抵押的客体并进一步确立排污权抵押制度提供了可能。就制度构成而言,排污权抵押宜以登记要件主义作为物权登记的公示基础,并应通过确立市场化导向的权利实现保障机制确保对抵押权人利益的有序救济。
- 邓海峰
- 关键词:环境容量资源担保功能
- 碳税实施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被引量:9
- 2014年
- 全球气候变暖是制约当今世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利用税收的经济调控手段抑制非理性能源消费,已成为各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升大气环境质素的重要方式。发达国家的环保实践证明与碳排放交易相比,碳税具有执行程序简单、成本测算明确、调控力度灵活、制度绩效明显等优势,我国也将开征碳税纳入了议事日程。在我国现有的环境法律框架下,碳税制度的运行仍面临四大挑战:与现有税收的矛盾、与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冲突、税收征管组织架构的调整以及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协调。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构建碳税的法律保障制度。保障碳税的施行需整合碳税与排污收费制度,调整现有环境税收的税率;需与碳排放交易制度衔接使达标排放企业享受碳税减免;需构建碳税征收动态平衡管理体系和综合性数据库系统;并设计与国际贸易规则相契合的碳关税制度。
- 邓海峰
- 关键词:环境税碳排放交易绿色税收
- 美国环境保护地役权制度探析被引量:31
- 2015年
- 环境保护地役权是权利持有者对于不动产施加限制或积极性义务的一种非占有性利益。自19世纪晚期以来,美国的环境保护地役权制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使用保护地役权和土地信托来保护未开发的土地在美国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机制。美国环境保护地役权在性质上属于属人地役权、公共地役权和约定地役权,作为混合财产权形式的代表,它较好地平衡了土地的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从而成为一种有别于"命令与控制"模式的柔性环境规制手段。
- 吴卫星于乐平
- 关键词:环境规制生态价值
- 论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入《环境保护法》——以环境私权对环境公权的制衡为视角被引量:26
- 2014年
- 面对当前环境行政执法不力的现实尴尬,在强化环境行政执行权的同时,应考虑引入公众参与和私权因素,以环境私权制衡环境公权。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是一种能够有效解决环境恢复或生态修复等行政义务执行困境的间接行政强制方式,它是私权在公权中发挥作用、公众参与环境行政执行的体现。从大陆法系各国(地区)行政执行制度的发展和行政代履行制度现有规定来比较分析,行政执行权都经历了从强化到限制的过程,代履行制度的完善需要私权与公权相互制衡。我国应以《环境保护法》修改为契机,完善环境领域的代履行制度,应统一明确规定代履行的主体、程序与费用保障,通过代履行基金的私法债权求偿与公法债权征收两种方式的结合来保障义务人对代履行费用的切实承担,以保障污染者负担原则的贯彻落实。
- 竺效丁霖
- 关键词:基金
- 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关系均衡论被引量:4
- 2014年
- 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是一对矛盾,二者对立统一,有主次之分。二者的主次地位随条件的不同而相互转化。在其主次矛盾关系中,存在一个平衡点,使二者的关系处于均衡状态,进而使二者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得到共同发挥。现阶段,国家环境管理权居于主导地位,但环境管理的重心逐渐向公民环境权偏移,在平衡点的不断调整下二者将达到新的均衡。对国内外的主要环境立法文本的比较可以进一步印证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关系均衡论的可信性,应将其应用于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强公民环境权的制度设计。
- 竺效丁霖
- 关键词:公民环境权对立统一均衡论
-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多少算够?被引量:1
- 2016年
- 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的公众参与是否足够,应当以是否符合程序正义作为衡量标准。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足够'的公众参与应当符合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司法救济三方面的程序要求,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主体准确、全面、及时地公开了信息并让相关公众尤其是核心公众群充分了解了这些信息;通过适当的方式,让核心公众群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充分表达了意见;对公众意见进行了慎重的考虑和理性的反馈;对于那些认为自己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受到侵害的公众,法律提供了充分的司法救济渠道。
- 严厚福
-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程序正义信息公开救济
- 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之信息公开条款群被引量:3
- 2013年
- 2012年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就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设计已有重大突破,但仍存在制度定位不准确、法条编排思路混乱、结构不合理、法条繁简失调、相关制度未能集中规定等不足。《环境保护法》的总则应明文宣示公众参与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并以此为前提和依据,确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环境法基本法律制度地位,进而区分主体和行为的种类,分散地规定组成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要点,为日后下位法的立法细化奠定制度架构。此外,还须确保每类环境信息公开的违法行为均有对应的法律责任。
- 竺效
-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环境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