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554篇“ 情节恶劣“的相关文章
- 低龄青少年犯罪适用“情节恶劣”的判断原则
- 2024年
- 2021年3月1日正式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下降到了12周岁,并且严格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法院追诉”这几个要件时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这几个要件中,“情节恶劣”的标准较其他几个更为宽泛,给法官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因此有必要从多方面对适用“情节恶劣”标准的原则展开讨论,并对其加以一定的限制,从而更好地平衡刑法保护社会、保障人权的作用。
- 袁炜明
- 关键词:情节恶劣未成年人保护
- 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情节恶劣的认定
- 随着《刑法》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条款的回应性增设,12-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已纳入刑法监管范围。《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已三年有余,低龄未成年人恶性刑事案件仍不断见诸报端,刑法理论研究应当进一步明确最低刑...
- 徐雅馨
- 关键词:未成年人情节恶劣故意杀人人身危险性
- 强奸致被害人怀孕在性质上属于“情节恶劣”
- 2024年
- 法答网问题:司法实践中,对强奸致被害人怀孕及怀孕后流产、引产、生育的,能否加重处罚?如加重处罚,属于《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1项规定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还是第5项规定的“造成幼女伤害”,或是第6项规定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 彭文华
- 关键词:情节恶劣加重处罚奸淫幼女强奸被害人怀孕
- 价值判断在抽象性法律规定中的运用——以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解释与适用为切入被引量:1
- 2024年
- 我国刑法中不乏“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抽象性法律规定,但是司法机关很多时候未能准确理解和适用这些规定,这是因为其无法很好地将价值判断与法律规范相结合。随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正式确立,以及未成年人性权利保护的指导案例的丰富与相关司法解释的施行,司法机关应当明确价值判断标准已然成为适用奸淫幼女“情节恶劣”之规定的重要指引。将该原则融入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判断中,不仅能够在刑法教义学中找到适当的连接点,还能够在司法适用中寻得妥当解决方式。事实上,只要能够保证价值判断在刑法教义学的体系下进行,并且把握好价值判断的限度,价值判断就能为个案正义的实现提供助力。
- 姚建龙
- 关键词: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刑法教义学
- 论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规定中的“情节恶劣”
- 钱冠廷
- 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中“情节恶劣”的理解与认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性侵未成年犯罪中“公共场所”的开放性、“当众”感知可能性进行了扩大化解释,导致某些司法机关认为只要符合“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形式要...
- 贾一博
- 关键词:猥亵儿童罪情节恶劣公共场所
- 《刑法》第17条第3款中“情节恶劣”要素界定
- 2023年
-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个别化的降低,但在条文表述中,立法机关并未对情节恶劣这一要素给予明确说明,并且犯罪情节自应用以来其范围一直处于模糊状态,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综合立法目的、刑法体系、构成要件要素以及司法实践多角度权衡,情节恶劣的评价范围应当限于犯罪过程中的客观方面,其修饰范围应当包含致人死亡与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两种情形。
- 吴慧
- 关键词:未成年犯罪情节恶劣刑事责任年龄
-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情节恶劣”的理解与适用
- 2023年
- 《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情节恶劣”做出解释,但在具体适用上仍有可讨论与细化的空间。该解释第5条第(一)项规定的“长期”具有模糊性,应将其理解为长期或多次。第(五)项兜底条款的适用应基于本罪在行为主体、行为方式和行为对象上的三重特殊性,并参照前四项所列情节的严重程度,认定以下几种情节应属本罪的“情节恶劣”:行为主体方面,系被害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或与被害人有血缘关系;行为方面,多次性侵或在公共场所、未成年人住所或学校宿舍、教室、医院等职业场所实施性侵;行为后果方面,致使被害人伤害或怀孕与第(三)项“致使被害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程度相当,应属情节恶劣。
- 郭旨龙郝洁
- 关键词:情节恶劣
- 情节犯情节要件解释要素之新探——揭开“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之面纱被引量:2
- 2023年
- 对于情节犯的规定乃我国刑事立法之特色,但究竟何为情节犯,目前仍有争议,其中“犯罪成立说”相对可取。通过对90个情节犯罪名相关司法解释的梳理,情节犯情节要件解释主要包括数额、手段、后果等20个要素,大致呈现主客观综合性、客观主要性、类别差异性、少量复合性、总体开放性等特点。就主观认识,主观情节要素是否需要主观认识是一个伪命题,主体情节要素需要主观认识但应采主观认识推定说,客观情节要素应在主观认识的范围之内,客体情节要素不要求在主观认识的范围之内。
- 张庆立
- 关键词:情节犯主观认识
- 特殊关系人多次奸淫幼女可认定情节恶劣
- 2022年
- 【裁判要旨】奸淫同一名幼女多次虽并不必然属于情节恶劣,但在实践中不能机械对照法条认定,除了从犯罪主体、对象、手段、次数、后果等基本构成事实方面考虑之外,还应考虑有着密切关系的足以影响刑罚适用的各种相关情节,从而深入从实质层面予以判定。更要考虑法治精神,分析被侵害的法益、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等,准确衡量犯罪本身的严重程度及对社会伦理道德的侵犯程度,在法律制度、司法理性与道德伦理的综合评价中,确保实现妥当惩罚。
- 黄江南
- 关键词:情节恶劣社会伦理道德司法理性刑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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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俊甫

- 作品数:24被引量:167H指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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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主题:公安机关 调解组织 情节恶劣 虐待罪 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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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主题:法学教育 法官制度 刑事审判 基层法官 民意
- 韩耀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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