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2010-ws-019)
- 作品数:4 被引量:33H指数:3
- 相关作者:龚诚华戴丽萍蔡梅英黄丽娟胡号应更多>>
- 相关机构: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脑科医院更多>>
- 发文基金:广州市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更多>>
- 广州市越秀区重性精神病人生存质量社区干预效果分析被引量:2
- 2013年
- 目的评估广州市越秀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社区综合干预实施干预后生存质量的改善效果,分析影响效果的因素。方法随机选择广州市越秀区辖区内5条行政街按诊断标准患有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障碍患者中有肇事肇祸倾向判定实行统一的暴力行为标准1~5级者145例为干预对象,进行追踪随访,在干预对象入组时、接受干预满2年时分别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调查139例,干预前的2010年6月及干预满2年(2012年6月)时患者生存质量量表总分均值由基线时的108.41分下降到了2年后的103.22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症状、生理维度得分明显低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精神病史、是否参加免费门诊和是否独居对干预前后生存质量量表总分改变值有影响。结论实施社区综合干预对改善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
- 蔡梅英龚诚华胡号应戴丽萍云俊陈鑫周焕宁黄丽娟
- 关键词:重性精神病干预效果影响因素
- 广州市越秀区重性精神病肇事肇祸倾向者社区干预模式研究被引量:5
- 2013年
- [目的]探索和建立有重性精神病肇事肇祸倾向者社区干预模式,以便降低疾病复发,减少疾病负担,降低肇事肇祸危险。[方法]2010~2012年,在广州市越秀区5条行政街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障碍患者中抽取有肇事肇祸危险倾向的1~5级患者139例进行社区干预,并在干预前、接受干预2年时分别使用肇事肇祸危险度评估表、生活质量量表、简明精神病量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和Zarit护理者负担量表进行调查与评价。[结果]干预2年时与干预前比较,139例患者的暴力行为等级下降(P<0.05),简明精神病量表评分别为45.19±17.77、31.55±11.67分(P<0.01),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评分为24.01±14.83、18.93±12.83分(P<0.01),Zarit护理者负担量表评分为48.69±13.86、45.56±15.18分(P<0.05),生活质量量表评分为18.84±2.54、18.60±2.50分(P>0.05)。[结论]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社区干预措施的效果是显著的。
- 蔡梅英龚诚华胡号应黄杏梅戴丽萍云俊翁帆陈鑫
- 关键词:重性精神病肇事肇祸社区综合干预
- 越秀区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被引量:17
- 2011年
- 目的做好越秀区重性精神病人的监护管理,降低肇事肇祸率,为制订重性精神病人的长效管理机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全区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病人,即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六种重性精神病人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登记建卡、诊断复核和肇事肇祸危险性的评估。结果越秀区登记在册精神病人7 243人,精神疾病检出率6.38‰,登记在册六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共6 280人,对其中4 148例患者进行诊断复核和肇事肇祸危险性的评估,肇事肇祸危险度1~5级899人,占评估病人21.67%;1~5级患者中规则治疗率49.10%,不规则治疗率14.01%,未治疗率36.88%。结论诊断复核现场评估率偏底,六大病种患者失访率偏高,肇事肇祸危险性1~5级患者规则治疗率偏低,说明重性精神病人监管力度不够,应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加强社区重性精神病人的监护管理,降低肇事肇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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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社区管理
- 广州市越秀区重性精神病患者暴力行为社区干预效果分析被引量:11
- 2013年
- 目的通过对广州市越秀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社区综合干预,调查干预前后患者的暴力行为等级和暴力量的变化,评估分析实施干预的效果。方法 2010—2012年,按经济发展程度,随机选择辖区东、南、西、北、中方位5条行政街所有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障碍患者约400例,将其中暴力行为分级评定为1~5级且有肇事肇祸危险倾向的139例患者列为干预对象,对所有干预对象采取了随访干预、药物干预、综合心理社会干预等措施。在干预前、接受干预2年后分别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包括自行设计的一般情况问卷及肇事肇祸危险度评估表。问卷包括患者个人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及疾病状况;评估表包括患者半年内暴力行为分级评估及暴力行为次数评估、处理方案、工作情况、住院情况等。结果 139例重性精神病患者中,男性占53.24%(74/139),平均年龄为(48.3±10.5)岁,平均精神病史为(21.8±11.7)年,未婚占56.12%(78/139),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占89.93%(125/139);无业人员占73.38%(102/139);84.89%(118/139)家庭年收入在5万以下。干预前患者的暴力行为分级为0~5级,分别为0、87、34、11、5、2例,干预后则分别为105、20、11、3、0、0例;干预前以1级和2级的为主,分别占62.59%和24.46%,干预后以0级的为主,占75.54%,干预后患者暴力行为等级明显低于干预前,其构成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实施社区综合干预对减轻患者暴力行为,降低肇事肇祸率有着积极意义。
- 蔡梅英龚诚华胡号应戴丽萍陈鑫云俊黄丽娟李丽
- 关键词:重性精神病暴力行为干预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