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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12YSll5)

作品数:2 被引量:1H指数:1
相关作者:李磊訾莉娜更多>>
相关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更多>>
发文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行政
  • 1篇行政案件
  • 1篇视域
  • 1篇未成年
  • 1篇未成年人
  • 1篇民法
  • 1篇民法典
  • 1篇举证
  • 1篇举证责任
  • 1篇举证责任倒置
  • 1篇监护
  • 1篇工伤
  • 1篇工伤认定
  • 1篇法典

机构

  • 1篇对外经济贸易...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上海市黄浦区...

作者

  • 1篇訾莉娜
  • 1篇李磊

传媒

  • 1篇企业经济
  • 1篇青少年犯罪问...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4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工伤行政案件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探析--以工作场所外发生的工伤为视角
2014年
《工伤保险条例》以列举的形式和概括的语言,规定了构成工伤、视同工伤以及不构成或认定工伤的各种情形。为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又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该条被普遍认为是举证责任倒置规定,但实践中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形态多样,其复杂情况远远超过法条所表述的基本情况。因此,对于一些发生在工作场所外的工伤行政案件,不应机械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而应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特点,结合具体案情,分析案件相关当事人证明义务与证明能力后,再决定是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訾莉娜
关键词: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倒置
民法典视域下未成年人单位监护若干问题研究被引量:1
2015年
我国未成年人单位监护制度始建立于计划经济时期,虽经《民法通则》等法律的完善,仍然未能发挥其应有功能。其原因在于立法指导思想与实际的偏离,立法技术的落后致使立法目标无法实现以及成文法自身的滞后性。将未成年人单位监护问题置于民法典视域下,可以赋予其时代特征,利用民法典丰富内涵为制度创新打开新思路,以及利用成熟的立法技术实现立法的精细化。结合外国经验,单位监护立法应当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其功能重点应当是监护救济而非直接监护;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应借鉴保险、信托等制度对单位监护制度进行重构。
李磊王抒亚
关键词:民法典未成年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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