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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CZS025)

作品数:2 被引量:7H指数:2
相关作者:魏淑民更多>>
相关机构: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河南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历史地理

主题

  • 2篇清代
  • 1篇督抚
  • 1篇司法
  • 1篇司法实践
  • 1篇晚清
  • 1篇法实践
  • 1篇按察使
  • 1篇差异化

机构

  • 2篇河南省社会科...
  • 1篇河南大学

作者

  • 2篇魏淑民

传媒

  • 1篇中州学刊
  • 1篇河南社会科学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3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清代司法实践中督抚和按察使的差异化行为特征被引量:4
2015年
清代省级司法主体中,掌握地方最高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督抚大员和作为一省刑名总汇的按察使至关重要。职位的不同,决定他们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不同的行为特征。按察使常常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就事论事的刑名技术色彩,督抚则更多基于地方行政大局以至君臣关系的考量通盘筹划,对具体的刑名司法问题大而化之,甚至偶有否决按察使刑名建议的情形发生。两者之间的差异化行为特征,不仅反映了近代修律改制之前司法原本就是行政的应有之义,也提醒现代研究者跳出"就司法论司法"的狭隘范畴,还原更为深刻、鲜活的历史场景与人物关系。
魏淑民
关键词:清代督抚按察使司法实践
张力与合力:晚清两司处理州县小民越讼的复杂态度——以樊增祥及其《樊山政书》为例被引量:3
2013年
州县词讼审判及其司法实践是近年历史学和法学研究的热点。大量研究成果及其主要分歧,大体围绕是依法审判还是依情调处展开。不同于学界情与法的论争,我们重在打通清代按察使司、布政使司等省级司法主体与州县自理词讼的关联。具体以晚清地方典型官僚樊增祥及其《樊山政书》为中心,阐发清代两司在处理州县小民越讼事件时,所呈现的较为复杂的整体态度。一方面对州县官员因循迟延以致大量积案深刻洞悉,另一方面又对小民扰乱行政程序的越讼行为表示明确反感,彼此之间作用力方向相反,形成明显的张力。同时,又由于两者作用力大小不同,对越讼的少有受理和严厉申斥就成为两司在处理此类事件的必然结果。张力与合力,即是清代两司处理州县小民越讼的复杂态度,其中张力是过程,合力是结果,而对动态过程的重点摹绘和探析,也正是历史研究的旨趣所在。
魏淑民
关键词:清代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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