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415篇“ 域外管辖“的相关文章
论《证券法》域外管辖权条款的规范属性
2025年
《证券法》第2条第4款是域外管辖权条款。域外管辖权、域外适用、域外效力是我们准确理解第2条第4款规范属性的前提性概念,它们三者是前后相继的关系。从反面来看,第2条第4款不是域外适用规则、域外效力规范或域外民事司法规范;从正面来看,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都显示第2条第4款属于域外执法管辖权规范。它的基本功能是赋予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单方的、直接的域外执法管辖权,以激活我国证券法在行政执法意义上的域外效力。第2条第4款是程序性规范但域外执法管辖权的启动是实体性问题,它的适用动因是国家主权原则。第2条第4款可以被预防性适用和救济性适用,二者的理论依据分别是保护管辖原则和客观属地管辖原则。
余涛
关键词:域外效力域外管辖权
跨境腐败域外管辖的学理重构与机制建设
2025年
近代以来,属地原则是主权国家行使管辖权的基础法律依据。随着全球化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属地原则难以适应跨境腐败治理的现实需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禁止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为各国针对跨境腐败的管辖权的域外拓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域外管辖本身依旧存在合法性困境,因其产生的管辖冲突不仅对国际秩序造成冲击,还可能对私人权利造成不当损害,违背法治原则。鉴于此,在拓展域外管辖权时,国家应合理约束其管辖权,完善跨境腐败管辖协调与合作机制,并以正当程序保障跨境腐败域外管辖的实施。在反跨境腐败法立法中,我国可通过“实质联系”的方法拓展针对跨境腐败的域外管辖权,同时切实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的相关义务,进一步完善跨境腐败治理的机制建设。
王玉婷
关键词:域外管辖《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美国的域外管辖权:历史原点、制度演进与法理逻辑
2025年
美国的域外管辖权实践缘起于美国建国初期与欧洲列强之间围绕列强在美国领土上的域外管辖权主张或与美国相关的域外管辖权主张而引发的外交争议。鉴于美国当时的弱势地位,马歇尔大法官提出Charming Betsy原则,主张对美国法律的解释不得违反国际法,通过对美国管辖权范围的谦抑解释,巧妙化解了与欧洲列强的管辖权争执。进入19世纪,以Charming Betsy原则为基础,斯托雷法官在阿波罗案中提出管辖权的严格属地性原则,这一原则的影响一直延续至20世纪初。进入20世纪,以1909年香蕉公司案为契机,美国虽仍坚持联邦法的反域外适用推定,但反域外适用推定的法理基础却由对国际法的遵守变为国际礼让,这一改变展现了美国域外管辖权实践两百年历史演进的法理逻辑,即从实力弱小时主张域外管辖权系由国际法授予而到实力强大时主张域外管辖权乃一国之天然主权权力。
向在胜杨妙
关键词:域外管辖权域外适用
因应互联网3.0时期的域外管辖:历史演进与中国方案
2025年
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美欧等国家行使网络域外管辖的主要依据是“交互性”标准和“有意利用”标准。规制国通过判断域外主体从事网络活动的交互性程度以及行为是否有意针对规制国,以此作为开展域外管辖的合法依据。然而,网络信息技术的迭代发展对以属地原则为主的传统域外管辖理念形成挑战。云计算技术推动的万物互联使得传统的“交互性”管辖标准难以适用,而“去中心化”现象则使得“有意利用”管辖方法的适用存在模糊性。结合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内在逻辑,美欧国家探索建立了目标导向、虚拟接触与实质联系的网络域外管辖标准。实践中,单一依赖目标、行为或结构难以有效判断域外管辖的合理性。作为网络大国,我国应在网络法域外适用中引入“适当联系”的标准,通过连接点的灵活选取和管辖原则的多样化运用,实现网络空间治理的有效性,以此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孙南翔刘燕莎
关键词:网络信息技术域外管辖
域外管辖论纲被引量:10
2024年
近年来,域外管辖域外适用问题成为中国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议题,但学界对于域外管辖及有关概念尚存争议,实务界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也呈现出不同理解。从本质上说,域外管辖权属于国家管辖权范畴,是国家的固有权利。域外管辖指的是国家在本国领土范围内针对境外的人、物或行为确立和行使管辖权,域外管辖包括域外适用,但不等于长臂管辖,也不能等同于经济制裁。国家行使域外管辖权是国际关系中的正常现象,国家往往会在属地管辖权的基础上,依托相关连接点扩张域外管辖权,但这种扩张需要符合“真实合理联系”要求,否则便涉嫌违反国际法,损害国际社会正常秩序。
廖诗评
关键词:域外管辖长臂管辖域外适用经济制裁
个人数据保护域外管辖的合理性原则被引量:2
2024年
随着全球数据跨境流动的深入推进,各国在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的域外管辖实践逐渐增多。合理性原则可作为国际层面协调各国解决域外管辖冲突的重要理论和方法论指导。立足于既有理论与实践,合理性原则可结构化阐释为形式上的可预见性要素和实质上的利益衡量要素。可预见性要素包括密切性和客观性标准,要求域外立法管辖的连结点符合密切性和客观性要求。利益衡量要素可分为直接和间接利益衡量,要求一国执法或司法机关在个案中衡量各连结点管辖国利益强弱,遵从更强利益管辖管辖。直接利益衡量下,管辖利益强弱次序排列大致为数据控制者所在地、数据主体所在地、数据处理行为地与数据来源地。间接利益衡量作为直接利益衡量位序排列的纠正机制而存在,促进实质正义的实现。
刘业
关键词:个人数据保护域外管辖可预见性
美国《云法案》中的数据域外管辖权研究
网络空间弱地域性与主权和管辖权制度的强地域性之间的冲突,给数据域外管辖带来新挑战。如何合法、高效获取境外电子数据以行使数据域外管辖权,并构建高效化解调取冲突的解决方案,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美国《澄清海外合法使用数据法...
陈元馨
主权视角下数据跨境流动域外管辖问题研究
数据已成为各国的核心财富,不仅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在法治建设中占据着关键地位。随着数字化经济时代的到来,欧洲和美国等国家纷纷竞相争夺全球数字管理的主导地位,并通过扩大数据域外管辖权来实现这一目标。然而,这种单边...
李文强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域外管辖问题及中国应对
随着信息技术与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据被认为是具有重要价值的生产要素,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跨境电商的崛起、社交网络的盛行都离不开对数据的应用,在此背景下数据跨境流动日益频繁,传统的国际法管辖原则已无法满足对自由流动的数据管...
王喆
关键词:域外管辖
礼让视域下GDPR域外管辖的冲突及中国的因应
2024年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经成为了一种全新的资产类型,国家对数据的掌控能力成为其综合国力的外在体现,而当代国家对数据重视与保护加剧了数据管辖权冲突。在此情形下,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通过“实体标准”“目的指向标准”“使领馆标准”三重管辖扩张实现对全球数据的“长臂管辖”,但其关于适用地域范围的规定与其他国家的属地管辖冲突,体现出欧盟在数据保护方面呈现出单边扩张的趋势,易诱发数据管辖权冲突。故此,基于优利克·胡伯提出解决管辖冲突的“国际礼让原则”,分析GDPR三个适用地域界定标准下存在的管辖权冲突,考察国际礼让原则在数据管辖权冲突中可用性与适用基础,并对不同礼让形式在数据管辖权冲突中的适用予以分析,并基于GDPR域外适用管辖权冲突提出补充数据管辖模式、对接国际跨域数据治理、坚持礼让互惠协作的中国因应,以期为我国畅通域外数据保护提供新思路。
程千帆
关键词:域外适用管辖权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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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涛
作品数:57被引量:315H指数:11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研究主题:国际私法 冲突法 管辖权 域外适用 法院
杜涛
作品数:39被引量:250H指数:10
供职机构:复旦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国际私法 冲突法 法律冲突 互惠原则 外国判决
彭岳
作品数:97被引量:839H指数:14
供职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WTO协定 金融监管 法律分析 合法性 国际法
廖诗评
作品数:28被引量:403H指数:10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域外适用 国际法 条约冲突 域外管辖 中国法
刘宁元
作品数:67被引量:173H指数:7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
研究主题:妇女运动 反垄断法 反垄断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