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AFXOO2)
- 作品数:5 被引量:33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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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司法者的内稳态
- 2014年
- 当前,诸如司法公信、司法能动以及司法职业化等关于司法者衍生产物或其内在机制的研究在学界已呈饱和状态。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可以将生物学上的"内稳态"理论移植于司法者身上进行理论创新。所谓司法者的内稳态,即是指司法者在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解决纠纷、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中以司法制度为依托将各种司法机制系统化组合而达致的一种相对恒定的动态平衡状态。司法者的内稳态是由司法制度的各种内在机制设计组合所决定的,这种内稳态在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予以体现。司法者内稳态是司法公信的立身之本,是司法能动的理性保证。司法独立是司法者内稳态生成的政治基础;市场经济是司法者内稳态生成的经济基础;法律职业化的形成是司法者内稳态生成的基础性要素。
- 梁鸿飞蔡宝刚
- 关键词:司法者内稳态司法公信司法能动
- 宪法权威视角下的司法公信制度构建研究被引量:2
- 2013年
-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司法公信力问题呼声颇为强烈,与其将其定义为司法权力主体与社会公众之间信用关系,不如说是法治主义之下的意识产物。那么,既然作为法治主义的产物,以宪法权威之视角研究司法公信力似乎更为恰当。选择以宪法权威视角能够以更为清晰视角探究司法公信力问题,首先能够发现宪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具有内在关联,而后在此内在关联基础上探析可知惟有通过构建宪法政治体制、确保宪法地位以及唤醒公民理性意识三个方面方能达到构建司法公信制度之目的。
- 梁鸿飞
- 关键词:司法公信力宪法权威宪政体制
- 司法公信力的意义阐释被引量:29
- 2012年
- 司法公信力源于司法的自治力、司法的说服力和司法的确定力。司法公信力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理性沟通的产物,是一种归属于社会资本的制度性资源,是司法在发挥纠纷解决功能、权利救济功能和法律发展功能过程中建构起来的任用和信用关系,是司法权威历史演化的产物。
- 季金华
- 关键词:司法公信力规定性
- 司法公信力的构成要素被引量:2
- 2013年
- 只有法官具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和威信,才能对引起当事人利益冲突的事实或法律争议问题作出具有权威性的司法判断;只有司法裁判具有足够的说服力,才能使司法获得公众信任;只有社会公众认同司法的确定力,才能产生对司法过程及其结果的信任和尊重。因此,司法公信力是司法自治力、司法说服力和司法确定力的有机统一。
- 季金华
- 关键词: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
- 论司法公信与司法能动的互动关联与法治意义
- 2013年
- 近年来在学理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对司法公信与司法能动单向度关切的弊端,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达致司法公信的方法缺漏和厉行司法能动的方向迷茫。司法公信与司法能动存在着内在关联和共生互动的关系,司法能动的正当性与有效性以司法公信为基础,司法公信的维系与推升倚赖于司法能动的展开,正确认知和有效推进二者的有机联结和相互促进,对于其自身的有序发展以及整个法治权威的生成意义重大。
- 蔡宝刚梁鸿飞
- 关键词:司法公信司法能动法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