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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09SFB2051)

作品数:3 被引量:24H指数:3
相关作者:赵秀文更多>>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仲裁
  • 1篇涉外
  • 1篇涉外仲裁
  • 1篇涉外仲裁协议
  • 1篇适用法律
  • 1篇司法
  • 1篇司法监督
  • 1篇纽约公约
  • 1篇仲裁地
  • 1篇仲裁地点
  • 1篇仲裁协议
  • 1篇民诉法
  • 1篇公约
  • 1篇管辖
  • 1篇管辖权
  • 1篇国际仲裁
  • 1篇法律
  • 1篇法院
  • 1篇《纽约公约》
  • 1篇ICC

机构

  • 3篇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

  • 3篇赵秀文

传媒

  • 1篇法学
  • 1篇时代法学
  • 1篇法治研究

年份

  • 1篇2013
  • 2篇2010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从相关案例看ICC仲裁院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被引量:13
2010年
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和以《纽约公约》为代表的一般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以及ICC规则,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属性取决于ICC规则规定的裁决地,进而由仲裁地点所在国决定ICC裁决的国籍。据此,ICC仲裁院仲裁庭适用该院仲裁规则且将仲裁地点定在我国内地时作出的裁决本来应当视为我国裁决。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仲裁立法,法院并不认可此裁决是我国裁决。在当事人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ICC仲裁庭按照ICC规则在我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时,尽管我国现行仲裁立法尚无依据我国国内法承认与执行该裁决的依据,但是根据在我国适用的《纽约公约》第1条第(1)款第二句有关"非内国裁决"的规定,可以将此ICC裁决视为公约项下的非内国裁决,并按照《纽约公约》规定的各项条件,决定此类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赵秀文
关键词:《纽约公约》
民诉法关于国际仲裁规定的不足与完善被引量:4
2013年
本文结合1982年、1991年、2007年以及2012年民诉法关于涉外仲裁机构与涉外裁决,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的规定,论证了1982年和1991年关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与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可以与涉外裁决画等号的正当性,再加上2007年和2012年民诉法关于涉外仲裁机构与涉外裁决规定的不准确性,以及我国民诉法历来关于国外仲裁机构及其裁决界定上的偏差,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涉外仲裁裁决含义的看法。笔者不赞成国内裁决与涉外裁决的划分,极力主张将仲裁裁决分为本国裁决与外国裁决,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民诉法有关涉外与国际仲裁规定的相关条款的建议。
赵秀文
关键词:民诉法仲裁地点
从宁波工艺品公司案看我国法院对涉外仲裁协议的监督被引量:7
2010年
国家法院对仲裁协议实施监督的核心问题,就是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庭管辖权的认定: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法院就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令当事人将协议项下的事项提交仲裁解决,除非法院认定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不能履行;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后,法院仍然有权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对仲裁协议有效性和仲裁庭的管辖权问题进行审理,法院的此项权力来源于法院地国的国内法;在仲裁程序结束之后,当事人还可以裁决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法院撤销此根据无效仲裁协议作出的裁决,或者拒绝承认与执行此裁决。但如果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放弃了对仲裁协议有效性或者仲裁庭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则当事人在裁决作出就不能再以仲裁协议无效或者仲裁庭对仲裁协议项下的争议没有管辖权为由,请求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此仲裁裁决。
赵秀文
关键词:管辖权适用法律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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