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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12YJA820073)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12YJA820073)
- 作品数:10 被引量:15H指数:2
- 相关作者:王仰光马耀坤更多>>
- 相关机构:山东财经大学韩国庆熙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权力问题研究——从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决定利润分配权一案谈起被引量:2
- 2013年
-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权力来源于《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除了专属于董事会的管理公司的权力外,在某些情形下,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将《公司法》中本属股东会的权力转让给董事会。但是,有些权力即使股东会已经授予董事会,也应当视为二者共享此项权力,且股东会决议具有优先性。利润分配方案的决定权在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但其性质上应属于管理公司的权力,故此可以授予董事会行使。
- 王仰光
- 关键词:股东会董事会公司章程权力边界利润分配
- 1999~2012年我国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总结与未来展望被引量:2
- 2013年
- 1999~2012年中国民营企业境外上市展现出两方面的特点:境外上市企业的绝对数量逐渐增多,但呈现出波浪式发展的态势;境外上市地点主要集中于香港地区、美国和新加坡等交易所,但是体现出逐步扩展的趋势。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绝对数量的增加以我国经济特别是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基础;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发展态势主要与境内外融资市场的状况及法律规制相关;外资PE、VC是推动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主要力量;民营企业境外上市地点集中主要与各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及行业估值的差异有关;民营企业境外上市地点的分散与企业的国际化有关。预测在未来,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绝对数量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而增加,而上市地点在集中的前提下会进一步扩展。
- 王仰光马耀坤
- 关键词:民营企业境外上市融资市场
- 动产浮动抵押抑或特别动产集合抵押?——对我国《物权法》第181、189及196条的理解被引量:5
- 2012年
- 对我国《物权法》第181、189及196条所规范的制度的性质存在两种观点:动产浮动抵押及特别动产集合抵押。产生这两种观点的原因在于对浮动抵押制度界定的差异。浮动抵押制度的特征在于标的物的浮动性、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自由及可转化为固定抵押,依据这三个特征可以确定,我国《物权法》第181、189及196条所规范的制度为动产浮动抵押。创设特别动产集合抵押制度并不利于我国对这三个条款所规范内容的理解及适用。
- 王仰光
- 关键词:动产浮动抵押
- 动产浮动抵押抑或特别动产集合抵押——对我国《物权法》第181、189及196条的理解
- 2012年
- 对我国《物权法》第181、189及196条所规范的制度的性质存在两种观点:动产浮动抵押及特别动产集合抵押。产生这两种观点的原因在于对浮动抵押制度界定的差异。浮动抵押制度的特征在于标的物的浮动性、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自由及可转化为固定抵押,依据这三个特征可以确定,我国《物权法》的181、189及196条所规范的制度为动产浮动抵押。创设特别动产集合抵押制度并不利于我国对这三个条款所规范内容的理解及适用。
- 王仰光
- 关键词:动产浮动抵押
- 比较法视野下的动产浮动抵押人范围研究——为《物权法》第181条辩护被引量:1
- 2012年
- 域外动产浮动抵押人的范围分别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主体及农场主、商主体及所有主体。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浮动抵押人的范围呈现出扩大的趋势,而商主体是大多数国家的选择。我国学者多主张限缩浮动抵押人的范围,但学者所主张的理由不仅违反了商主体平等原则,而且不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及实践的支持。我国《物权法》第181条所规定的浮动抵押人的范围为商主体,这一规定具有合理性。因为物权法定原则的缘由,消费者在我国目前尚不能设立浮动抵押;但排除其利用该制度尚需强有力的理由。
- 王仰光
- 关键词:浮动抵押商主体
- 我国票据伪造风险负担制度之重构——从两大法系票据伪造风险负担出发
- 2012年
- 两大法系将票据伪造分为出票伪造和背书伪造而分别规定风险负担,但我国票据伪造的风险负担规则并不依此标准进行划分,而是在责任承担中过度的强调付款人担责,票据法规范性文件之间对于票据伪造的责任承担存在抵触之处。对此,应依防止票据伪造的发生原因及过错为标准,重构我国票据伪造风险负担制度。
- 王仰光
- 关键词:票据伪造出票伪造背书伪造
- 公司印章使用规范问题研究被引量:1
- 2015年
- 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授权的其他人并加盖公司印章都可以代表公司;公司印章的使用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联合使用与第三人的类型有关,针对特定的第三人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司盖章均可;如果第三人为股东时,则要求公司盖章;但如果是公司与不特定的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法律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等联合行为。公司印章属于公司特殊的物,由法定代表人占有,但是权力机关可以授权其他主体占有。
- 王仰光
- 关键词:公司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英美公司扎堆之谜及对我国的启示
- 2012年
- 美国特拉华州和英国吸引了众多投资者设立公司,造成公司扎堆的现象,其原因不仅在于制度本身的吸引力,也在于制度之外相关运作体制的配合。所以,为了增强我国对公司设立者的吸引力,不仅需要保持制度的先进性,还需要关注制度的运作环境。
- 王仰光
- 关键词:公司法运作环境
-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若干问题研究——基于实践的总结被引量:3
- 2013年
-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提起的目的在于审查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故此对原告不应作严格的限制,股东和非股东均可以提起诉讼,而被告应为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的类型可以分为八种:股权转让无效类型,违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条款,股东会本身欠缺成立要件,违法选举不适格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违法增资、减资的股东会,超越股东会职权,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对于公司内部管理事务,法院倾向于仅仅进行形式审查,在审查过程中采取尽力维持公司存续的原则。股东会决议无效可因公司及股东事后的行为得以治愈。但是考虑到股东会决议的连贯性和公司组织关系的稳定性,应将时间的经过也作为某类股东会决议无效治愈的法律事实。
- 王仰光
- 关键词:股东会无效原告被告形式审查
- 公司法制具有竞争力的原因及对我国的启示被引量:1
- 2012年
- 特拉华州和英国吸引了其他州或者欧盟成员国来本州或者本国进行注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不仅在于制度本身的吸引力,也在于制度之外相关运作体制的配合。所以,为了保持我国公司法制的竞争力,我们不仅需要保持制度的先进性,还需要关注制度的运作环境。
- 王仰光
- 关键词:公司法运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