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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CQDXWL-2013-090)

作品数:6 被引量:19H指数:2
相关作者:宋宗宇狄亚娜陈丹张爱萍陈飏更多>>
相关机构:重庆大学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诉讼
  • 1篇调解
  • 1篇调解结案
  • 1篇调停
  • 1篇隐私
  • 1篇隐私权
  • 1篇隐私权保护
  • 1篇正义
  • 1篇知情
  • 1篇知情权
  • 1篇植入
  • 1篇审理
  • 1篇生效
  • 1篇实证
  • 1篇实证研究
  • 1篇实质正义
  • 1篇私权
  • 1篇私权保护
  • 1篇司法
  • 1篇司法公开

机构

  • 6篇重庆大学
  • 1篇重庆电子工程...

作者

  • 3篇宋宗宇
  • 1篇狄亚娜
  • 1篇陈丹
  • 1篇郭峰
  • 1篇陈飏
  • 1篇张爱萍
  • 1篇宋昭澜

传媒

  • 2篇法学杂志
  • 1篇新疆社会科学
  • 1篇理论与改革
  • 1篇重庆大学学报...
  • 1篇西南民族大学...

年份

  • 1篇2016
  • 1篇2015
  • 3篇2014
  • 1篇2013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经济分析法学及其对当代民法的影响被引量:1
2015年
经济分析法学派运用经济学的概念和方法分析法律问题,提出了理性"经济人"假设,主张效益最大化原则,追求最高境界的公平正义。该学派为民法研究提供了经典方法、有助于深化民法价值与原则的认识,也为司法实务开启了一扇崭新的视角。文章认为在我国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借鉴与反思该学派的主张,有助于解决制度创新上的困惑,更好地推进法治实践。
宋宗宇郭峰张爱萍
关键词:经济人效益最大化实质正义公平正义
从监督到制约: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关系构造与机制构建被引量:2
2014年
我国新《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为我国构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机制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和规则。检察监督民事诉讼的范围、方式得到拓宽,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造或将发生转变。但受长期以来的诉讼传统和司法理念,民事诉讼格局中审判权、检察权、当事人诉权之间表现出一些不协调,进而影响检察监督的实际效果。这就需要清晰厘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当事人三者承载的权力或者权利之间的作用和关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权力互动运行保障机制,以规范形成检察监督权、审判权以及当事人诉权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引导的诉讼关系构造格局。
陈丹宋宗宇
关键词: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诉讼构造
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公众查阅机制被引量:3
2014年
我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社会公众查阅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的权利进行了正式确认。这既是司法公开的必要性使然,也蕴含着对司法正当性的价值期待。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要求,对社会公众、个人隐私等模糊性概念进行统一厘定。在构建生效裁判文书公众查阅机制时,应当围绕司法公开的价值目标,充分权衡并协调好制度、理念与价值之间的现实冲突,统一制定细则性规范文件,以更好地回应和满足公众对司法公开的现实需求。
宋宗宇陈丹
关键词:司法公开个人隐私
论大数据时代的不公开审理与隐私权保护被引量:12
2016年
作为一种不能妥协的权利,隐私权具有基本人权属性,不公开审理是这项权利的制度保障。由于我国的不公开审理制度存在设计缺陷,使知情权、新闻自由权、辩护权对隐私权形成巨大冲击。为了从制度层面保护大数据时代脆弱而又珍贵的隐私权,需落实不公开审理的权利性质,规范法律文书披露内容,明确诉讼参与人的保密义务,约束新闻媒体合理行使权利。
狄亚娜
关键词:不公开审理隐私权知情权辩护权
诉讼中强制契约与自愿契约之比较——二审合同类案件调解结案实证研究
2014年
调解与判决系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制度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各有其制度功能和价值,不可偏废。文章从调解实际运行入手,同时结合西方法律经济学理论,尝试为二审调解本身找到一个可以支撑、验证翔实的理论,通过在二审当中对调解结案案件的指标分析,从而得出已经调解案件的特征,以便在二审中"识别"具有可以调解特征的上诉案件。使此理论运用于指导法院二审调解适用工作,为调解的科学化、规范化、可操作化进行理论上的奠基。
宋昭澜
关键词:判决调解合同实证研究
“家父”调停资源植入论被引量:1
2013年
在纠纷解决资源视角下,家事调停资源的投放攸关家事纷争的解决效能。以资源构造论的角度论,借助"家父"劝导性权威的植入,并赋予当事人对调停结果有最终的拒绝权,可获得"家父"介入的正当性资源。如此,克服刚性法条的"法律阴影"下家事调停的局限,响应立法所不能顾及的情理利益取向而充分关照当事人诉求。且"家父"可以发挥常识偏向的知识性资源优势,有效化解规范法学裁判可能造成的与当事人认知信息不对称的尴尬。另,"家父"集合的经济资源特殊优势,为充分化解纠纷提供额外的资源支持。
陈飏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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