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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产权保护的理论分野、实践考察与法律实现
2025年
以数据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已进入新时代,数据产权保护却存在制度缺陷。理论界形成“赋权保护”和“行为规制”2种模式,在具体赋权保护路径上出现“物权”“知识产权”“数据财产权”3种选择。从立法和司法视角观之,国内数据产权保护主要通过著作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保护、商业秘密保护3种法律手段实现;欧盟倡议的数据综合治理、美国主张的数据自由流通、日本依托的竞争法规范是比较法上的研究典范。总之,数据产权保护的客体范畴是“数据集合”,数据集合的保护模式将处于多元并存状态,赋权保护的立法选择可参照知识产权框架。
付薄霖
利益平衡视阈下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的失衡矫正及其法律实现
2024年
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作为公司资本运行机制退出端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公司相关者的利益纠集高地,因此其立法理念和规则要点是否合理为债权人、出资人和其他当事人密切关注。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对该制度的设计呈现出治理路径固定化、主体布局单一绝对化、主体辨识身份形式化及制度价值导向单一化的特征,不仅未能有效填充《民法典》所遗留下来的制度缺口,也无法承担起对当事人具体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的有效均衡。故而,对其失衡进行矫正的可行策略是将公司有限自治与法定治理相结合,对义务主体的配置从单一模式转变为多元协作,对主体的身份定位调整为基于类型的精准识别,并对多元参与主体进行顺位设计。在制度的实现上,可在《公司法》司法解释或《企业破产法》等关联规则中补充清算义务人有限意定规则,同时架设多元顺位的法定安排,并辅之以诉讼法非讼程序衔接机制。
苏志猛
关键词:公司法清算义务人法律实现
医事伦理审查制度的法律实现被引量:3
2024年
随着我国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活动的蓬勃发展,以伦理审查制度为核心的规范群逐渐形成。尽管伦理审查制度已然建立,但关涉伦理审查的法律规范层级较低,对其建构目标、建构理念以及建构原则尚缺乏系统性规定。同时,在医事伦理审查制度的具体构建中,囿于伦理审查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审查标准不明晰、监管机制不健全、法律责任规定粗疏等问题,导致立法旨在强化伦理约束的目标难以达致。在医学科学进步日益对个体发展和社会安全产生强大作用力的背景下,现有的医事伦理审查制度迫切需要革新。为助益医事伦理审查制度运行的有效实现,可从体系化的立法模式、科学化的建构理念以及规范化的审查模式着手,通过构建全链条、立体化的动态评估体系来丰盈医事伦理审查制度的灵魂,进而在法治化轨道上实现医学科学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之间的良性互动。
赵万一
关键词:伦理约束法治轨道法律实现
“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实现研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改革指向从“更多”转为“更加充分”,改革导向由注重“财产权利”转为注重“财产权益”。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旨在对原有“两权分离”的权利结构进行重塑...
郝枭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实现
前端控制的法律实现路径研究——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为例
2024年
前端控制作为文件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原则,其实现路径远比理论构建更为艰难。论文在梳理前端控制内涵的基础上考察国内外前端控制实践现状,剖析我国前端控制现实障碍,最后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为例,全面解析其前端控制法律实现路径,以求为我国提供借鉴和参考。
高玉宝赵越
关键词:前端控制法律路径文件管理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
本书运用宏观与微观结合等方法,构建法学视角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及其公正性问题的研究框架体系。以分配正义、矫正正义构成的哲学维度和以人权保障原则、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构成的法学维度共同支撑起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的回...
王琼作
环境基础设施污染治理功能的法律实现
2024年
近年来,环境基础设施已成为中央党政文件的高频用语之一,对其内涵与外延的界定却始终未形成共识,影响到基层政府对环保政策的理解与适用。环境基础设施一直在政策之治维度展开有其合理性,然而,法律之治是其充分发挥功能的根本场域。如何让环境基础设施实现从“政策之治”迈向“法律之治”,成为环境法学界和实务界亟需认真对待的话题。对此,科学界定其法律概念,将“可运营性”设定为其理论基础,归结出利益调节与责任分配两类法律问题,提出以强化激励为引领完善利益调节、以兼顾合法与合理为导向完善责任分配的思路,进而实现环境基础设施的污染治理功能。
薛亮
关键词:环境基础设施
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权利的法律实现
2024年
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领域,自然资源资产的国家所有权为民法上的所有权,在此基础上可设立民法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同时,此种所有权的行使边界需要限定在全民利益的价值轨道内。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由自然资源资产的国家所有权生成,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因此体现出所有权本位,循私法路径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工作具有可行性。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中的索赔主体可以基于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委托代理机制明确,关于索赔主体的规则体系则可以通过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立法途径构建。在定位上,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应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差异,与前者相比,后者显示出国家义务本位,着重体现行政属性、公权属性。然而,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殊途同归,二者的最终归宿皆应聚焦于生态保护修复,通过塑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进而实现全民利益的维护。在制度建构层面,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在参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行设计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专门规则的设置,以使自身获得更高的实践价值。
梁树森范兴龙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国家所有权
证券信息披露的公共性品格及其法律实现被引量:6
2024年
证券信息披露内含公共性品格,然而当前我国证券信息披露体系以财务、交易等直面股东的经济信息供给为主,不仅难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也忽视了社会公众的客观需要,造成实践中信息披露的供需错位。可持续发展理念可以回应公共性的内在构成,应将其引入《证券法》,在多元利益平衡、差异化披露和综合性披露的原则下类型化证券信息,并将社会信息纳入现行证券信息披露体系中。在此基础上,适应性修改现行的强制披露、自愿披露以及预测性信息披露规则,明确重大性的具体内涵,并在《证券法》中配套纳入适应我国监管实际的、完善的安全港规则,构造具备公共性品格的证券信息披露体系,推动公司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良性循环。
冯果左进玮
关键词:公共性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
中国公司监事义务的独立证成与法律实现
2024年
中国对公司监事义务的安排历来具有非独立性的表征,不仅立法对监事义务和董事义务长期坚持同质假定的立场,监事义务条款在司法实践中也呈现出附随启用的现象。而公司监事义务与董事义务的一贯混同,客观上轻视了监事与董事之间的角色差异,模糊了信义义务的适用场域,也一定程度上造就了监事制度弱效的实践窘境。实质上,中国的公司监事并非公司法信义义务的适格受托人,其并不满足承担信义义务的特定条件。而公司监事义务的独立能够充分发挥义务的强制属性和行为内容的具体指引作用,且监事义务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也使得公司监事义务具有独立的可能。因此,为助益公司监事制度运行的有效实现,监事义务的制度配套适宜采取独立的规范模式、实质内容以及适用方式。
赵万一苏志猛
关键词:公司法信义义务

相关作者

赵万一
作品数:113被引量:2,051H指数:28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研究主题:民法典 法律实现 公司法 民法 商法
孙晋
作品数:194被引量:1,782H指数:23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 反垄断 审查 反垄断规制
季金华
作品数:125被引量:447H指数:11
供职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司法权威 司法 法律 宪政 法治
孙哲
作品数:14被引量:10H指数:2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
研究主题:页岩气 矿业权 能源 公平配置 资源产权
许国鹏
作品数:14被引量:43H指数:5
供职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社会变迁 能动司法 司法公正 社会转型时期 法律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