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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C820008)

作品数:5 被引量:41H指数:4
相关作者:陈海嵩陶晨更多>>
相关机构:浙江农林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宪法
  • 1篇信息公开
  • 1篇政府
  • 1篇政府失灵
  • 1篇人类中心主义
  • 1篇实证
  • 1篇实证分析
  • 1篇宪法变革
  • 1篇宪法确认
  • 1篇环境信息
  • 1篇环境信息公开
  • 1篇环境治理
  • 1篇府际关系

机构

  • 5篇浙江农林大学

作者

  • 5篇陈海嵩
  • 1篇陶晨

传媒

  • 1篇云南行政学院...
  • 1篇河北法学
  • 1篇辽宁行政学院...
  • 1篇黑河学刊
  • 1篇南京工业大学...

年份

  • 4篇2012
  • 1篇2011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我国风险环境治理中的府际关系:问题及改进被引量:9
2012年
政府在环境风险治理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功能,府际关系则是直接关系到政府效能发挥的主要因素。我国现有的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在政府间横向关系和纵向关系上都具有一定的缺陷,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政府失灵"。对此,应在横向关系上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实现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在纵向关系上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合理分权,建构良好的环境风险治理府际关系。
陈海嵩陶晨
关键词:府际关系政府失灵
“自然体权利”的宪法确认及其反思被引量:4
2012年
"自然体权利"作为一个激烈讨论的学术与社会话题,一直难以在法律中得到真正确认。厄瓜多尔2008年制定的新宪法明确规定了"自然体权利",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宪法中确认自然体权利的国家,体现出"生态宪法"的特征,值得肯定。但由于在文化传统、制宪背景上的独特性,该宪法的规定尚难以成为其他国家效法的样本。自然体权利欲得到真正的法律确认,需要世界各国进一步的努力。
陈海嵩
论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被引量:10
2011年
公开范围是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首要问题。根据国际上相关立法的规定,环境信息公开范围的确定,需经过两个阶段,一是事实认定阶段,即明确"环境信息"概念的外延;二是法律认定阶段,即明确哪些环境信息属于适用信息公开例外规则而免于公开。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需要在借鉴外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公开范围给予更为精细化的规定。
陈海嵩
关键词: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息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例外规则的缺陷与完善——实证分析的视角被引量:4
2012年
信息公开制度已经在我国得到了确立,但立法中对于信息公开例外规则的规定尚不完善,既存在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冲突,在内容上也过于粗略。对此,应将信息公开例外范围予以扩大,确立"公共利益测试"的法律地位,建立信息公开例外裁量的"损害测试",更好的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陈海嵩
关键词:实证分析
从环境宪法到生态宪法——世界各国宪法生态化趋势探析被引量:15
2012年
在环境保护的时代背景下,在宪法中加入环境保护条款、成为"环境宪法"已经是世界各国宪法的普遍选择。但随着生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的上升,传统宪法"人类中心主义"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在"环境宪法"的基础上适当纳入生态保护的内容、逐步转变为"生态宪法"正在成为各国宪法发展的新趋势。我国宪法应顺因这一趋势,对现有条款进行修改。
陈海嵩
关键词:人类中心主义宪法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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