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无)
- 作品数:4 被引量:31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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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机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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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缺陷与对策被引量:11
- 2015年
- 我国农村在城镇化过程中遭遇了严重的生态危机和环境污染,这其中有发展理念错位的原因,但制度性成因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缺乏法律支撑。我国立法政策长期忽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农村地区缺乏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政府受限于人力财力难以监测、预防农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而农民在影响农村生态环境的事务上往往没有权利参与。我国要针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制定专门立法,赋权农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并尝试建立跨区域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辅助性的非政府环境监管机制。
- 赵辉
-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法律制度城镇化
-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转变的对策思考被引量:3
- 2020年
-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由集体组织提供,农民以集体组织成员身份来获得生活保障和各种公共福利。但农村集体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带来诸多局限,现代农村农民所需的公共服务也远超出了集体组织所能涵盖的范畴。在政府能力日益强大的情况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应采取以政府供给为主导、其他主体为辅助的供给模式。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顺利转变,必须要进行配套制度联动改革,以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公共产品多元化供给格局。
- 张安毅
-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政府
- 农村生态保护中农民生态参与的困境、成因与对策被引量:13
- 2014年
- 当前农民生态参与在农村生态保护中并未发挥有效作用,存在着生态参与滞后、流于形式、无序化、缺乏积极性等问题。农民生态参与的困境主要源于知情权缺乏保障、生态参与程序规则缺位、农村非政府环保组织欠缺立法定位、生态公益诉讼渠道不通畅等制度性因素。为改善农村生态保护中农民生态参与的状况,需要健全农村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以专门立法建立生态参与的程序保障,赋予非政府环保组织法律地位,规定农民提起生态公益诉讼的资格和激励措施。
- 张安毅
- 关键词:农民
- 农民生态权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机制分析及立法设计被引量:4
- 2013年
- 赋予农民生态权可以使农民成为农村生态建设的权利主体,为农民在环境立法上争取话语权奠定制度基础。然而,生态资源的公共性和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使得个体农民在生态利益中没有明确的权利份额,也无法基于自己的单个权益决策环境事项、救济生态损害。为了使作为宪法权利的农民生态权得以落实,立法上需要具体规定农民的生态知情权、生态参与权、生态公益诉权,并通过农民环保组织引导农民生态权实现的组织化、理性化和有序化。
- 张安毅
- 关键词:农民人权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