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79篇“ 法律位阶“的相关文章
论设区的市与省级地方性法规的法律位阶及其适用被引量:1
2023年
当前,地方立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之一就是设区的市与省级地方性法规不一致时的适用问题。其所涉及的法律位阶、批准权、法律适用规则等都需进一步厘清。法律位阶的判断应回到法律体系自身,适用“条件+废止”关系标准;省级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权应回归事前监督属性;上下位法的适用规则必须区分效力优先与适用优先。对于上下位法的“不一致”与“相抵触”,要分步骤进行识别,区分并重视地方立法在处理地方性事务时的主动性、积极性。
刘高林郭赟
关键词:法律位阶
法律位阶判断标准的反思与运用被引量:1
2022年
我国《立法法》第87—89条以及第91条虽然规定了部分立法的位阶关系,但是一方面,判断我国立法之间位阶关系的标准是什么,并不明确。另一方面,《立法法》的规定并未彻底地解决我国的法律位阶问题,一些《立法法》没有明确的情形,如全国人大的法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之间、省级地方性法规与地级地方性法规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与地级地方性法规之间的位阶关系,都处于未知状态。法律位阶内涵的澄清(一)法律位阶中的“法律法律位阶比较的是法律形式或者法源之间的位阶,而非特定的法律文件之间的位阶
王锴
关键词:法律位阶地方政府规章《立法法》部门规章
法律位阶判断标准的反思与运用
2022年
法律位阶内涵的澄清法律位阶理论(Stufen-baulehre)最早由维也纳学派的代表人物梅克尔(Adolf Julius Merkl)提出,后被凯尔森采用,作为其纯粹法学的核心观点之一.并得到广泛传播。法律位阶理论旨在为判断法律形式之间的关系提供标准。在这里,法律形式与法源同义。
王锴
关键词:法律位阶纯粹法学凯尔森维也纳学派
法律位阶判断标准的反思与运用被引量:22
2022年
法律位阶理论提供了判断法律形式之间位阶关系的两大标准,即条件关系和废止关系。其中,条件关系是积极标准,废止关系是消极标准,一个法律形式只有在授权另一个法律形式产生的基础上并能够单向否定被授权产生的法律形式的效力时,两者之间才能形成上下位阶关系。如果缺乏条件关系或者构成双向废止关系,则为相同位阶关系。我国传统的法律位阶的判断标准,无论是制定机关的地位高低还是立法生效范围的大小,都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反思。同时,我国某些立法之间的位阶关系还不明确,也需要运用法律位阶理论提供的判断标准予以厘清。法律位阶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开展立法审查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王锴
关键词:法律位阶
监察法规的法律位阶问题研究被引量:6
2021年
2018年先后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得以法治化。但是,作为最高监察机关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并未被明确赋予制定监察法规的法定职权。由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监察法》贯彻落实的客观需要,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定》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制定监察法规。在国家监察委员会获得监察法规制定权的背景下,监察法规的法律位阶便成了一个亟待明确的问题。通过借鉴行政法规的划分理论,对监察法规进行类型化,将其区分为职权性监察法规、授权性监察法规和执行性监察法规,进而准确厘定监察法规的法律位阶
王圭宇豆中元
关键词:监察法规法律位阶立法法
论国际条约在中国的法律位阶
2021年
条约在国内法上的位阶,国际上有五种立法实践:高于宪法、等同于宪法、低于宪法优于一般国内法、低于宪法等同于一般国内法、低于国内法。条约在中国的法律位阶有三种观点,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条约的位阶应该是低于宪法而高于一般国内法,国内法位阶比照论是不成立的。应当完善我国相关立法,明确规定条约的位阶低于宪法高于一般国内法,以利于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关系。
李敏
关键词:国际条约法律位阶宪法
我国授权立法的法律位阶探析
《立法法》的出台与修改促使授权立法朝着更加合法、规范的方向迈步。但至今为止,《立法法》并未明确规定授权立法的法律位阶为何。多年来,我国学术界对这一问题一直具有争议。这一问题涉及到我国司法适用和法律体制的统一。明确授权立法...
杨正露
关键词:授权立法法律位阶
文献传递
村规民约的法律位阶提升研究 ——以构建“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为背景
自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来,如何建设“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成为各界研究的重点。随后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又提出“坚持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陈竹
关键词:村规民约法律位阶
被授权法的法律位阶分析
被授权法的法律位阶,是指经授权而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律体系纵向分布中所对应的层次。长期以来,被授权法的法律位阶在学界存在大量争议,究其原因在于:首先,未能合理界定被授权法的范围。将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相互混淆,授权法的...
胡至深
关键词:法律位阶经济特区立法法律效力
清代法律位阶关系新论——以《大清律例》和《户部则例》的关系为例被引量:5
2017年
作为清代法律体系的主干法律,《大清律例》与包括《户部则例》在内的部门则例均是具有重要实用功能的基本法典,它们分属于不同的门类,在调整方法和条文内容等方面具有互补性。就法律体系内部的效力等级而言,《大清律例》并不存在凌驾于《户部则例》之上的法律位阶,它们在不同的领域发生作用,彼此间是一种分工与配合的关系。部门则例是中国传统法律部门发展完善的最后阶段,标志着清代法律体系已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法制的完备形态。
栗铭徽
关键词:法律位阶大清律例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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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慧苹
作品数:23被引量:87H指数:5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
研究主题:刑法 法律位阶 司法 法律体系 死亡案
王锴
作品数:148被引量:1,718H指数:24
供职机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宪法 基本权利 备案审查 合宪性审查 法律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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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数:2被引量:5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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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 法律位阶 法律部门 关系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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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数:15被引量:67H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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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行政不作为 法律位阶 行政法 行政程序 法源
曾祥华
作品数:79被引量:360H指数:10
供职机构:江南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行政立法 正当 食品安全 人权 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