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514篇“ 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文章
我国审判监督程序的制度反思
2023年
审判监督程序是司法实践中纠正错误生效裁判的主体路径,但随着近年来一批冤假错案的平反,此制度越发引起争议。立法未就提起再审时间、提起再审次数进行限制,这可能导致该制度过分偏向于打击犯罪及对于“真实正义”的追求。为了防止这一倾向,我国也规制了提起再审的条件,并规定了再审中对被告人的“保护”,但该规定过于原则性,对被告人权益的保护仍然可能被忽视。对此我国应当借鉴域外经验,从提起再审主体、提起再审方式、提起再审时间等多方面对该程序进行限制,设立相对的禁止双重危险规则。
余忠祥
关键词:审判监督程序刑事制度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检察机关对新证据的查证与运用被引量:2
2023年
司法解释的修改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新证据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根本性重构,以能否证明原判决、裁定错误作为新证据的认定标准。但是,现行司法解释仍然欠缺检察机关对新证据的审查认证程序、运用规则的具体规范,可能导致检察机关对新证据运用的失当。因此,有必要对检察机关参与形成的新证据类型进行梳理并明确其特点,将检察机关对新证据的审查程序与现有制度相结合,有效审查新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恰当适用民事诉讼相关证明标准,准确判断新证据能否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另外,建议完善检察机关在再审庭审中对新证据的出示和说明职责、明确以检察机关基于新证据认定的事实作为再审裁判的基础、增加检察机关对当事人逾期提出新证据的惩戒权力等,完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检察机关新证据运用机制,适当履行检察监督职权。
李大扬
关键词:民事检察监督自由心证
论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审判监督程序——基于《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51条
2023年
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审判监督程序是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制度创新规定,规定于第151条。然自该司法解释施行以来,该制度却几乎处于“隐形”状态,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均鲜有探讨和适用。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特征的审视及对该条文规范的解构,在我国现行制度下,是不宜规定由法院依职权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认定错误”为再审事由启动再审的,而可得规定的是由当事人以该事由申请再审,如此才能既符合我国现阶段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制度内容,又能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审判监督程序
崔健
关键词: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实践合理性及其法定化——基于《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72条第1款第四项之分析被引量:1
2023年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一审、第二审程序审理的直接对象存在差异,即使依法“依照”审理也不可忽视其程序间的差异,但是司法实践中将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一审、第二审程序有所混同是常见现象。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的审判监督程序一旦判决或者裁定之后,全案应处于“终审”状态,不发生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依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的问题,就此言之,《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72条第1款第四项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规定,存在法律依据供给不足的问题。这一司法解释,具有一定的实践合理性,但也造成重新审判适用的一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二者关系的疑惑,甚至造成正在服刑中的受刑人执行依据被撤销而其仍在服刑的实践困境。值得肯定的是,这一司法解释的程序价值,是为被判决人提供了针对不利于自己的再审改判的上诉机会。这种上诉机会可以通过发回重审或者对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改造。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在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律规定中增加撤销原判、交付一审的制度,并限定为对被告人不利再审的情形;二是针对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情形,设置作为审判监督程序组成部分的特别上诉程序,由此彰显审判监督程序不同于原一审程序、二审程序的独立性,在未来修改刑事诉讼法中,解决具有合理精神内核的司法实践的法定化问题,实现这种司法中变通做法与法律规定的协调一致。
张建伟
关键词: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修改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启动问题研究
本文在对分析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启动问题的现实状况的基础之上,综合域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立法经验,提出具体的应对我国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进行充分的改革与完善。全文分为五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概...
张景元
关键词: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刑事申诉禁止双重危险
文献传递
我国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适用的若干问题探究被引量:1
2021年
作为民事诉讼的纠错程序,我国民事诉讼个案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方式有当事人依申请启动、检察院依抗诉启动以及法院依职权启动。一、问题的提出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再审程序并非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而是特殊的程序,是为了纠正既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之错误而存在的一种制度。
蒋军堂鲁威锋
关键词:审判监督程序两审终审制再审程序调解书抗诉启动方式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与配套司法解释的任务
2021年
民事案件是司法实践中的主要案件,类型相对较多且发生率相对较高。有效地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作出修改和完善有助于我国民事案件提高司法效率,更好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弥补了原有法律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对于审判程序也做出了相应的优化和升级,本篇文章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中审判程序在实践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解释和梳理,以期为相关工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借鉴和帮助。
周文佳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
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再思考被引量:1
2020年
审判监督程序是对确有错误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依法重新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不是审判程序中的一个审级,只是在特殊情况下启动的程序,是对受错误判决、裁定、调解书约束的当事人的事后救济,也是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之外的事后纠错补救机制。①作为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审判监督程序中的再审程序可以比照一审、二审程序审理,但是审判监督程序又是不同于一审、二审程序的非正常诉讼程序,亟待统一的问题较多。
范怡倩
关键词:审判监督程序二审程序民事诉讼制度两审终审制调解书审级
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20年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将错误的生效判决予以纠正,是程序安定和实体公正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等案的持续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案件艰难而缓慢地推进凸显出我国刑事诉讼监督中存在职责不明、监督缺位和乏力的现象,个案的成功实则有诸多法外因素的影响,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仍旧处理启动难的困境。为充分发挥依法纠错、保障人权的制度功能,本文从刑事诉讼的指导思想、申诉制度、审判监督程序启动主体的角度出发,论述了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简要的完善建议。
周文雄
关键词:审判监督程序申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抑或审判监督程序——受害债权人救济方式的反思与重构被引量:22
2020年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受到虚假诉讼损害的人进行救济的两种方式,2012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最高法院建议用后者,立法机关选用的是前者。虚假诉讼的受害人多为债权人,新近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司法解释,提示的方向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受害的债权人进行救济。文章在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此类撤销之诉的88篇裁判文书,提出撤销之诉救济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在于:《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为第三人撤销之诉设定的起诉条件、尤其是关于主体资格的条件,致使撤销之诉并不适合用于对受害债权人进行救济。论证了与撤销之诉相比,审判监督程序是效率高、成本低的救济方式。要使审判监督程序能够有效发挥作用,还需要在案外人申请再审的事由、申请再审的证明要求、法院审理的方式、证明责任分配四个方面作出符合该类再审案件特征的规定。
李浩
关键词:虚假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审判监督程序

相关作者

陈卫东
作品数:359被引量:6,419H指数:42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刑事诉讼法 司法改革 刑事诉讼 检察机关 审判
孙祥壮
作品数:22被引量:60H指数:5
供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研究主题:再审事由 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 《民事诉讼法》
汤维建
作品数:239被引量:2,900H指数:31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 民事诉讼法学 司法改革
程卫华
作品数:5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研究主题:当事人 衡平 审判监督程序 申请再审权 《民事诉讼法》
王朝辉
作品数:21被引量:61H指数:5
供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研究主题:《民事诉讼法》 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事由 案外人 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