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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劳动关系判定
2020年
根据2007年发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第80号】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2009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发布的《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的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以下简称“答复”)中提到“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答复》在法律位阶上明显低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此在劳动关系确认这一问题上,特别是在工伤认定领域内的劳动关系认定中,需要通过对司法判决的研究,分析各部门的实际职能划分,明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边界。
芈振华
关键词:劳动关系工伤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直接确认劳动关系——与林岩峰商榷
2008年
本刊今年第2期刊登了林岩峰先生题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权直接确认劳动关系》的文章。笔者认为作者的观点值得商榷,且有厘清的必要。 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劳动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邢瑞莱
关键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关系《劳动法》法定职责人民政府
关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决定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复函
2005年
川劳社函[2005]234号函我院已收悉。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和《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关键词:工资报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法院强制执行支付行政处理
“黑中介”怎样断根劳动力市场如何规范——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出主意、支支招
2003年
"黑中介"对求职者和劳动力市场的危害性无需赘言,怎样才能使其断根,让它彻底消失,才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广大求职者关心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针对这一问题也听取了方方面面的看法和意见,包括许多普通的求职者也积极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主意,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但记者总的感觉是,这下问题表面上看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处理起来却要复杂得多。
张恺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劳动监察
关于印发《四川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
2003年
第一条为了维护法制和政令的统一,完善和规范四川省劳动保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关键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
职工受伤后单位注销营业执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否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016年
案情简介:某个体工商户员工孙某,2015年6月8日在外出进货途中遭受车祸事故伤害,造成双腿骨折。同年12月,孙某因个体工商户主不支付医疗费和误工工资等待遇,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键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申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注销受伤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的时限有多长?
2013年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该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
苏振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权直接确认劳动关系被引量:1
2008年
2006年12月31日下午,王某在为某水产品加工厂加工海带时不慎被压菜机压伤。2007年1月29日,王某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未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有某水产品加工厂法定代表人韦某在医院手术通知书上单位领导一栏的签字)。5月28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调查了加工厂法定代表人韦某、某水产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次日,
林岩峰
关键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关系法定代表人加工厂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权直接确认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直接确认劳动关系》一文商榷被引量:1
2008年
本刊今年第2期、第5期刊登文章分别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无权直接确认劳动关系进行了法理论述。笔者对两篇文章反复阅读,细细斟酌,倾向同意第2期作者的观点,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权直接确认劳动关系。
窦刚然郭淑华
关键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关系
如何理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受其委托的“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之间的关系
2006年
答:《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423号)明确,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行政委托是指出于管理上的需要,某一行政主体委托另一行政主体或者其他组织以委托人名义,代行行政职权或其他事务,其委托效果归属于委托人的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规定,
远山
关键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法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行政处罚法》行政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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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军
作品数:2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
研究主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操作工 《工伤保险条例》 案情 工伤认定申请
范钟秀
作品数:3被引量:4H指数:2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合作主义 归责体系 公平责任 公共秩序 环境污染
许如喜
作品数:1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
研究主题:工伤认定 机动车辆 回家 化工厂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许建兵
作品数:11被引量:8H指数:2
供职机构:东台市人民法院
研究主题:人民法院 法院队伍建设 法院 法律制度 国家权力
张秀丽
作品数:15被引量:4H指数:1
供职机构:聊城大学
研究主题: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 优秀教师 养老保险费 《放牛班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