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XFX026)
- 作品数:17 被引量:160H指数:8
- 相关作者:段文波曾令健王聪郑则川更多>>
- 相关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民事裁判构造论:以请求权为核心展开被引量:10
- 2012年
- 无论何种权利,当受到侵害无法满足的时候,都将衍生出请求权以获得保护。与其说现代法是权利体系,毋宁说是请求权体系。与此相对应,现代民事裁判以请求权为核心展开,并以请求原因、抗辩、再抗辩形成攻击防御体系。请求权得丧变更的判断过程也是寻找请求权基础的过程,同时也是法官的目光在事实与法规之间相互流转的过程。
- 段文波
- 关键词:请求权请求权基础抗辩
- 协动主义的理论之维被引量:4
- 2012年
- 根据法院与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作用分担,大致可以将民事诉讼的类型分为辩论主义与职权探知主义。但是,现代民事诉讼并没有采用绝对的辩论主义或是职权探知主义,而是两种模式的交错混合体。对于实现民事诉讼真实发现的目标而言,也只能通过法官与当事人的共同努力始得实现。面对我国当下司法资源有限性与民事纠纷多发性之间的供求紧张关系,也只有在民事诉讼中发挥法官与两造的共同作用,才能推进公平适当迅速的解决纠纷。
- 段文波
- 关键词:辩论主义职权探知主义
- 民事程序视角下的同案不同判被引量:19
- 2012年
- 当事人与诉讼标的相同是广义的同案,狭义的同案仅指诉讼标的相同。广义上的同判是指判决主文和理由部分相同,狭义的同判仅指主文部分相同。同案同判符合普通国民对于司法均等化的期待,但民事诉讼中,同案异判毋宁具有普遍意义,植根于广泛的制度基础。片面追求同案同判不仅不利于发现案件真实,也将损及判决的实质公平与正义。通过经验规则的专门化、辩论全部趣旨的灵活运用,法官自由裁量空间规范化等手段,同案异判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保持自身的合理性。
- 段文波
- 关键词:自由心证
- 无“法”生活?——法律中心主义的一个反思被引量:2
- 2012年
- 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有一个现象颇为引人注意:不断地制定法律、修改法律、完善法律。人们做任何事情都离不开法律的指引或依据法律进行风险预测,这是一个典型的“法律中心主义”的生活时代。
- 王聪
- 关键词:中心主义社会生活法律
- 迈向集约型司法的民事审前调解被引量:4
- 2013年
- 民事审前调解被再度重视,缘于诉讼调解的复兴浪潮、诉讼机制的不足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发达。建构与强化民事审前调解具有相应的学理依据、制度实践和智识支持。在民事审前调解的制度化过程中,应当秉持集约型司法理念。
- 曾令健
- 关键词:民事司法
- 事实证明抑或法官裁量:民事损害赔偿数额认定的德日经验被引量:22
- 2012年
- 观念革新与社会进步对传统民事诉讼运作方式提出了挑战,其中包括法官如何认定当事人难以证明的损害数额问题。于此情形下,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将致当事人被拒于法院大门之外,而欲救济当事人又难以算定损害数额,以至法院进退维谷。裁量认定损害数额属法官自由心证下的法定证明标准的降低。对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条件,必须进行限制,即非于举证极为困难时不得行使。至于法官裁量认定的基础,仅涵盖证据资料与口头辩论的全部状况,与通常的自由心证方法有别。
- 段文波
- 关键词:损害赔偿数额自由裁量
- 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理论解析被引量:18
- 2013年
- 2001年,举证时限这一颇具创新性的民事诉讼制度在饱受争议中出台。嗣后,理论研究者对其褒贬不一,司法实务部门的具体操作也各有不同。2012年修正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的新举证时限制度在外观上是承前启后,实质上则是废旧迎新。举证时限制度中的举证,是指提出证据申请,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应以证据裁定的方式予以回应。人民法院驳回当事人提出的证据申请,意在拒绝实施证据调查,而并非否定证据能力。法官在作出证据裁定时,除应考虑逾期这一因素外,还应斟酌其他情形。为保证新举证时限制度在与相关配套制度的衔接中实现功能最大化,应该在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明晰证据申请的撤回与放弃以及规制防御方法的提出等几个方面予以完善。
- 段文波
- 关键词:举证时限
- 要件事实理论下的攻击防御体系——兼论民事法学教育被引量:12
- 2012年
- 双方当事人各自提出有利于己的诉讼资料便是攻击防御方法。双方当事人攻击防御的构造决定了诉讼中主张证明的基本结构。换言之,请求原因、抗辩、再抗辩是当事人攻击防御的基本体系,也是诉讼中主张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框架。
- 段文波
- 关键词:要件事实抗辩
- 要件事实理论——兼论民事法学教育被引量:3
- 2012年
- 实务中的诉讼可以根据要件事实理论组建成标准化模型。作为民事裁判的法官,必须明确诉讼标的的分配方法,而当事人(律师)则必须组建自己的攻防体系,因此,不论是对于法官抑或是律师,要件事实理论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了一种思维方式。要迅速、适当地解决纠纷,法官与律师必须形成一个能够对话和沟通的共同体——要件事实理论,因此,要件事实教育必须成为法学院教育改革的一部分。
- 段文波
- 关键词:要件事实法学教育民事诉讼法
- 社会变迁中的“大调解”——政府推动型人民调解的个案考察被引量:1
- 2013年
- 以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制度为切入点,笔者分析了"大调解"的组织体系与制度实践,探讨了以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制度为核心的人民调解"广安模式",反思了"广安模式"中政府推动的制度传统、制度实践中的政治化倾向以及官方表达中的"社会自治"。国家治权/社会自治的纠缠与制度变迁之间存在内在勾连,而社会转型对制度变迁具有结构性影响。
- 曾令健
- 关键词:政府推动社会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