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12ZS153)
- 作品数:4 被引量:19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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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我国的醉驾累犯制度初探被引量:6
- 2012年
-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虽然规定了驾驶人醉酒驾车应受刑事处罚,但是,该修正案对于行为人在受到刑罚以后又重新醉驾的行为该如何处理尚未明确,而现行累犯制度却无法对其适用。有必要设立醉驾累犯制度,以充分体现《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驾行为进行规制的初衷,并完善醉驾惩处和累犯适用机制。构建醉驾累犯制度在我国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现实可行性,且对以后探讨在轻微但高发刑事案件中适用累犯制度更具有开拓性意义。构建醉驾累犯制度应明确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构造、先后两行为的性质、时间间隔以及二次醉驾刑罚后果等内容。
- 王永杰
- 关键词:累犯
- 论我国未审没收财产程序的不足与完善被引量:7
- 2012年
- 新《刑事诉讼法》增设的没收潜逃、死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所得的特别程序有其进步性。它填补了法律空白,弥补了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缺失所带来的不足,更是我国反腐现状以及打击恐怖犯罪不可或缺的法律程序。但其规定原则性较强,具体操作性制度尚未完善,因而需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比较研究。首先,通过域外的未审没收财产程序比较分析,指出我国建立该程序的借鉴意义;其次,从国内已有的财产没收制度出发进行比较,预防出现未审没收程序建立以后的选择性执法;最后,从提起申请具体部门、审理程序、管辖原则以及保障性程序提出完善建议。我国的未审没收财产程序虽已初步规定,但其需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防止有法不依或有法乱依的情形出现。
- 王永杰吴丽梅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权利保障
- 论醉驾的司法实践新问题被引量:3
- 2012年
-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行为作为犯罪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在对其进行追究之时首先应当确定醉驾标准,而这一标准应以社会一般行为人的认知水平和程度来事先确定,否则刑法将失去统一性和稳定性。对于行为人多次醉驾的,应当建立醉驾累犯制度,以达到修正案对醉驾行为严格处理的目的。此外,执法人员对醉驾行为人进行拘留时应当明确其性质,当其酒精浓度超过醉驾标准的时候,拘留应当为刑事拘留。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取证,并且应及时完成相应诉讼程序,否则将对行为人权利的行使产生阻碍。
- 王永杰
- “重要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论纲——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基点被引量:4
- 2012年
-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证据制度中明确,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但是其对出庭作证的范围、不出庭作证的后果、出庭鉴定人的保护等的规定都有一定不足。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新刑诉法对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规定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
- 朱晋峰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