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4785篇“ 刑法修正案“的相关文章
- 论行贿犯罪的法定刑——《刑法修正案(十二)》相关条款分析
- 2025年
- 在“行贿受贿一起查”政策的指引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法定刑进行了重要调整,但仍存在“并科”财产刑的固化刑罚配置模式,从重处罚情节和特别从宽量刑条款规定不清晰等不足之处,究其原因是没有考虑到行贿犯罪和受贿犯罪对法益侵害的差异性。鉴于行贿犯罪对法益侵害轻于受贿犯罪,从有效治理贿赂犯罪的角度,建议对行贿犯罪的法定刑设置进行调整:一是将行贿罪处罚规定中的“并科”财产刑改为选科模式,并增设资格刑;二是厘清从重处罚情节与降低追诉标准情节之间的关系,并对兜底性规定进行适当限制;三是将“被追诉前”解释为“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前”,并对犯单位行贿罪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继续沿用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
- 吴立志李汶汶
- 关键词:行贿犯罪财产刑
- 妨害药品管理行为的刑法规制——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视角
- 2025年
- 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劣药的定义进行了纯化,为了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刑法新设立妨害药品管理罪,该罪名的设立扩大了涉药违法犯罪的打击范围。刑法规制妨害药品管理行为的目的,是现阶段打击各类涉药违法犯罪和维护药品管理秩序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用药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根本要求。明确刑法所规制的四种妨害药品管理行为类型,是认定罪名成立的前提和基础。明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定位和认定要求,是厘清刑法规制妨害药品管理行为的边界。
- 肖声鹏孙绍伟
- 关键词:药品监管刑法规制
- 行贿犯罪的刑法修正与规范适用——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中心
- 2025年
- 《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进行了重要修正,引发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一系列争议。出于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受贿行贿一起查”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应当对受贿行贿实行“并重异罚”。“谋取不正当利益”既不能认定为主观构成要件,也不能认定为主观责任要素,而应该认定为客观构成要件。在行贿罪从重量刑情节的适用上,应坚持禁止重复评价原则,适当处理与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在从重处罚情节的理解与适用上,应结合行贿罪构成要件、量刑情节以及立法目的来综合判断。修正后的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刑罚设置趋向于一致,但出于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之间的刑罚设置尚需保持一定差距。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分关键在于单位意志与利益归属,在司法适用中需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单位意志与利益归属做出准确判断。
- 陈安超
- 关键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 我国行贿犯罪立法的激励模式构建——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视角
- 2025年
- 《刑法修正案(十二)》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体现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政策精神。如果把其误读为“受贿行贿一并罚”或“受贿行贿并重罚”,不仅会强化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的“攻守同盟”,使不敢腐的有效制约因素减少,反而造成贿赂犯罪滋生,而且造成刑法与司法解释之间的体系性矛盾,不利于发挥刑法的激励效应。发现概率与惩罚概率是社会控制的关键因素,有利于实现积极的一般预防。刑法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刑法立法与司法应当选择犯罪预防效果的最大化模式。从立法上,行贿犯罪治理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既需要从正向激励上设置首犯免责条款,也需要从负向激励上构建严格实行行贿获利没收、行贿人黑名单等配套制度,增加行贿犯罪人的成本,降低行贿犯罪人的收益。
- 姜涛
- 关键词:行贿犯罪攻守同盟
- 《刑法修正案(十二)》语境下行贿罪特殊从宽情节规范适用实证研究
- 2025年
- 党中央确定的“受贿行贿一起查”决策部署,蕴含从严惩治行贿罪的指导思想。基于此,《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罪的法定刑和量刑情节作出修改。在司法实践方面,过去我国行贿罪量刑过轻,甚至存在不当出罪现象,特殊从宽情节认定和适用中的问题是重要原因。实证分析表明,行贿罪特殊从宽情节存在文书表述不一致、认定标准不统一、从宽功能不明确、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界限不清晰、从宽效果不协调以及多个从宽情节并存时处理失当等问题。对行贿罪特殊从宽情节进行教义学分析,提出严格按照刑法规定进行表述、准确理解和统一适用刑法规定、明确特殊从宽情节的从宽功能、相对统一地把握特殊从宽情节的从宽幅度、妥善处理多个从宽量刑情节并存现象等建议,以期规范特殊从宽情节的司法适用,促进《刑法修正案(十二)》立法目的的实现。
- 王刚
- 关键词:行贿罪
- 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治理泛罪化规制理路——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视角
- 2025年
- 《刑法修正案(十二)》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正,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纳入犯罪主体范围,积极回应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治理的时代诉求。但《刑法修正案(十二)》呈现泛罪化特点,在适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隐忧。民营企业保护的常态是尽可能“去犯罪化”,司法人员应秉承刑法谦抑性精神,注重新增条款与前置法之间的协调适用,以防刑法对民商事领域的过度干预。同时,促使民营企业自主规范经营是应对泛罪化立法的关键策略。为巩固《刑法修正案(十二)》的修法成果并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应对泛罪化立法带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反思及化解,以期实现外部刑事法律治罪与内部腐败自主治理的有机衔接。
- 徐彰曹璇
- 关键词:民营企业腐败治理
- 民营企业高管人员背信犯罪行为的治理路径——基于《刑法修正案(十二)》相关修订条文
- 2025年
- 《刑法修正案(十二)》将民营企业高管人员背信行为纳入刑法,其重要意义在于:回应民营企业保护自身权益的期盼,落实国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部署,完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民营企业高管人员严重背信行为入刑后存在四个方面的谨慎与隐忧:国企民企高管人员背信行为的差异、刑法治理民营企业高管人员背信犯罪限度的把握、刑法沦为民营企业高管人员之间斗争的工具、治理民营企业高管人员背信犯罪的理论研究不足等。完善刑法民营企业高管人员背信犯罪行为的治理路径:应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认定民营企业高管人员的背信犯罪行为,补充不告不理制度对民营企业高管人员进行入罪限制,完善民营企业高管人员退赃退赔定罪量刑激励机制,加强民营企业高管人员背信犯罪基础理论的研究等。
- 张二军刘威
- 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的定性问题研究——兼论《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非法经营罪的限缩适用
- 2025年
- 非法经营罪的限缩适用一直是学界和实务关注的问题。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危险作业罪,此罪名的设立对后续实务中非法经营罪的适用予以一定程度的限缩。在无证经营成品油类案件中,这一限缩影响表现得尤为突出。聚焦无证经营成品油类案件,梳理总结《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前后的公开案例,从前置法规范、法益保护、其他罪状要素三个层面,分析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的定性问题,对非法经营罪和危险作业罪的适用进行辨析,明确《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此类案件的限缩适用效果,并通过轻罪分流、行刑衔接等方式,为非法经营罪进一步限缩适用提出建议。
- 刘静雯
-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成品油
- 董监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条款的张力弥合与刑法教义——《刑法修正案(十二)》第一条第二款的侧重解读
- 2025年
- 法秩序统一原理指导下竞业禁止行为囊括纵向上的法律规制不平等和横向上的民刑衔接不顺畅,最新通过的《公司法》与《刑法修正案(十二)》弥合了前述问题所产生的张力,并呈现出回应政策的需求、谦抑原则的坚守以及出罪理据的精确界分等特点ꎮ关于民营企业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的刑法教义学分析,“董监高”表明本罪仅能由特定主体实施,其中理解“董事”身份需将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相结合ꎻ“实施前款行为”是指董监高为私或为他实施与所在公司、企业同类营业的不法行为ꎻ“致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将不具有实质法益侵害的竞业行为排除在外ꎻ“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董监高履行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报告,并经其决议通过的程序性步骤设置为出罪理据.
- 谭健强
- 关键词:竞业禁止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 行贿受贿犯罪惩治对称性之辩——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切入点
- 2025年
- “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关键在于“一起查”而非绝对地“对称罚”。行贿罪、受贿罪对称性或非对称性惩治不应该是个笼统的概念,应结合构成要件、刑罚配置、量刑情节、查处程序机制等结构要素进行类型化分析,根据各结构要素背后的教义学原理进行对称性或非对称性设计。在构成要件方面,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对合犯属性及权钱交易本质决定了应保持对称性。在刑罚配置方面,受贿罪的责任刑、预防刑均高于行贿罪,故配刑应保持非对称性。在量刑情节方面,基于囚徒困境理论,行贿罪特别自首制度应保留且不宜过度限制,而受贿罪特别从宽制度应废除,保持非对称性;行贿罪七种从重情节宜删除。在查处程序方面,建立并案调查、行贿人免刑司法审查等正当程序机制,确保“查”之对称性和“处”之非对称性。
- 李勇
- 关键词:行贿罪对称性
相关作者
- 赵秉志

- 作品数:596被引量:6,155H指数:44
-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
- 研究主题:刑法 刑法典 死刑 刑事法治 中国刑法
- 刘宪权

- 作品数:295被引量:4,599H指数:43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
- 研究主题:刑法 刑法规制 人工智能 犯罪 刑法修正案
- 张明楷

- 作品数:377被引量:13,968H指数:80
- 供职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刑法 保护法益 诈骗罪 刑法修正案 共犯
- 王志祥

- 作品数:169被引量:1,141H指数:19
-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
- 研究主题:刑法 犯罪既遂 犯罪构成 《刑法修正案(八)》 危险犯
- 袁彬

- 作品数:94被引量:694H指数:14
-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
- 研究主题:刑法 死刑 刑法学 刑法学研究 刑法修正案