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02DEB20076)
- 作品数:6 被引量:74H指数:5
- 相关作者:蔡伟雄张钦廷吴家声汤涛邵阳更多>>
- 相关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更多>>
- 发文基金: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更多>>
-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更多>>
- 精神分裂症限定责任能力司法鉴定的初步研究被引量:10
- 2003年
- 目的研究精神分裂症限定责任能力鉴定的一般规律,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建议。方法挑选必要的分析条目,对31例鉴定为限定责任能力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司法鉴定资料逐例进行评分分析,对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出其贡献率大小。结果贡献率分别为因子1:18.785%;因子2:15.549%;因子3:14.023%;因子4:10.347%;因子5:9.437%;因子6:7.923%。结论主要反映患者对危害行为性质的认识因子(因子1)在所有变量中最为重要,并建议对精神分裂症限定责任能力可以进行三级划分。
- 汤涛蔡伟雄吴家声
-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限定责任能力司法鉴定
- 精神障碍者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分级被引量:8
- 2005年
- 目的研究对限定责任能力进行分级的可行性。方法根据责任能力受影响的程度将106例限定责任能力案例分为三组,对他们的作案特点和疾病严重程度进行比较分析。结果三组在作案特点和疾病严重程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小部分组多起意过程简单(92%)、作案前缺乏先兆(84%)及计划准备(84%),缺乏自我保护(64%),对作案行为的认识模糊,自知力、生活自理能力及工作学习能力受损严重;大部分组多正常起意(76.9%)、作案前有先兆(46.2%)及计划准备(76.9%),有自我保护(74.4%),对作案行为的认识较完整,有一定自知力,生活自理能力及工作学习能力受损轻;部分组则介于两者之间。结论限定责任能力可以被划分为三级。
- 邵阳蔡伟雄黄富银汤涛吴家声管唯张钦廷
- 关键词:精神障碍者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暴力攻击行为被引量:35
- 2005年
- 张钦廷蔡伟雄
-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暴力攻击行为司法精神病学神经内分泌病理机制
- 再谈限定责任能力的分级问题被引量:1
- 2006年
- 限定责任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等级之一,是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工作的分歧点和争论的焦点。鉴定实践发现,同样被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其辨认或控制能力的削弱也存在明显的程度差别,但目前我国有关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却未对限定责任能力进行细分和量化,不能直观地反映限定的程度,即辨认或控制能力削弱的幅度,给量刑工作带来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协调和谐。对限定责任能力进一步分级和量化,将有助于这一问题的真正解决。作者就限定责任能力分级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大部分责任能力(接近完金责任能力)、部分责任能力和小部分责任能力(接近无责任能力)的再分级方法。
- 蔡伟雄
- 关键词:限定责任能力量刑
-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暴力案件中的应用被引量:9
- 2005年
- 目的研究《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暴力案件中的使用情况。方法对103例暴力犯罪案件中的被鉴定人分别使用《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暴力作案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进行评定,并同专家结论进行比较:使用BPRS对精神症状评分:对被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的案例进行三级划分。结果量表总分的组内相关系数ICC=0.9073:全量表同质信度Cronbachα=0.9572,分半相关系数分别为0.994和0.991,二者相关系数r=0.969。《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总分和《暴力作案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总分相关较高.r=0.946。量表结论与专家结论的一致性高,Kappa=0.95。限定责任能力案件得分与专家分级意见的一致性高:Kappa=0.97。《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总分和BPRS总分相关性高,r=-0.797。结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暴力案件的鉴定中具有可用性。
- 蔡伟雄张钦廷邵阳郑瞻培谢斌
- 关键词: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暴力案件限定责任能力被鉴定人
-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的编制被引量:26
- 2004年
- 目的编制能对限定责任能力进行客观分级的评定工具。方法结合国内外有关的鉴定理论与实践报道,参考国内外的类似评定工具编制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DCRRS);并对该量表进行回顾性测试,分析其信度和效度。结果《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和稳定性、结构合理,其界限值所划分的不同法定能力等级与专家鉴定间也高度一致。结论DCRRS对于客观地对限定责任能力进行分级具有参考价值。
- 蔡伟雄郑瞻培邵阳张钦廷黄富银汤涛管唯吴家声
- 关键词: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量表信度精神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