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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B094)

作品数:3 被引量:25H指数:3
相关作者:宁金成张安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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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社会责任
  • 3篇公司社会
  • 2篇审视
  • 2篇司法
  • 2篇公司法
  • 2篇公司社会责任
  • 1篇营利
  • 1篇责任条款
  • 1篇条款
  • 1篇理性审视
  • 1篇伦理
  • 1篇伦理责任
  • 1篇公司治理
  • 1篇法律
  • 1篇法律原则
  • 1篇《公司法》
  • 1篇财富分配

机构

  • 2篇郑州大学

作者

  • 3篇张安毅
  • 3篇宁金成

传媒

  • 1篇郑州大学学报...
  • 1篇河南省政法管...
  • 1篇中南民族大学...

年份

  • 2篇2010
  • 1篇2008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公司社会责任之伦理责任的公司法审视被引量:8
2010年
公司伦理责任不能通过公司治理机制得到实现,要求公司积极从事慈善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与公司最大化创造社会财富的社会职责背道而驰。其实,公司的伦理责任如从事公益性活动应是由股东通过社会财富的三次分配来承担的;公司的不诚信经营、制售伪劣产品等失德问题,要通过完善法律来规范。我国公司法社会责任条款中的道德伦理责任只能理解为一种倡导性规定。
宁金成张安毅
关键词:公司法公司治理伦理责任
社会责任、营利与公司本质——对公司社会责任观念的理性审视被引量:14
2010年
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以解决市场失灵的种种问题,就等于把政府职责强加给了公司。要求公司经营者将维护利益相关者利益作为治理目标,与公司治理制度安排控制经营者为所有者服务的核心内容背道而驰。公司社会责任应强调的是法律责任,公司不是道德规范的约束主体。公司处于社会财富分配第一层次,依法高效率的创造并分配社会财富,是公司首要的社会职责。
宁金成张安毅
关键词:社会责任财富分配
我国《公司法》的公司社会责任条款评析——从法律原则的功能考察被引量:6
2008年
法典中的法律原则旨在弥补成文法的局限性,由此来看,我国《公司法》的公司社会责任条款不能成为公司法的一项法律原则:它不能发挥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以弥补相关成文法局限的功能,更不能进入司法程序或作为公司法立法、法律解释的价值指引;实践中,以公司社会责任作为行为准则引起了公司行为、治理目标的混乱。对《公司法》中的公司社会责任概念要去弊存利。
宁金成张安毅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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