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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2013]246-122)

作品数:6 被引量:26H指数:3
相关作者:朱最新刘云甫王丹翟秋阳王达梅更多>>
相关机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行政
  • 3篇负面
  • 2篇行政审批
  • 2篇政审
  • 2篇审批
  • 2篇公共服务
  • 2篇法理
  • 2篇法治
  • 1篇行政保护
  • 1篇援助
  • 1篇援助制度
  • 1篇制度环境
  • 1篇商业秘密
  • 1篇私法
  • 1篇私法自治
  • 1篇界说
  • 1篇均等化
  • 1篇基本公共服务
  • 1篇基本公共服务...
  • 1篇公共

机构

  • 6篇广东外语外贸...
  • 1篇广州科技贸易...

作者

  • 3篇朱最新
  • 2篇王丹
  • 2篇刘云甫
  • 1篇王达梅
  • 1篇翟秋阳
  • 1篇饶思思
  • 1篇姜鹏飞

传媒

  • 2篇政法学刊
  • 1篇暨南学报(哲...
  • 1篇西北师大学报...
  • 1篇岭南学刊
  • 1篇广东外语外贸...

年份

  • 1篇2016
  • 4篇2015
  • 1篇2014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公共服务横向援助制度研究被引量:5
2015年
公共服务横向援助是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域的特色制度,是纵向制度的重要补充。我国公共服务横向援助属于"新制度",存在着援助内容不合理、监督与绩效评估机制不完善、持续性差等困境,使得援助效果不显著。内在动力因素、观念因素、社会因素是影响公共服务横向援助支援方行为选择的三重因素,制约着公共服务横向援助的发展。公共服务横向援助的制度创新,应树立横向援助观念,重视对支援方的利益补偿,夯实公共服务横向援助的社会基础,细化公共服务横向援助制度设计。
王达梅翟秋阳
关键词:公共服务
行政审批法治化的法理分析及路径选择被引量:11
2015年
行政审批法治化,就是将法治的精神要义具体运用于行政审批的全过程,将行政审批纳入法制轨道。行政审批法治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势所趋,但行政审批法治化并非一帆风顺,仍存在诸多障碍:全能政府理念是行政审批法治化的思想障碍;政府自利驱动是行政审批法治化的动力障碍;现行行政审批法律体系的局限是行政审批法治化的制度障碍。为此,我们应该以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作为行政审批法治化的基本路径,及时修改完善《行政许可法》,健全行政审批配套制度,有步骤、分阶段、整体性推进行政审批的法治化进程。
刘云甫
关键词:行政审批法治化
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的法理界说被引量:1
2015年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日渐成为行政审批法治化的制度选择。然而,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是一个未取得共识的实践性概念。科学界定其内涵是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良善运作的逻辑基础,是行政审批制度法治化的理论前提。从性质和特征看,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是以负面清单为形式特征的许可管理;从价值理念看,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是以私法自治为价值基础的许可管理;从方式看,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是一种制度化、法治化的许可管理;从程序看,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是有关行政审批的设定、实施机制与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有效衔接的许可管理。
刘云甫王丹
关键词:行政审批私法自治
法治视野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研究及广东的路径选择被引量:10
2014年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私权利法不禁止即自由为价值,是多元主体良性互动的制度性行为。健全的备案制度、规范的政府备案行为是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发挥作用的前提,公开透明政府是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的基础,严格、完备、有效的监管制度是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的运行保障,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是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的调解器。广东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应该遵循"大胆决策、顶层设计、稳步实行"的路径。
朱最新王丹
关键词:制度环境
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立法的几点思考
2016年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规范体系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的时代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价值追求上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协调发展;在立法模式上,在相当长时期内应当实行分散立法,集中立法只是未来立法的一种理想;在立法层级上,实行中央立法为主,地方立法为辅,允许地方就区域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自主立法,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当地的现实需要,进行适度的先行性立法。同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立法应该遵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差序性实现原则和政府供给与管理原则。
朱最新饶思思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刍论服务外包商业秘密的行政保护
2015年
服务外包商业秘密保护权利义务主体的复杂多方性、保护内容的双向性,服务外包商业秘密立法、司法保护的不足,以及行政保护的诸多优势,使行政保护成为了服务外包商业秘密保护的客观要求。然而,现实中服务外包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我们应通过提高服务外包商业秘密行政保护执法水平、建立健全服务外包商业秘密事前行政监管和事后追查机制以及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服务外包当事人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等来完善服务外包商业秘密的行政保护。
朱最新姜鹏飞
关键词:服务外包商业秘密行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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