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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J12WB12)

作品数:3 被引量:60H指数:3
相关作者:管洪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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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基金: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行使
  • 1篇行使要件
  • 1篇要件
  • 1篇司法
  • 1篇司法适用
  • 1篇诉讼
  • 1篇派生诉讼
  • 1篇户籍
  • 1篇法律
  • 1篇法律效果
  • 1篇撤销权
  • 1篇成员资格

机构

  • 3篇山东政法学院

作者

  • 3篇管洪彦

传媒

  • 1篇法学论坛
  • 1篇长安大学学报...
  • 1篇法律科学(西...

年份

  • 3篇2013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农民集体成员派生诉讼的合理性与制度建构被引量:21
2013年
农民集体成员派生诉讼,是指农民集体成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非法侵害或容忍他人非法侵害农民集体财产时,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体成员有权为农民集体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追究有关侵害人责任的诉讼制度。农民集体成员派生诉讼制度具有现实必要性、理论可行性和独特功能性。建构农民集体成员派生诉讼制度,除应明确制度建构的指导思想外,还应该对原告资格、原告的权利与责任、被告的范围、先诉请求、诉讼费用担保等予以关注。
管洪彦
关键词:派生诉讼
农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标准立法完善的基本思路被引量:29
2013年
为解决困扰司法界的农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问题,对农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的本质、基本原则、一般标准和典型情形做了探索。分析认为:农民集体成员身份之争实为经济利益之争,农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需要贯彻平等、公平、生存保障、资格惟一、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应该以户籍、长期固定的生产与生活关系、生活保障基础3个方面因素作为一般认定标准;此外,应对农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的特殊情形进行有针对性的特别处理。
管洪彦
关键词:成员资格户籍
关于农民集体成员撤销权的几点思考被引量:15
2013年
农民集体成员撤销权在权利性质上应属形成诉权,它是《物权法》中不可忽略的制度创新。农村集体成员欲行使该撤销权需要满足其实体要件。法院在裁判农民集体成员撤销权行使案件过程中要注意撤销权行使、司法权干预与集体成员自治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可滥用司法权力而损及集体成员自治。在适用农民集体成员撤销权制度过程中还需对案由选择、当事人确定、诉讼形式选择、证据规则、提起期限等具体问题予以关注。
管洪彦
关键词:行使要件法律效果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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