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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可能性标准的规范解释与司法适用被引量:1
202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了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判定的基础规范。理论界对该法律规范解释存在争议,实务界对该法律规范适用存在分歧,需要进一步厘清。笔者认为,商标权本质上属于私权,《商标法》保护商标权是通过禁止实施市场混淆实现的,故商标侵权判定的法律规则应当采用混淆可能性标准。
蒋华胜
关键词:商标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法》司法适用混淆可能性
我国商标混淆可能性判定因素的实证研究
2024年
判定因素是分析商标混淆可能性的基本工具,其制度构建的实践有赖于典型案例的实证研究。我国司法实践考察的判定因素主要有16种,其中商标近似程度、商标显著与知名程度、商品类似程度、主观意图的适用率位列前四且显著高于其他因素。“部分因素为基础+其他因素为验证”的分析模式得到普遍运用。商标注册程序主要考察商标近似程度、商品类似程度。商标无效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考察的判定因素呈现多样。我国判定因素的适用存在不足:一是判定因素与混淆可能性的逻辑关系混乱;二是判定因素整体适用存在刻意区分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判定因素、部分基础判定因素适用率低等问题;三是判定因素具体分析存在消费者注意程度空心化、主观意图机械化、商品类似程度过于依赖分类表、判定因素相互影响考察不足等问题。应以构建混淆可能性的标准体系为基础,采用《商标法实施条例》做一般规定、司法解释和《商标审查指南》做补充规定的立法模式,实现判定因素及其适用规则的制度构建。
杨祝顺
关键词:商标混淆可能性实证研究
商标知名度与授权确权审查——以将混淆可能性标准引入商标授权确权审查为背景
2024年
商标授权确权审查是一种面向未来的审查,不仅需要考虑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当下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还要考虑未来随着知名度等因素发生变化,两商标是否容易被相关公众混淆。商标的实际知名度是影响混淆可能性判断的重要因素,但在授权确权程序中它只能辅助对现实混淆情况的审查,具有较大局限;抽象知名度则恰好可以弥补其不足,在预判未来情况等方面发挥作用。抽象知名度是法律假定商标具有的一定知名度,授权确权审查应当根据引证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作出不同程度的抽象知名度假定,为引证商标预留合适的知名度提升空间,增强商标在审查程序中的排斥力,促进形成明确的市场区分格局。这样的效果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司法导向和商标战略,也有利于实现对商标权人利益与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田晨凤
关键词:混淆可能性
商标混淆可能性的规制范围:类型演进与适用规则
2024年
混淆可能性是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明晰其规制范围和演进脉络是进行商标侵权判定的前提。我国司法实践对混淆可能性的扩大解释存在争议,混淆可能性的适用规则亦有待明确,需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梳理混淆可能性的类型演进与适用规则。类型演进方面,混淆可能性存在混淆内容、混淆时间、混淆方向的演进过程。混淆内容维度由来源混淆向赞助混淆演进;混淆时间维度由购买时混淆向售前混淆、售后混淆演进;混淆方向维度由正向混淆向反向混淆演进。混淆可能性的这些类型均损害商标来源识别功能和商标权人的商誉,属于商标侵权的范畴。适用规则方面,混淆可能性的类型演进为拓展商标保护范围、构筑商标来源识别功能保护网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其并非独立的商标侵权判定标准,而是论证混淆可能性进而判定商标侵权的分析路径。
杨祝顺
关键词:规制范围
地域因素对商标混淆可能性认定的影响
熊磊
商标混淆可能性判定中类似商品的认定标准研究
牛宇辰
商标指示使用中的混淆可能性认定
商标指示使用制度发源于美国判例法,与在第一含义上使用商标的描述使用不同,使用者利用权利人的商标指示自身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真正出处,实则是在第二含义上使用商标。当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广泛应用该制度,但目前商标法中还没有明...
张思文
关键词:混淆可能性
商标混淆可能性判断中的相关公众界定被引量:2
2023年
相关公众是理人标准适用于商标法的立法拟制主体,应用广泛但指向不明,尤其在混淆可能性判断这一核心应用场景中,司法实践急需更明晰的标准来界定相关公众。在总体思路上,应该以主体群、认知水平两要素绘制相关公众的人物画像。在具体路径上,结合现有司法实践现状,应关注消费者这一重要构成主体;以商品或服务类别为核心,辅以其他特殊因素综合考虑,在个案中具体考量相关公众的地域因素;借助消费者调查问卷、专家辅助人等实际判断者,矫正裁判者的认知偏差,打破相关公众在主观标准客观化逻辑适用中的固有障碍。
杜颖杨雨晴
关键词:相关公众混淆可能性消费者考量因素
论商标合理使用与混淆可能性的冲突及协调
商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业信誉的“蓄水池”,其有助于醇化商业道德、调节市场秩序,推进商业文明。我国商标法不仅旨在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权利,更在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避免其他商业主体的正当表达被商...
赵婕
关键词:商标合理使用混淆可能性
商标使用侵犯姓名权案件中的停止侵害适用方式——以“混淆可能性”为中心
2023年
乔丹姓名权案属于商标使用侵犯姓名权纠纷,法院区分商业标识的类别,确定了不同的停止侵害适用方式,突破了理论认知与司法实践的成例。但是,法院未能在借鉴混淆可能性理论的同时坚持其内在逻辑,导致对侵权损害的论证与停止侵害的适用方式之间存在割裂,裁判结论无法自洽。乔丹姓名权案带来的启示在于,区分停止侵害适用方式的理论依据,是姓名符号的商标使用行为具有商业混淆质。基于该行为的特点与侵权损害的特质,对混淆可能性理论进行适度调整,将在姓名符号的个化、自主与知名度之间建立联系,实现对混淆可能性的判断,并将其作为阻断联想以实现停止侵害救济效果的论证进路。由此,在商标使用侵犯姓名权纠纷中,停止侵害适用方式的类型结构也得以形成:无混淆与个别混淆、少量混淆、偶然混淆时,应允许使用相应姓名符号;一定数量的相关公众混淆,应通过行业内区别提示阻断联想;相当数量的相关公众混淆,应通过跨行业区别提示阻断联想;一般公众普遍混淆,则应通过停止使用阻断联想。
杨淦
关键词:姓名权停止侵害混淆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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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鹤徽
作品数:49被引量:303H指数:10
供职机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商标 侵权判定 商标侵权 消费者 混淆可能性
李士林
作品数:31被引量:106H指数:6
供职机构:华侨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商标 混淆可能性 商标使用 商标法 不正当竞争
王太平
作品数:65被引量:610H指数:16
供职机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研究主题:商标法 商标 知识产权法 商标权 《商标法》
冯晓青
作品数:449被引量:5,231H指数:40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研究主题:知识产权 企业 著作权法 技术创新 著作权
卢海君
作品数:103被引量:761H指数:18
供职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版权 著作权法 原创性 版权保护 《著作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