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2009A104)
- 作品数:1 被引量:5H指数:1
- 相关作者:孟瑞琳徐浩锋夏亮许燕君许晓君更多>>
- 相关机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暨南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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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更多>>
- 2004—2005年广东省居民伤害死亡模式研究被引量:5
- 2011年
- 目的了解广东省2004—2005年居民伤害死亡模式,为伤害预防控制提供基础信息。方法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广东省12个市县作为调查点,调查对象为2004—2005年调查点户籍人口中的所有伤害死亡病例。使用伤害死亡率描述不同类别伤害的死亡水平,估计伤害导致的平均潜在寿命损失年,以及伤害死亡、寿命损失和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占总死亡的比例。结果 2004—2005年12个调查点共有7 721例伤害死亡病例,其中男性4 950例,女性2 771例,城市1 795例,农村5 926例。全人群伤害死亡率为50.8/10万(标化率为47.8/10万),其中农村为55.2/10万(标化率为52.7/10万),城市为40.0/10万(标化率为37.9/10万);男性伤害死亡率(64.0/10万,标化率为61.6/10万)高于女性(37.0/10万,标化率为33.5/10万)(P<0.01)。伤害是居民死亡的第4位原因,占全部死亡的7.7%(7 721/99 919);无论城乡、男女,5~39岁人群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比例最高,伤害是该年龄组的第1位死因。有意伤害和无意伤害死亡的比例分别为20.0%(1 544/7 721)和78.6%(6 072/7 721),农村15~59岁女性有意伤害死亡的比例最高,达到31.9%(408/1 280)。死亡率位于前5位的伤害分别是交通伤害(21.3/10万)、自杀(8.8/10万)、意外跌倒(6.5/10万)、意外溺水(5.6/10万)、意外中毒(2.6/10万);0~14岁人群导致死亡的主要伤害是意外溺水占伤害死亡的54.7%(350/640)1,5~59岁人群导致死亡的伤害主要是意外交通事故占伤害死亡的51.3%(2 308/4 506)6,0岁及以上老年人导致死亡的伤害主要是意外交通事故、意外跌倒、自杀,分别占伤害死亡的31.0%(796/2 576)、28.7%(746/2 576)、21.2%(545/2 576)。全省每年伤害死亡导致的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估计为116万人年,占全死因YPLL的35.6%,去除伤害死因后,期望寿命将增加1.28岁。结论交通伤害是广东省人群伤害的首位死因,伤害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较严重。必须加强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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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