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77篇“ 所有权移转“的相关文章
- 寄送买卖标的物所有权移转问题研究
- 寄送买卖,即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代办托运”。作为国际和国内买卖中一种常见的交易形式,这一买卖类型与德国法中的“送付之债”以及美国法中的“装运合同”相似,均是指出卖人无送货义务,但须根据当事人约定或交易习惯,代买受人办理...
- 刘嘉越
- 关键词:交付所有权变动
- 文献传递
- 论动产所有权移转中的交付——若干重要概念及观念的澄清与重构被引量:19
- 2019年
- "交付"一词具有多重意义。动产所有权移转中的交付区别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给付义务以及作为价金风险移转界限的交付。在交付的语义中不应强调"现实交付",而应放弃这一概念的使用,同时也应放弃"观念交付"的使用,因为后者根本不是交付,仅是交付的替代。在交付的构成中,"占有移转"的传统界定尚存疑义,需要厘清。交付和交付替代手段之所以为动产所有权移转所需要,并非基于广为流行的公示要求,而主要是基于占有意志的考虑,其意在尽可能实现占有的主观意志与法律上所有权的归属相一致。
- 刘家安
- 关键词:交付观念交付占有改定
- 机动车所有权移转研究
- 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巨大,并且机动车具有价值高、空间移动性强、高度危险性等特征,因此机动车所有权移转模式不同于普通动产。目前我国《物权法》对机动车的定义、范围也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机动车交易日渐繁荣,以及我国机动车所有权移转模...
- 黄平平
- 关键词:机动车所有权移转登记对抗登记生效
- 文献传递
- 论通过返还请求权让与方式实现动产所有权移转被引量:9
- 2017年
- 以"指示交付"指称通过返还请求权让与方式对动产所有权的移转相当具有误导性,替代交付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并非交付的特殊形态。以返还请求权让与移转动产所有权的,须具备所有权移转合意、处分权及返还请求权让与合意等要件。由《物权法》第26条上"依法占有"的表述及返还请求权让与的制度价值均无法推知返还请求权的类型。仅有在让与人具有间接占有人法律地位时,才能通过让与债权性的返还请求权实现动产所有权的移转。在此种动产所有权移转方式中,无须考虑公示的要求。
- 刘家安
- 关键词:指示交付
- 国际货物买卖货物所有权移转(三)——英国关于货物所有权移转的法律规定及其司法实践
- 2016年
-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为了确定货物能否被有效地视作为支付货款的保证物,最频繁地出现关于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所买卖的货物,在完全为种类物的意义上,是未经确定货物的,所有权在货物被确定之前不能转移;而即使货物是特定物的,在国际货物买卖情况下,所有权通常在合同订立时将不会转移。在涉及国际货物买卖的案件中,英国法院常常强调所有权当意欲其被转移时而转移这一普遍规则。为了转移所有权的目的,卖方必须意欲不仅使自己负有契约性地交付一宗特定货物的义务,而且把那些货物'无条件地'划拨到合同项下。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卖方必须意欲'无条件地'划拨货物的规则,主要指的是他必须未保留对货物的'控制'或'处置权'而划拨货物的要求。卖方可以通过合同条款或划拨条款保留处置权到某些条件得到满足为止。最常见的条件实际上是,应向卖方支付货款,或应向卖方充分保证支付货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所有权转移主要取决于合同的条款、货运单证的形式以及曾经处理单证的方式。
- 赵庆豹
- 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转移划拨提单
- 国际货物贸易所有权移转
- 本书共分为六章,主要内容包括:动产所有权移转模式考究;所有权移转之效应;所有权移转与交付;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之所有权移转;交付何以进行:国际货物贸易所有权移转类型等。
- 吴彬著
- 国际货物买卖货物所有权移转(二)——英国关于货物所有权移转的法律规定及其司法实践
- 2015年
-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为了确定货物能否被有效地视作支付货款的保证物,最频繁地出现关于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所买卖的货物,在完全为种类物的意义上,是未经确定货物的,所有权在货物被确定之前不能转移;而即使货物是特定物的,在国际货物买卖情况下,所有权通常在合同订立时将不会转移。在涉及国际货物买卖的案件中,英国法院常常强调所有权当意欲其被转移时而转移这一普遍规则。为了转移所有权的目的,卖方必须意欲不仅使自己负有契约性地交付一宗特定货物的义务,而且把那些货物'无条件地'划拔到合同项下。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卖方必须意欲'无条件地'划拨货物的规则,主要指的是他必须未保留对货物的'控制'或'处置权'而划拨货物的要求。卖方可以通过合同条款或划拨条款保留处置权到某些条件得到满足为止。最常见的条件实际上是,应向卖方支付货款,或应向卖方充分保证支付货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所有权转移主要取决于合同的条款、货运单证的形式以及曾经处理单证的方式。
- 赵庆豹
- 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转移划拨提单跟单信用证
- 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所有权移转(一)——英国关于货物所有权移转的法律规定及其司法实践
- 2014年
-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为了确定货物能否被有效地视作支付货款的保证物,最频繁地出现关于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所买卖的货物,在完全为种类物的意义上,是未经确定货物的,所有权在货物被确定之前不能转移;而即使货物是特定物,在国际货物买卖情况下,所有权通常在合同订立时将不会转移。在涉及国际货物买卖的案件中,英国法院常常强调所有权当意欲其被转移时而转移这一普遍规则。为了转移所有权,卖方必须意欲不仅使自己负有契约性地交付一宗特定货物的义务,而且把那些货物'无条件地'划拨到合同项下。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卖方必须意欲'无条件地'划拨货物的规则,主要指的是他必须未保留对货物的'控制'或'处置权'而划拨货物的要求。卖方可以通过合同条款或划拨条款保留处置权到某些条件得到满足为止。最常见的条件实际上是,应向卖方支付货款,或应向卖方充分保证支付货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所有权转移主要取决于合同的条款、货运单证的形式以及曾经处理单证的方式。
- 赵庆豹
- 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转移划拨提单跟单信用证
- 论我国城市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的所有权移转规则--从法规目的论的观点检视《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范性质
-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及国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私家汽车己逐渐成为城市居民日常出行最主要的代步工具,以北京为首的全国大中型城市私家车保有量迅速攀升.然而,由于城市土地资源有限、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现有的住宅小区停车...
- 王宇飞
- 关键词:城市住宅小区所有权法律解释
- 基于指示交付的动产所有权移转——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6条被引量:25
- 2014年
- 我国物权法第26条规定了指示交付的方式,通过转让基于占有媒介关系的原物返还请求权,使出让人无须占有媒介人的同意和协助,就能移转动产的所有权,更无须将第三人的占有限于"依法"占有。出让人是否通知占有媒介人,并非动产所有权移转的要件,而只是设立动产质权的前提,并在债法领域发挥保护债务人的作用。为使无占有的出让人也能同其他占有人一样移转其动产所有权,以满足合理的交易需求,建议借鉴德国通说,允许当事人仅根据其合意来移转所有权,该种情形超出了物权法第26条的文义范围。我国法院不少判决以转让提单、仓单等交付证券作为适用物权法第26条的情形,有误解之嫌。当事人以该类证券的交付替代证券项下货物的交付,仍然是适用物权法第23条的现实交付。此类交易方式虽法无明文,但应根据商事交易习惯予以认可,以便证券项下的货物便捷流通。
- 庄加园
- 关键词:占有脱离物
相关作者
- 刘家安

- 作品数:17被引量:248H指数:10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研究主题:所有权移转 专家建议稿 债权合同 动产 法律范畴
- 庄加园

- 作品数:37被引量:653H指数:16
- 供职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研究主题:善意取得 动产 效力 预告登记 担保
- 向东

- 作品数:13被引量:5H指数:1
- 供职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罗马法 担保物权 古罗马 奢侈 质押
- 张彬

- 作品数:4被引量:3H指数:1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
- 研究主题:英租界 遗产 夫妻共有 夫妻共同财产 联邦宪法
- 杨震

- 作品数:39被引量:319H指数:10
- 供职机构:黑龙江大学
- 研究主题:民法典 民法 继承法 观念交付 简易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