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493篇“ 无过错责任“的相关文章
无过错责任被引量:1
2007年
如果有人没有履行义务,换句话说,做了法律上规定不该做的事或没有做法律上规定应该做的事,他就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它是一种由于违反义务而带来的另一种义务,是违反义务的一种补偿方式、救济措施、第二道防线.
王庆廷
关键词:无过错责任补偿方式救济措施义务法律
无过错责任的绝对责任条款与适用——《侵权责任编解释(一)》第20条、第23条的法理基础
2025年
《侵权责任编解释(一)》第20条和第23条分别对《民法典》第1214条规定的转让拼装车、报废车交通事故损害责任和第1247条规定的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损害责任适用过错绝对责任条款,作出补充解释。前者规定的是对拼装车、报废车的认知采用客观标准,后者规定的是适用绝对责任条款的后果是不支持免责或者减责的抗辩。两个条文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适用,即《民法典》第1214条没有规定适用绝对责任的后果,可以借鉴第23条解释关于不支持侵权人免责或者减责抗辩的规定;对《民法典》第1247条没有规定对危险动物认知的标准,可以参照适用第20条解释关于适用客观标准认定的规则。
杨立新
无过错责任与人工智能发展--基于法律经济分析的一个观点被引量:7
2024年
如何制定人工智能致害的侵权责任规则,是人工智能立法领域的一个困难议题。由于黑箱系统的作用机制难以解释,以及致害过程有多方参与,人工智能致害侵权如适用过失责任,将产生较高制度成本。适用无过错责任不仅制度成本更低、救济效果更好,而且结合法律经济分析有关责任规则影响注意水平和行为水平的原理,可知其未必会导致对人工智能创新活动的过度抑制。同时,尽管基于行政监管的风险规制是应对人工智能致害风险的最主要制度形态,但侵权赔偿责任,特别是无过错责任的设置,将有助于维护社会对人工智能产业及人工智能监管体制的信任。
戴昕
关键词:无过错责任
论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的无过错责任被引量:6
2023年
自动驾驶汽车的自主性和智能性并未改变我国传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关于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侵权责任,不宜区分自动驾驶的不同阶段,分别采取不同的归责路径。在对外关系上,应由保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对内关系上,保有人有权向有过错的驾驶人或缺陷机动车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追偿。我国现行法实际上确立了“保有人”的概念,基于危险源控制理论和报偿责任法理,保有人的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保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符合传统大陆法系的做法。保有人追偿权的行使应区分不同的事故类型展开具体分析。对于追偿权行使过程中面临的缺陷证明难题和额外付出追偿成本的问题,应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具体包括,降低缺陷的证明难度,通过立法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应安装数据记录装置或增设缺陷推定的规定,由保有人和生产者等共同负担交强险的保费,从程序法的角度让生产者参与受害人向保有人主张侵权责任的诉讼。
于宪会
关键词:自动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无过错责任追偿权
无过错责任中受害人过错的判断标准——基于风险预防的视角
2023年
无过错责任中,加害人与受害人同时负担注意义务的双边预防模式能有效提升损害预防的效率,应使受害人负担一定程度的注意义务。风险预防理论既可满足无过错责任的预防需求,亦能契合受害人过错标准的形成逻辑,故有必要引入风险预防理论设定受害人过错判断标准。在风险预防视域下,由于受害人与加害人双方对危险的控制能力存在显著差异,受害人进行预防将会提升行为成本。因此,在无过错责任中应构建二元过错判断模式。在具体判断受害人过错时,应注重考察其对危险认知水平以及控制能力,避免受害人过错泛化。
朱帅
关键词:受害人过错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中的过失相抵规则适用--以《民法典》第1173条的解释为中心
2023年
过失相抵规则适用的法律效果主要体现为行为人双方的责任分担,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之下,应当使过失相抵规则适用于无过错责任领域。但是,在立法对行为人规定极严格责任的情形下,可以就特定无过错责任类型作出过失相抵规则不予适用的特殊规定。我国裁判实务中对于过失相抵案件的审判已经出现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的类型化区分,但对于过失相抵规则具体适用的责任分担尚缺乏足够共识。
欧达婧
关键词:过失相抵与有过失责任分担民法典
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何以统一?被引量:3
2022年
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如何统一于侵权法之下是侵权法走出理论困境和制度危机的关键所在。经济分析法学和矫正正义理论是目前关于侵权责任法内部统一性问题研究最具有说服性的两种理论。经济分析法学适应了特定时代对侵权法制度的要求,但经济分析一味追求效率价值,将有效性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反而忽视了人类自愿共同生活的根本前提和文明社会的根本性准则。德国学者J.Esser主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分别与矫正正义和分配正义相匹配,但分配正义对无过错责任的论述将侵权法的归责原则割裂在不同的具体正义之下,打破了侵权法体系原有的融贯的逻辑结构。矫正正义才是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统一性所在。虽然矫正正义论本身因为其内容的抽象性在对侵权法进行具体解释时仍存在很多局限,但其对侵权行为的双边性结构和实质正义的阐述仍然是对侵权法理论问题最有力的解读。
胥纳
关键词: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矫正正义分配正义
论过失相抵在无过错责任中的适用
2021年
过失相抵要求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或过失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无过错责任因其不以过错为要件,故过失相抵能否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中适用难免有争议。明确过失相抵规则的意涵是加害方过错程度的减轻还是背后的责任分摊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本文试从无过错责任与过失相抵的一般理论和我国立法现状来分析过失相抵在无过错责任中能否适用,并且就该制度的构建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刘国强
关键词:侵权责任过失相抵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损害赔偿
医疗美容损害无过错责任适用之法经济学分析被引量:1
2021年
对于无过错责任在医疗美容损害中的适用范围,以往研究由于研究方法的局限,忽视了对损害事实和归责原则内部关系的探究,未形成统一的结论。以法经济学为视角,运用成本收益理论和激励作用理论,通过对损害事实内部的“预防成本”分析,认为过错归责原则仅对医疗美容损害关系中的当事人一方具有激励作用,以此为基础探讨无过错责任在医疗美容损害中的适用范围。
宋盼盼张静万宗凤
关键词:无过错责任法经济学
过失相抵规则中的受害人过错——以无过错责任为中心的展开
2021年
《民法典》的规定平息无过错责任能否适用过失相抵的争议,但未明确适用时受害人的过错程度.司法解释相对应的规定模糊,特别法与《民法典》潜在法律冲突.判决中多不言明过错程度而径行适用过失相抵,裁判所依据的过错标准也存分歧.过失相抵的实质是比较行为对损害的原因力大小,但决定最终责任分配比例的标准是过错程度.受害人仅一般过失也会导致损害,为保护其正常互动中不受侵害的合理期待,应以其重大过失作为适用前提.延续适用受害人重大过失这一条件能够使判决符合过去规定、源于当下法律、正向影响未来实践.
董媛媛
关键词:过失相抵无过错责任重大过失受害人过错

相关作者

杨立新
作品数:547被引量:10,060H指数:54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研究主题:民法典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 民法总则 民法
郭声龙
作品数:19被引量:30H指数:3
供职机构:武汉商学院
研究主题: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行为法 《反垄断法》
曹险峰
作品数:55被引量:656H指数:16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侵权责任法》 一般人格权 侵权 侵权责任 人格权
方恩升
作品数:16被引量:43H指数:4
供职机构:上海电机学院
研究主题:归责原则 侵权 风险社会 孤立主义 过错责任
崔建远
作品数:243被引量:5,147H指数:42
供职机构:清华大学
研究主题:合同 合同解释 合同法 物权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