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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废止论
2025年
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因背离“道德否定评价”的刑法根本属性,混淆了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功能边界,弱化了刑法的伦理基础,陷入了立法泛化与司法空置的困境。单位犯罪双罚制的象征意义与实质威慑亦显不足,其导致的罪名扩张与责任逻辑混乱,无法单纯通过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将单位犯罪限缩为法人犯罪或者建构拟制主体学说等方式彻底解决。废止单位犯罪后,可通过褫夺资质、限制经营等非刑罚处遇替代罚金刑,以“单位犯罪”作为组织化归责模式,继续发挥现行单位犯罪推定成立共同犯罪的功能,以期在坚守罪过原则的基础上实现刑事责任认定的科学化,维护刑法的伦理功能与体系自洽。
李立丰
关键词:单位犯罪共同犯罪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单位犯罪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
2025年
我国在1997年《刑法》总则中设立“单位犯罪”专节,从立法上肯定了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地位。然而,由于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在前,1997年《刑法》增设单位犯罪在后,因而1996年《刑事诉讼法》没有专门规定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此后,《刑事诉讼法》虽经2012年、2018年两次修改,但均未予涉及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仅在最高法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此作出了一些规定,导致单位犯罪刑事诉讼程序在全面性与体系性上存在不足。对此,本文通过梳理我国单位犯罪刑事诉讼程序法制的历程,考察域外法人犯罪刑事诉讼程序类型化,从而为我国单位犯罪刑事诉讼程序提供有益借鉴。基于此,在《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时有必要增设单位犯罪刑事诉讼程序,并从立法体例、地域管辖规则、单位刑事强制措施、涉案单位侦查协助义务、诉讼代表人出庭规则等方面加以完善。
吴宏耀袁志尧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
单位犯罪责任主体确定的原则探析
2025年
单位犯罪责任主体确定原则问题是单位犯罪认定前提和保障。在单位犯罪认定过程当中,存在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界限不清、打击扩大化倾向明显、单位犯罪主体确定随意性过大、原单位消失后对单位主体的认定原则混乱、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不适格等问题。主要是因为我国刑法没有对单位犯罪责任主体确定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当中存在着相关制度不完善、司法人员素质不到位、司法实践纷繁复杂统一认定标准不好确定等原因。为了更准确地认定单位犯罪的责任主体,应当从责权利相一致、责任承担有限性、效果统一性、个人意志与单位意志相统一等方面,来明确单位犯罪责任主体确定的原则。
耿皓聪李大欣
关键词: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刑事制裁的优化
2025年
单位犯罪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应统筹考虑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立法活动,在刑法立法方面应考虑调整和增设有关单位犯罪及其刑事制裁的法律规范。全面构建单位刑事制裁体系,应当在坚持单位组织体责任理论并厘清其应有内涵的前提下,重新思考单位的刑事可罚性,进而明确对单位的刑罚目的,即一方面对单位犯罪同样要坚持责任报应理念,另一方面要突出预防目的的实现,重点强调改造和积极一般预防目的的意义,在少数情况下考虑剥夺犯罪能力的实现;应循宪法理论和现有规范,确定单位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进而将限制和剥夺单位基本权利的行为规定为对单位的刑罚类型;根据对单位的刑罚目的和应然的刑罚类型,结合量刑和行刑基本法理,构建单位量刑和行刑制度。
时延安
关键词:刑罚目的
中国单位犯罪的理论创生与发展前瞻
2025年
中国单位犯罪的立法规范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结合,中国单位犯罪理论生成的肇因在于,立法与司法对改革开放政策启动后经济犯罪的现实治理需要。以法人本质说为结构性线索,中国单位犯罪理论表现为,单位刑事责任“从并入到并存再到独立”的理论认识升华与实践经验结晶:存在论到规范论的移转阶段,突出单位与自然人共性;个体论到整体论的糅合阶段,重视单位与成员刑事责任的根基差异与归责分离;分析论到整合论的脱离阶段,强调单位自身的固有特性作为责任基础。以法人实在说为基础的单位“整体意志论”与“利益归属论”仍处于主导地位,立法修订中展现出固有刑事责任论的成长契机。单位犯罪理论的演进需要适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法律体系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需以组织体固有责任论为方向、以二元归责模式并用论为依托,通过技术性完善与理念性优化,实现法人犯罪刑事责任由特殊性向普遍性的最终转换。
魏昌东
关键词:单位犯罪法人本质
刑事一体化视域中单位犯罪“名誉罚”应对模式研究
2025年
涉罪单位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或被定罪本身会遭受“名誉罚”,名誉罚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刑罚对单位犯罪的威慑失灵,导致对单位施加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难以实现。降低名誉罚的不确定性对单位刑事制裁一致性影响的模式有三种,分别是通过对涉罪单位进行适法整改来替代刑罚的“非罪化处理”模式;对单位犯罪主体的类型进行区分,在立法上预先将不同类型的单位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或定罪可能遭受的“名誉罚”进行扣除的“类型化区分”模式;允许法官在量刑时对涉罪单位在诉讼程序中所受名誉罚予以估算抵扣的“量刑裁量”模式。未来应当将三种模式有机结合,以应对“名誉罚”造成的单位刑罚威慑过度与威慑不足。
刘沛泉
关键词:单位犯罪刑罚替代措施
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
2024年
国家机关、一人公司、非法组织以及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等作为新兴代表的社会主体,在对其犯罪主体资格的划定上要更为严谨。首先,国家机关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者不会存在犯罪意图,但其国家机关仍属于一种特殊的组织,具有自己的决策团队,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定责任。其次,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特殊类型,公司意志与股东意志相互交融,利益也权属一人,无法做到精细化分割,所以,公司意志可以等同于股东意志,视为自然人犯罪。不仅如此,在非法组织中,犯罪集团应与单位犯罪做好区分,对于一个犯罪集团犯数种罪数,应按照主要的犯罪行为定性。犯罪集团的成员或者共同犯罪的行为人,侵害数个法益的,应数罪并罚,做到罪则相适应。最后对于内设机构亦或者分支机构,只有当其具有独立对外资格时,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李鹏宇
关键词:单位犯罪一人公司内设机构
单位犯罪刑事归责理论初探
2024年
自我国1997年《刑法》采用“单位犯罪”的立法用语以来,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一直是理论界的探讨热点,在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中,单位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源于单位组成人员的主观意志,取决于其实施犯罪的名义和利益是否归于单位。此种归责模式注重由个人责任向单位责任的倒推,认为单位无法拥有主观意志,其主观意志只不过是其组成人员主观意志的集合。
闫蓓
关键词:单位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犯罪构成理论主观意志刑事归责《刑法》
单位犯罪归责论:从单位主观罪过出发
2024年
讨论单位犯罪时,应当认可单位意志这一概念。其内涵为“实施单位行为乃由决策机构依决策程序决定”+“行为目的乃为单位利益”。在注重单位自身过失的同时,也要看到单位监督过失的重要意义。单位对结果不发生的支配可能性乃监督过失的本质,区分监督过失与管理过失并无意义。当以“单位犯罪自然人化型”“单位犯罪单位化型”“脱离传统罪责主义型”对国内单位犯罪归责模式予以梳理。组织体责任论有利于解决单位犯罪中的组织体无责现象。单位犯罪成立条件应包括“单位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和“主观罪过”。在单位犯罪归责方面,就单位有关自然人引发法益侵害或侵害危险的后果而言,其主观要素无非故意、过失和无罪过三种形态,但具体判断时当以单位故意和过失为准。而就故意而言,单位具有故意罪过应当以单位有关自然人实施故意犯罪为前提。
马卫军魏同强
关键词:单位犯罪监督过失
论村委会作为单位犯罪主体的合理性
关于单位犯罪主体范围的探讨自我国引入单位犯罪制度之后从未停止,且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最大的区别之处就在于犯罪主体的差异,1997年刑法问世时,在第30条与第31条对单位犯罪做出了相关规定,其中就涵盖了对单位犯罪主体的限定...
王林垚
关键词:单位犯罪村委会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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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宏
作品数:158被引量:3,954H指数:41
供职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刑法 单位犯罪 刑事责任 刑法观 合规
赵秉志
作品数:596被引量:6,155H指数:44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
研究主题:刑法 刑法典 死刑 刑事法治 中国刑法
孙国祥
作品数:170被引量:2,479H指数:27
供职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刑法 合规 刑事政策 受贿罪 刑事
石磊
作品数:84被引量:524H指数:13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主题:单位犯罪 刑法 非法行医罪 直接责任人员 澳门刑法
杜文俊
作品数:77被引量:391H指数:11
供职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
研究主题:单位犯罪 刑事责任 刑法 共犯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